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也许是你记错了。”

我摇摇头:“纪念戒指连个宝石都没镶。我来这儿以前去过那儿,只是想确定我没搞错。那是一枚典型的班级戒指,模样很蠢,刻字太多,不是我看过的那枚。她穿着貂皮,涂着酒红色的指甲油,怎么可能配这样一枚戒指。”

我不是惟一这么说的人。我从碎玻璃得到启示以后,就直接跑到金的公寓,用她的电话打给唐娜·坎皮恩。

“我是马修·斯卡德。”我说,“我知道现在很晚,但我想问你有关你的几行诗。”

她说:“哪几行?什么诗?”

“你那首关于金的诗,你给了我一份。”

“哦,对。给我一分钟就好,行吗?我还昏昏沉沉的。”

“抱歉这么晚打来,但——”

“没关系。哪几行?”

“将酒瓶砸碎/在她脚边,让绿色的玻璃/在她手中闪烁。”

“‘闪烁’这个字眼不对。”

“我手上就有这首诗,上头说——”

“噢,我知道我是那样写。”她说,“但写得不对,我想得改改才行。你有什么问题?”

“你绿的玻璃是哪来的灵感?”

“打碎的酒瓶啊。”

“为什么绿的玻璃会在她手上?指的是什么?”

“噢——”她说,“噢,我懂你意思了,她的戒指。”

“她有一枚绿宝石戒指,对不对?”

“没错。”

“她带了多久啦?”

“不知道。”她想一想,“我头一回看到是在写诗前不久。”

“你确定?”—棒槌学堂·E书小组—

“至少那是我头一回注意到。事实上,正是戒指给了我写诗的灵感。她眼睛的蓝和戒指的绿构成鲜明的对比,但我动手写诗的时候却忘了那蓝色。”

她第一次拿诗给我着的时候,就说过类似的话,只是当时我没听懂。

她不确定那大概是什么时候。这诗她涂涂改改到底写了多久?是金被害前一个月开始的吗?还是两个月?

“不记得。”她说,“什么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我永远对不上号。我没有记时间的习惯。”

“不过你记得那戒指镶的是绿宝石。”

“嗯,对。我印象深刻。”

“你知道戒指怎么来的?是谁送的?”

“戒指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她说,“也许——”

“请讲。”

“也许她打破了个酒瓶。”

我对德金说:“金有个朋友写了首诗,提到那只戒指。另外还有桑妮·亨德里克斯的遗言。”

我取出笔记本,翻开。

我读道:“‘疯狂世界无路可逃。她紧紧抓住铜环,结果手指变绿。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

他拿走我手上的本子。

“她指的是达基嫩,我猜。”他说,“下头还有:‘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达基嫩和桑妮都没怀孕,这有孩子什么事?两人的命的确也都没人能救。”

他合上本子,越过桌子递还给我。

“可我搞不懂靠这个你能查出什么名堂。”他说,“我看没什么用处。天知道这是亨德里克斯什么时候写的?也许是酒精和药片开始起了作用以后,谁知道她云游到哪儿了。”

我们身后,两名便衣警察正把一个白人小孩关入禁闭室,隔张桌子,一名拉长脸的黑人妇女则在回答问话。我拿起那张照片最上头的一张,看着金·达基嫩惨遭屠戮的身体。德金打开电动刮胡刀,刮胡子。

“我不懂的是,”他说,“你自以为握有重要线索。你认为她有男友,而他给了她那只戒指。好吧。你推测她有男友,他给了她那件貂皮外套。之后你循线追查,看起来你是对的,结果外套没有引出男友,因为他没留下姓名。如果拿着一件在我们手上的外套你都找不到他,那拿着一枚不在我们手上的戒指你又能找到什么?你懂我意思?”

“我懂你意思。”—棒槌学堂·E书小组—

“福尔摩斯说,不叫的狗是线索。不过你手头上有的只是一枚行踪不明的戒指,这能证明什么?”

“它不见了。”

“对。”

“哪儿去了?”

“跟浴缸塞环去了同一个地方,冲进他妈的下水道去了。我怎么知道它跑哪儿了?”

“它消失了。”

“那又怎么样?不是它自己跑掉,就是有人拿走。”

“谁?”

“我怎么知道是谁?”

“让我们假设她戴着它去了她被害的那家旅馆。”

“你又没看见。”

“咱们先假设这样,行吗?”

“好吧,姑且这么说。”

“是谁拿的?有个警察从她手上撸下来的?”

“不对。”他说,“没有人会那么做。散置的现金自然有人拿,这点我们都知道,但谋杀案受害者手上的戒指?”他摇摇头,“再说,没人跟她单独一起过。这种事没有人会在有旁人的时候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