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痛苦屋(第3/5页)

“霍勒警监是这栋楼的传奇人物。”卢纳·艾弗森组长背对他们站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他们面前的灰色铁门上方有个铭牌,用哥德体写着“痛苦屋”。下方还有一行字:五〇八会议室。“没错吧,霍勒?”

哈利没有回答。他对艾弗森心里所想的“传奇”再清楚不过。艾弗森认为哈利是警力中的瑕疵,早在几年前就该被革职,他对这个看法也从不刻意掩饰。

艾弗森终于把门打开,他们走进去。痛苦屋是抢劫案组用来研究、剪辑和拷贝录像带的地方,房间中央有张大桌子和三个工作区,没有窗户,四壁全是架子,上面放满录像带、十几张通缉劫匪的海报,一面墙上有个大屏幕,一张奥斯陆地图和几个成功缉捕劫匪后得到的战利品,例如门边的墙上那两只剪下的羊毛袖子,上面还开了眼睛和嘴巴的洞。除此之外,这房间里还有灰色的电脑、黑色电视屏幕、录像带和DVD播放机,以及几台哈利不认识的机器。

“犯罪特警队从这卷带子里看出了什么?”艾弗森一屁股坐进其中一张椅子。

“一点东西。”哈利说着走向一个录像带架。

“一点东西?”

“不多。”

“真可惜你们没人来听我去年九月在餐厅的那场演讲。如果我没弄错,局里每个部门都派代表来了,就缺你们。”

艾弗森很高,手长脚长,一对蓝眼睛上面是一撮波浪般的金色刘海。他的五官颇具Boss那种德国品牌男模的特色,加上他总在夏日午后打网球,也许还去健身房做点日光浴,好让自己维持着古铜色的肌肤。总之,卢纳·艾弗森是多数人眼中的型男,也巩固了哈利认为警察的长相和工作能力成反比的理论。不过,艾弗森把自己欠缺的办案能力,以政治敏感和在同僚中缔结盟友来弥补。此外,艾弗森有一股天生的自信,也让很多人误以为是领导能力,然而这股自信其实是建立在他的自我感觉良好上。这个特点也不可避免地使他节节高升,甚至成了哈利的上司。哈利原本不觉得让蠢才登上高位、远离办案过程有什么不妥,但碰上艾弗森这种人却有危险,因为他们动不动就以为,自己应该干涉或指使那些真正知道该怎么办案的人。“我们错过了什么吗?”哈利手指摸过录像带标签上的手写小字。

“大概没有吧。”艾弗森说,“除非你对破案的细节感兴趣。”

哈利成功压下了那股冲动,没说他缺席是因为去听过几次演讲的同事都说,艾弗森这样耀武扬威的唯一目的,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自从他当上抢劫案组组长,银行抢劫案的破案率已经从百分之三十五上升到百分之五十,却从头到尾没提他获得任命恰巧是在组里人手加倍、探员扩编,而且最差劲的探员——艾弗森自己——正好走人之际。

“我是挺感兴趣。”哈利说,“那么,请告诉我你是怎么侦破这件案子的。”他取出一卷带子,大声念出标签上面的字,“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曼格鲁市北欧储蓄银行。”

艾弗森大笑。“乐意之至。我们靠传统手法逮到了作案人。他们在亚纳布区的垃圾场换车逃走,还放火烧掉丢弃的车辆。但车子没完全烧毁,我们找到其中一名劫匪的手套和DNA,再与探员看完录像带后认为可能有嫌疑的几名劫匪比对,结果其中一人完全符合。那个白痴朝天花板开了一枪,被判四年监禁。霍勒,还有哪里不清楚吗?”

“嗯。”哈利把玩着那卷带子,“是哪种DNA?”

“我说过了,符合的DNA。”艾弗森的左眼眼角开始抽动。

“对,但是是哪里的DNA呢?死皮,指甲,还是血液?”

“那很重要吗?”艾弗森的声音变尖,开始不耐烦。

哈利告诫自己应该闭嘴,放弃这种堂吉诃德式的攻势。反正,艾弗森这种人永远也不会吸取教训。

“大概不重要吧。”哈利听到自己说,“除非你对破案的细节感兴趣。”

艾弗森对哈利怒目而视。在这个特别密闭的房间中,沉默像有形的压力包围了所有人。艾弗森试图开口。

“指节的汗毛。”

房间里的两个男人都转向贝雅特·隆恩。哈利几乎忘了她也在场。她的眼光在他们两人身上转了一圈,用几乎是耳语的音量重复:“指节的汗毛。就是手指上的细毛……不是都这么说的吗?”

艾弗森干咳一声。“没错,是一根毛。虽然我们不必继续追究,但我记得是手背上的毛。贝雅特,你说对不对?”他也不等回答,就敲了敲那只大手表的玻璃表面,“我得走了,你们慢慢看。”

艾弗森出去时重重带上了门。贝雅特从哈利手中拿起录像带,不一会儿放映机就吱的一声吸进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