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生命的“交换券”(第4/4页)

(二)最可疑的人是已经答应出席而后突然缺席的人,

但不能排除迟到的人和事先说明不能出席的人。

(三)由于所有收到请帖的人的车上没有发现因事故引起的损伤和维修过的痕迹,因此肇事者可能是借用了朋友的车子。

(四)从第三项引伸出来的推论来看,不能排除谋害者用自己的车子把被邀请的人送去会场的可能性。

(五)在收到请帖的人中查不出被害人。

(六)丢失交换券的人和本案可能毫无关系。会议还决定了以下调查方针:

(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发出通知:凡目睹犯罪行为和在案件发生时通过此地的汽车,以及发现三月八日前后失踪者的人,均需到警察署报案。

(二)对汽车修理厂、焊接厂、涂漆厂的调查范围,从县内扩大到邻县。

(三)对医院进行调查。

在调查交通肇事逃跑案时起最重要作用的“遗留材料”,由于被害人从现场消失,也不知他的身份,所以调查一开始就遇到了困难。但是交通肇事逃跑案调查组“追到天涯海角”的决心丝毫没有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