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2/3页)

“清洁女工昵?发现尸体的那个?”

“天老爷,不可能。我问过那个可怜的女人。她只看了一眼尸体就开始尖叫,如果她肺活量够大的话,她会尖叫到现在。要她拿着拖把柄去碰达基嫩,她都嫌太近了。”

“是谁拿走戒指的?”

“假设她戴去那儿的话——”

“对。”

“应该是凶手拿的。”

“为什么?”

“也许他酷爱珠宝,也许他偏爱绿色。”

“讲下去。”

“也许戒指值钱。这家伙杀人不眨眼,不是什么道德高尚的人。他可能觉得偷东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钱包里的几百块他都没动,乔。”

“也许他没时间翻她的包。”

“他有时间洗个澡。看在老天的份上,他有足够的时间翻她钱包。事实上,我们不知道他有没有翻。我们只知道他没拿钱。”

“那又怎么样?”

“但他拿了戒指。他有时间抓住她血淋淋的手,硬把戒指撸了下来。”

“也许撸下来不难,也许戒指不合手。”

“他为什么要拿?”

“想送他妹妹。”

“有更好的理由吗?”

“没有。”他说,“没他妈什么了。我没有更好的理由。你到底想说什么?他担心戒指泄漏他的身份?”

“为什么不昵?”

“那他为什么不拿走貂皮?我们他妈的知道那貂皮是她男友买的。也许他没用他的名字,但他怎能确定没说漏嘴,而且店员总能记得点什么吧?他连毛巾都拿走了。看在老天的份上,就怕留下半根xx毛,现在你又说他拿走戒指。这戒指我看是左外野凭空飞来的吧?我过去两个半礼拜里一次也没听说过它,今晚凭什么非听下可?”

我什么也没说。他拿起烟盒,递给我一枝。我摇摇头。他自己拿了一枝点上,猛抽了一口,喷出一圈烟雾。然后伸手摩挲头,抚平那原已服贴在他头皮上的暗色头发。

他说:“有可能上头刻了字。对,大家都有这个习惯。在内侧刻字。给心爱的金,弗雷迪赠,类似这样的狗屁。你说呢?”

“我不知道。”

“有什么理论吗?”

我想起“男孩”丹尼讲的话。如果那男友手下猛将如云,而且交际广泛,他为什么没带她四处炫耀?警告我的人和这男友又是什么关系?帮她付钱买貂皮的“会计师”到底是谁?为什么在其他地方我找不到他的蛛丝马迹?

凶手为什么要取走戒指?

我手伸进口袋,碰到手枪,感觉到冰凉的金属,我的手指滑到枪底下去找那块引发这一切的绿色玻璃片。我把它拿出口袋仔细瞧。德金问我在看什么。

“绿玻璃。”我说。

“跟戒指很像。”

我点点头,他拿起玻璃片,凑向光线看、又放回我手掌心。

“我们不知道她有没有戴到旅馆。”他提醒我,“我们只是为了方便讨论才这么说的。”

“我知道。”

“也许她把它留在公寓。也许有人从那儿拿走。”

“谁?”

“她男友。假定他没杀她,假定凶手是我早就说过的EDP——”

“你们真用那种词儿?”

“你要用他们让你用的词,方便沟通。咱们假定是疯子杀了她,她男友担心被牵连,因此跑到公寓把戒指拿走,他有钥匙。或许他送过她其他礼物,他都一并带走了。如果貂皮外套在那儿的话,他也一定会拿走。你说是凶手硬把戒指从她手上撸下,为什么我这说法就比你的差?”

因为不是疯了干的,我想。因为疯子杀手不会派个穿粗呢格子夹克的人警告我,不会通过“男孩”丹尼传口信给我。因为疯子不会担心笔迹或者指纹或者毛巾。

除非他是开膛手杰克那号人物,懂得事先周详防范、策划。但事实绝非如此,不可能,戒指一定有某种意义。我把玻璃放回口袋。戒指说明了什么,它非得说明什么不可。

德金的电话响起。他拿起话筒说:“乔·德金,”还有“嗯,对,对。”他听着,偶尔咕噜着应一声,刻意朝我的方向看一下,在记事条上做个笔记。

我走到咖啡机旁,为我俩各倒一杯咖啡。我不记得他喝咖啡加不加东西。然后才想起那机器的咖啡有多可怕,便在两杯里都加了奶精和糖。

我回到桌前时,他还在讲电话。他拿了咖啡,点头致谢,喝一口,又点了一根香烟。我喝了些咖啡,一头又栽进金的档案、希望能发现什么填补空白的线索。

我想到和唐娜的谈话,“闪烁”这个词有什么不对?难道戒指没在金的手上闪烁?我还记得光线打在那上头的模样。或者我只是在编造记忆,好支持我的理论?我那说法称得上理论吗?我有的不过是枚失踪的戒指,而且没有铁证说它确实存在。一首诗,一份自杀留言,还有我自己关于翡翠城有八百万个故事的说法。是戒指让我下意识又想到《绿野仙踪》里的翡翠城吗?或者我只不过是在认同黄砖路上那群祈愿者,希望自己有头脑、有心脏、有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