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2页)

我起身。“您是德雷斯·金斯利先生吗?”

“不然你说我是谁?”

我没接茬儿,递上另一张名片,印着职务的。他夹在爪子里,阴沉着脸看了看。

“谁是姆吉?”他忿忿道。

“就是一个我的相识。”

“真不得了啊。”他说道,一边回头瞥了眼弗洛姆塞特小姐。她喜欢他这样。非常喜欢。“关于他,还有什么可透露的吗?”

“嗯,他们管他叫紫罗兰姆吉,”我说,“因为他总吃紫罗兰香味的小块润喉糖。他很魁梧,一头柔软的银发,可爱的小嘴儿生来就是亲小毛头的。最近一次见他时,他的打扮是整洁的蓝套装、宽头棕色皮鞋和灰色霍姆堡毡帽[1],他正用一支欧石南短烟斗抽鸦片。”

“我不喜欢你的做派。”金斯利的声音硬得你都能在上面敲开一只巴西果。

“不打紧,”我说,“没非要你喜欢。”

他往后一挺,仿佛我在他鼻子底下放了条死了一星期的鲭鱼。片刻之后,他背转身去,回过脸来说道:

“就给你三分钟。也真是天晓得。”

他火急火燎踩着地毯往回走,经过弗洛姆塞特小姐的桌子,猛拉开门,甩到我脸上。他这样,弗洛姆塞特小姐也喜欢,不过我觉得,这会儿她的眼底正藏着一抹狡黠的笑意呢。


[1]一种帽边卷起帽顶有纵向凹形的软毡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