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萧云天在海东警察学院的讲座(第3/15页)

“『杨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某厂男青年被人用斧子砍死在厕所里,警方认定同厂工人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最终杨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七年后真凶落网,杨某某被无罪释放。

“『孙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女大学生陈某某被人强奸后杀害,其男友孙某某被抓,后被判处死缓。八年后被认为证据不足,认定孙某某无罪。

“『杜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一辆面包车内两人被枪杀,两人身份均为警察。警方怀疑死者丈夫杜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杜某某后被判处死缓。两年后真凶落网,杜某某被无罪释放。

“『赵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一村民与赵某某打架后失踪,一年多后,村井中发现一具无头男尸,遂将赵某某定为杀人嫌疑人抓获,被判处死缓。十年后,失踪村民回到家中,赵某某遂被无罪释放。

“我不知道大家听了这些案子之后有什么感觉,反正我的感觉是触目惊心啊。虽然这些案件不是我们本地警方侦办的,但作为同仁,我也深深感到内疚,常常引以为戒。

“同学们,侦破案件,保护人民群众,是我们引以为豪的神圣使命,但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啊!案件的侦查工作,一定要合理、合法、合情地进行,千万不能想当然啊!刚才我说的那么多的冤错案件,每一件内情都很复杂,产生的原因也有很多,也不是说每起案件都没有一丝疑点。公、检、法当时可能都发现了一些疑点,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还是将无罪的人逮捕了,起诉了,判刑了,甚至有的已经被枪决了。

“因此,破案并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还要冒着很大的出错风险。下面的时间,我就结合我遇到过的案件,给大家交流一下破案之道吧。

“命案一般有哪些分类呢?按照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可以将命案分成五类。一是侵财型杀人。如抢劫杀人,包括入室抢劫和在机动车上抢劫,还有那种盗窃被人发现后杀人灭口的,当然,这两类在刑法上都被归类为抢劫罪。还有一种是为了敲诈、骗取保险金而故意杀人。二是经济纠纷型杀人。常见的经济纠纷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后者主要发生在私营企业主之间。另外,劳务纠纷引发杀人的也有,如企业主与雇工因为工资产生的经济纠纷。三是涉性型杀人。如强奸杀人、因为婚姻恋爱纠纷杀人。四是报复型、冲动型杀人。大多是因为一些邻里纠纷引发矛盾,一时冲动,或者因为酒后控制不住情绪,或者因为以往的矛盾而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五是恶势力型杀人。如黑恶团伙横行的杀人,雇佣杀手进行的杀人。

“以上分类也不是十分准确,只是大体说一说。当然,还有一种重要的类型,那就是连环杀人。其实说它是『类型』并不准确,连环杀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犯罪现象。杀人必有动机,但连环杀人的动机则不是一般个案所能解释的,只能用心理变态来解释。一个没有犯罪前科,仅因冲动杀人的人,可能对于受害者有着强烈的愤怒、仇恨、嫉妒;在作案过程中作案者会感到激动、紧张;在他结束行凶以后,则会感到愧疚、恐惧、悔恨。而连环杀人犯则不同,对于他们来说,杀掉一个人可能只是因为想要杀掉他而已,用残忍的手法来玩弄被害者并不是因为什么深仇大恨,而就是因为自己想这么做而已。

“对于杀人案件,根据不同的标准,还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如根据发现尸体的状况,还可以分为整尸案、碎尸案、无头案;根据尸体的新鲜程度,还可以分为新鲜尸体案、陈旧尸体案、腐败尸体案、白骨案等等。

“通常情况下,刑警并不是第一个发现命案现场的,而是由路过的群众发现并报警的。接警后,刑警就开始了命案侦破的步骤。步骤包括以下几步:第一,勘查现场。对尸体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物品痕迹进行检查,看看现场有无什么遗留的痕迹和物证。第二,对尸体进行检查。查明尸体的体位、外表衣着、受伤情况,提取物证及血迹。第三,现场访问。询问报案者关于命案现场的发现情况,询问周边群众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查明被害人身份后,围绕被害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访问。第四,案情分析。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判定,判定死因是自杀、意外身亡还是他杀。在对死者进行尸检后,如果确定为他杀,需要分析作案时间、地点、手法、方法。综合分析后,锁定犯罪嫌疑人。第五,抓捕取证。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获得口供后,根据其他证据获得情况确认口供的真实性。

“通常情况下破案就是这么几个步骤,教科书上也是这么写的。但实际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情况千变万化,破案并没有一成之规,还是要根据个案情况灵活应变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