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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早上,柯林斯去调查钱普尼斯的衣物终于有了消息。他汇报说,钱普尼斯的贴身男仆佰伍德非常难搞定。他既不抽烟也不喝酒,柯林斯似乎没法找到突破点。但是没有人是不可以收买的,原来佰伍德的突破点是鼻烟,的确是非常隐秘的恶习。一旦爱德华勋爵察觉到他有这样的嗜好会立刻解雇他(抑或爱德华勋爵会因如此富有十八世纪特征的嗜好而欢欣不已)。柯林斯给佰伍德弄到了一种“十分特别的鼻烟”,才最终有了机会调查钱普尼斯的衣物。钱普尼斯一到英格兰——确切说是一到伦敦——就对自己的衣物进行了清理,他清理掉了两件大衣:一件黑色的,一件骆驼绒的。佰伍德把骆驼绒的那件送给了他妻子的哥哥,那人是合唱团的舞者;另外一件黑色的他卖给了伦敦的一个收大衣的商贩。柯林斯告诉了格兰特那个商贩的姓名和地址。

格兰特派了一个警员去伦敦找那个商贩。警员仔细查看那件大衣时,商贩说道:“那件大衣原来是爱德华·钱普尼斯勋爵的,布德公爵的儿子,料子很好。”

的确是料子很好的大衣,上面的扣子完好无损,没有一丝替换的痕迹。

格兰特得到消息的时候,长叹了一口气,不确定自己究竟是高兴还是难过,但是他仍然想知道钱普尼斯那天晚上到底在哪里。

而新闻界想知道的是,帝斯德尔现在在哪里。英国的每一家报社都想知道他在哪儿。刑事调查部遇到的麻烦比以往几年都要棘手。《号角报》公开称刑事调查部的人是杀人犯。格兰特试图厘清这个令人费解的案子,却受到了诸多困扰,同事愤怒不已,朋友无比同情,局长忧心忡忡,自己也日益焦虑。上午的时候,赞米·霍普金斯打电话到警察局,为自己在《号角报》上的“不偏不倚”的文笔辩解。那完全是“他们的工作需要”,他知道自己在警察厅的好朋友会理解的。格兰特不在,听电话的是威廉姆斯,他根本没心情听这些客套话。威廉姆斯对霍普金斯说了一大通话,缓解了一下他操劳过度的心绪,这让霍普金斯不得不暗暗祈祷自己没有和警察厅长久树敌。“说到把人逼死,”威廉姆斯最后说,“你非常清楚,你们新闻界一周之内的所作所为要比警察厅从成立到现在对人的迫害还要多,你们所有的受害者都是无辜的!”

“噢,发发慈悲嘛,警长!你知道,我们必须把报纸卖出去。如果我们不把新闻写得刺激有力一点,就会被炒鱿鱼,去别的地方去跟人抢工作。为了保住饭碗,我们不得不这样,就像——”

威廉姆斯挂电话的声音果断有力,自己的动作和看法全都压缩成了这短促的一声。对此赞米感觉非常不适应。要知道写那篇文章时他沉浸其中,那些激烈言辞喷涌而出的时候,他确确实实感到正义凛然、义愤填膺。赞米写文章的时候,会把舌头伸直顶住口腔内壁,情绪也随之高涨。写完文章他才把舌头放回原位。他的文章向来能够吸引公众,字字“发自肺腑”,他的薪水也因此迅速增长。

但让他有点受伤的是,他笔下的所有敌人都看不出他的言论只是恶作剧而已。他厌恶地将帽子挑到右眉上方,出去吃午饭了。

格兰特就在离警局不到五分钟路程的地方。他坐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面前摆着一大杯黑咖啡,双手撑着头,用一个音节的词语自言自语。

克莉丝汀·克雷对自己的住处保密,但是凶手知道她住在哪里,这样就可以排除很多人了。

钱普尼斯知道。

杰森·哈默知道。

赫伯特·哥特贝德差不多可以肯定也知道。

凶手当时穿了一件大衣,颜色深到可以配黑色的扣子和黑色的线。

钱普尼斯有那么一件大衣,但是上面的扣子完好无损。

杰森·哈默没有这样的大衣,最近也没有穿这样的大衣。

没人知道赫伯特·哥特贝德穿什么样的衣服。

凶手杀人动机极强且耐心十足,他能在清晨六点等到他的受害者,蓄意将她淹死。

钱普尼斯有行凶动机。

如果杰森·哈默和她曾是情人的话,也有行凶动机,但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们曾是情人。

赫伯特·哥特贝德没有已知的动机,但无疑他憎恨她。

从各项情况来看,哥特贝德可能性最大:他知道他的妹妹在哪里;他具备“沦为凶手”的记录;他和受害者关系不和。

哦,好吧!明天哥特贝德就可能出现。此时格兰特只能用黑咖啡来麻醉自己,尽量不去想报纸上的东西。

格兰特把杯子送到嘴边时,眼睛落在了对面角落一个男人的身上。这个男人杯子里的东西喝了一半,他饶有趣味地但十分友好地看着格兰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