白等一宿的客人(第3/3页)

“也许她在离开抛锚的出租汽车独自行走时,中途碰上犯人。可是,杀人的现场与广泽寺的方向完全相反,她怎么会不声不响地跟着人往那种地方去呢?”有人提出了另外的疑问。

“可能是威胁着硬被拉去的吧!”

“尸体和现场都留有很多反抗的痕迹。既然反抗那么厉害,那就绝不会老老实实地被带到与广泽寺相反的现场去。”

“如果设想犯人是乘车来的呢?”

“乘车?”

“正在步履蹒跚地走夜路的时候,有一辆车打身边经过,车上的人说如果可以的话,我送你一程。心里正害怕着呢,要过河时来了船,在这种时候,搭个顺路的便车也不算勉强。可等到发觉不对头的时候,已经被带到现场了。”

“说得有理,可是,现场并没有留下那种车的痕迹呀!”

“车子停在公路上,就去向被害者求爱,可女的不答应,于是就扑了上去。是在扭打当中被杀的呢?还是制服了女子的反抗,强行奸污之后,为了堵住嘴才杀害的呢?从尸体解剖来看很不明确。不管怎么样,可以考虑是在车子附近把人杀了之后,再把尸体拖到山林里去的,现场反抗造成的痕迹和拖来的尸体的痕迹是可以相同的。”

这里提出了一个新的可能性。于是再次询问车子抛锚的那个司机,当晚那女子下车之后,是否看到有“可疑的车辆”。司机说没有看到,抛锚的车子不久就被前来接应的同公司的车子用缆绳拖走了。当然,他们走了之后,犯人仍有可能把车子开来;即使抛锚的车还未被拖走,犯人的车从反方向开来,把女子载上车,然后来个U字型大拐弯,带往现场。这样,就把抛锚车的司机甩在死角里而进行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