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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特费力地穿上了靴子(竭力思考其他事情,是他小时候养成的转移疼痛的秘诀)。但是刚走了两三步他又仓促地把靴子脱了下来,脚上只穿着袜子一颠一跛地按原路返回。找到回去的路并不容易,但格兰特方向感极强(警察厅里有人说,蒙着格兰特的眼睛,让他转到头晕目眩,他依然知道哪是北边),大致的方向他是清楚的。格兰特站在街对面的一户人家的门口,看着巡逻的警员从身旁经过,也不愿向他问路,那样还得跟他解释一番。刑事调查部的人没有谁愿意手里提着靴子出现在地方警员面前。

格兰特给威廉姆斯写了一张便条,告诉他在六点钟进来之时给警察厅拨个电话,询问有关一个叫黎巴嫩之树的教派或修会等之类的组织的信息,有了答复立马叫醒他。然后格兰特倒头睡去,酣畅无梦,那些护照放在他的枕头之下。刚好十点之前,威廉姆斯叫醒了他。

“有帝斯德尔的消息吗?”格兰特一睁眼立马问道。

但是仍然没有任何帝斯德尔的消息。

警察厅那边说,黎巴嫩之树圣修道会是1862年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推崇修道式的生活方式,那个单身汉被爱恋的对象所抛弃,这是当时广为人知的事情。他本人是修道院第一任院长,并且把所有的钱财都用于资助这一机构。修道会内保持清贫的戒律并十分严格,钱财只能用于时任院长许可的慈善事业,所以此修道会如今因积蓄大量钱财而声名远扬。接任院长由前任院长提名,如果兄弟会全体投票同意,院长随时可以罢免。

格兰特喝了一口店家供应的难喝的咖啡,整理思绪。“这就是我们的赫伯特想要的:院长的职位。他把现任院长耍得团团转。像院长这样的人物竟然如此愚蠢,真是难以置信。但是,想想我们认识的蠢货,威廉姆斯。”

“我在想,长官。”威廉姆斯振振有词地说。

“想想那些原本精明实干、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在饭店休息室碰到某个骗子听几句曲意逢迎的甜言蜜语就上当了。当然赫伯特巧舌如簧。也许他在美国经营教会就是为了得到院长的位子。不管怎样,他此刻正是院长中意的人选。如果接下来几周他出牌无误就有望得到一大笔钱财。这样看来,他害怕出岔子也就没什么可奇怪了。他只想知道他妹妹给他留了多少遗产,却不想把这一事情泄露给兄弟会的人。如果克雷留给他的钱足够,他会放弃修道式的生活。我认为修道生活对他没什么太大吸引力,就算他能偶尔去那栋别墅里。”

“你认为他会待多久,长官?”

“直到转移足够的资金到他个人名义下的特殊慈善机构。噢,这些。”他指着那些护照说,“足够好好起诉他了,这样我们想找他的时候立刻可以把他抓过来。威廉姆斯,我想不通的是在这一切的背后,杀人动机是什么?我不是说他没有杀人。我确定当时他离开了修道会二十四小时。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听说克雷来了英国就跟着来了。我认为,根据他的女人的衣服来判断,他抵达英国时可能破产了。所以他才要潜入黎巴嫩之树,他一定很快就发现可以在那里搞到一大笔钱。那他为什么要杀他的妹妹?”

“他去见了她,发生了争执。谋杀发生的不正常时间,虽然我们感到费解,但对他而言再正常不过。对他而言,早上六点钟就像午餐时间一样稀松平常。”

“这话不错,我现在去找神父问清楚,阿洛伊修斯修士两星期前左右是不是不在修道院。昨天神父架子端得很高,但是等他看见他爱徒在这些护照上的样子,他会告诉我的。”

但是神父不接见来访者,小小的格子窗口露出看门人阴沉的面孔,他无动于衷地回答格兰特所有的问题,根本不管答复是不是相关。赫伯特的巧舌起了作用。格子窗户关上了,格兰特无可奈何地站在小巷子里。除了逮捕令一点辙也没有。格兰特缓缓地离去,他的脚依然在疼。他打心里佩服赫伯特打入这个封闭团体的能耐,接着爬进了汽车里。没错,他最好赶快拿到逮捕令。

格兰特返回取了他的睡衣、剃须刀和牙刷(他一点也不想在这里多待一晚),给正在休息的威廉姆斯留言时,警察厅有人给他打来了电话。

他可以去一趟多佛吗?多佛那边的警察找他,似乎发现了新情况。

格兰特更改了给威廉姆斯的留言,把东西扔进车里,忙里偷闲想了想为什么他要给那个邋遢的泼妇那么多小费,她这里服务差劲,食物恶心,厨艺糟糕。然后动身前往多佛。

发现了新情况,唯一可能的就是钱普尼斯,肯定不是寻常的发现。如果他们只是查到了钱普尼斯那晚在哪里过的,像通常一样在电话里汇报就行了。但是——发现了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