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贸易市场(第4/6页)

“出了什么事?”

“急诉有人闹事的是谁?”

警察表情严肃地进来了,保持着随时都能对付犯人袭击的姿势。

“啊,警察先生,辛苦你们跑一趟,事情已经解决了。”那个象是姓长良冈的英子的丈夫硬做出一副沉着的表情对警察说道。可是只要一看这几个人和房间里的样子,一眼就能明白这里发生过“什么”。英子肿起的脸颊和胸部的抓痕清晰地映入警察的眼帘。更糟的是英子指着那男人说道:“这个人对我施加过暴行。”

施暴的痕迹清楚地留在身上,她的指控是有说服力的。

“你胡说些什么?”长良冈慌了神。

“不是这么回事,是这个人污辱了我老婆。喂,是这样吧?”对方那个男的反过来指着长良冈说。他的妻子为了救自己的丈夫只好点点头。

“没、没有的事。事到如今你怎么能这样说话?这不是双方自愿的吗?”

“反咬一口的是你们!我以为你们是谈妥了的,可你老婆居然大吵大闹地说我要强奸她。你想尽占便宜!这是早就做好的圈套!”

那人由于警察的介入而一时熄灭的怒火好象又燃烧了起来。

“不对,什么圈套不圈套的!事情是你对我妻子太粗暴才引起的。”

“什么?骗了人还是你有理?我看俗话所说的做了贼还厚颜无耻就是指你这样的人。”

“你这没有礼貌的东西,竟敢把我比作盗贼!”两个人几乎要当着警察的面扭打起来了。

“好了好了,请你们跟我们到署里跑一趟。如果这位太太的申诉是真的话,你就是伤害现行犯。”警察把严厉的目光投到那个男人身上。

3

这个偶发事件使友爱报的真面目暴露了出来。友爱报是个募集全国夫妇交换爱好者,通过所发行的报纸进行介绍的组织。它每月发行一份满载夫妇交换、男女交换,女女交际、男男交际等要求的报纸,为各种各样的性要求者搭桥铺路。

住在东京皇家饭店的一行二十对夫妇是该报的全年订户,俱系东京及近县的爱好者,这次就是为了举行夫妇交换活动才聚集在一起的。

互不相识的夫妇交换有下列四条铁则:

①必须通过中间的介绍人,不能直接交涉

②严守秘密,最理想的是互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③交换应在夫妇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

④应选择安全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因为其中夹进了一对不符合条件③的夫妇,这场好不容易组成的“愉快”的盛会露了馅。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闹事的夫妇中有一方是有丰富的交换经验的,按理也是能够防止警察和饭店方面的介入的。

这两对夫妇都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自己的妻子同意了,并且已接纳了对方的男人,而自己却被拒绝了。因为没有体验过这样的事情,觉得既已把老婆提供出去了,如果不玩弄一下对方的老婆算是吃了大亏了,于是便动起硬的来。

夫妇交换本身并不是犯罪。而且从事这方面的斡旋也不属卖淫,故不在取缔之列。友爱报分文不取斡旋费、介绍费之类的费用,只收刊有夫妇交换希望者情报的报纸的订阅费。不过,若有不明情由参加的女性受到伤害而提出控诉,那就在警察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了。

如果被害者是被强奸的那就成了强奸致伤,罪责要比单纯的强奸重得多。可是经调查那次强奸并未得手。就算是强奸未遂,男方究竟有没有对被害者施行“显然是难以抵抗程度”的暴行和胁迫也还是个问题。

总之,被害者在受害过程中还能腾出手来打电话向帐台呼救,而且加害者原以为对方是会同意的,而当时的某种抵抗不过是出于女性的羞耻。

不料对方对他提出了控告,于是他也针锋相对地控告对方是做好了圈套赚他的妻子。总之这只是个夫妇交换这一特殊场合下闹出来的矛盾,不能按普通的强奸论处,警察对这个问题也处理得比较慎重。

就被害者来说,还有着在夫妇关系劣化的时候莫名其妙地被拉进这样的场所的妻子对于丈夫的愤慨的因素。作为刑事责任,不能单纯地作伤害论处。

通过当事人和警察三方商谈,当事者之间已同意协商解决。因为被害者所受的伤害无非是几处红肿的抓痕,警方便决定撒手不问了。

被害者的丈夫长良冈公一,是财界巨头,在政界也很有脸面的永进商事经理长良冈公造的长子,同时也是永进商事的专务。被害者英子是永进商事的关系银行——古川银行总经理古川德太郎的次女。

加害者名叫小寺隆吉,是世田谷区的市中金融业者。此人在暗中似乎和暴力团有联系,可在这一事件上却似乎只是单纯地以友爱报的一个读者的身份参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