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3页)

“我懂你的意思。”

“你可以在午餐时间看到他们。办公室的人,市中心、华尔街,不管在哪个区。全挤上街买毒品,午餐时间就坐在公园猛吸。这样做事能有什么效率?”

“不知道。”

“还有一大群瘾君子,像这个自杀的女人。没事使劲吃药,你还不能说她犯法。毒品。”他叹口气,摇摇头,抚平他暗色的头发,“咳,我需要的是白兰地。”他说,“如果你认为你的客户可以负担得起。”

我到圣保罗教堂。刚好赶上聚会的最后十分钟。我喝杯咖啡,吃块饼干,根本没听别人在讲什么。我连名字都没报,趁祷告时间偷偷溜掉。

我回到旅馆,没有留言。前台告诉我。我有两通电话,但对方都不愿留名。我上楼回房,想理清我对桑妮自杀的感觉。但到目前为止,我只感觉到麻痹。我自虐式地不断去想:如果我没把和她的谈话排到最后,或许可以及早发现,搞不好还可能说了或做了什么叫她回心转意。这么想想不出结果。我在答录机上跟她谈过,她可以说些什么,可是她没有。毕竟,自杀,她已经试过至少两次,而且很可能有过几次没有留下记录。

什么事情只要试得够久,你就能摸对门路。

吃完早饭后,我去银行存些钱,买张汇票。我到邮局把钱汇给安妮塔。我很少想到我儿子牙齿矫正的事,现在终于可以忘得一干二净。

我继续走到圣保罗教堂,为桑妮点上一根蜡烛。坐在教堂长椅上,我给自己几分钟时间回忆桑妮。没有多少可供回忆的材料。我们勉强算是有一面之缘。我连她的长相都记不清楚,

为她死的模样把我对活的桑妮的微弱记忆推到一旁。

我突然想到我欠教堂一笔钱。钱斯给的费用除以十是两百五,而我从想抢我钱那孩子身上拿的三百多块,他们也该分到十分之一〔我不记得确实数字,所按二百五应该算是公平),那么加起来我给他们两百八十五,就两清了。

但我已经把大部分的钱存进银行。我皮夹还有几百块钱,如果捐给教堂两百八十五的话,我可就要捉襟见肘了。我仔细估量不辞劳苦再跑一趟银行的可行性。突然,我这小把戏中的荒唐劲儿像一记重拳击到我的肾脏。

我到底是在干嘛?为什么会自以为欠了谁钱?而我又是欠了谁?不是教堂,我不属于任何教堂。我把我所得的十分之一捐给在恰当时机碰上的礼拜堂。

那么,我到底是欠了谁的债?上帝吗?

这样做理由是什么?这又是哪种债务?我怎么欠的?我是在还借款吗?或者说,这是我为了求得保佑偷偷塞给老天的小红包?

以前我一向有办法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这只是我的习惯,一个小小的怪癖。我不用缴税,所以就改向上帝缴钱。

我从没真正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

我不确定我会喜欢我的答案。我还记得在圣尼古拉斯大道旁边那条小巷子里,有个念头忽然闪过我的脑际:我没奉献所得的十分之一,所以今天得死在这孩子手里。其实我并不真信那套,也不认为世界真是循着那个逻辑运转。我只是奇怪自己竟然起过那种念头。

我掏出皮夹,数了两百八十五块出来。我攥钱坐着,然后又统统放回皮夹——只留一块钱。我至少可以买根蜡烛祈祷。

那天下午,我一路走到金的大楼。当时天气不坏,而我闲着也是闲着。我经过门房,径自走入她的公寓。

我进门第一件事便是把那瓶“野火鸡”倒入水槽。

我不知道这样做有多少道理。她那儿还有其他很多种酒,我并没有一一清掉。但“野火鸡’已经带有象征意味。每回一想到那公寓,脑里就会浮现酒瓶的模样,而伴随这图像的则是对酒色香味的生动记忆。等酒完全流入水槽后,我才松了口气。

然后我又回到前厅,检查挂在橱里的毛皮外套,衬里缝上的标签,说明这是染色的lapin皮。我查分类电话簿,随便找了个毛皮业者打电话去问,才知道lapin是法文。

“字典里头可以找到。”对方说,一般美语字典都有。这字现在已是英文,由毛皮业引进来的。就是兔子的意思。

正如钱斯所说。

回家路上,有什么引发了我喝酒的欲望。我甚至不记得到底是什么刺激了我,只记得我的反应:想像自己一边肩膀抵着吧台,一只脚踩在铜栏杆上,钟型杯握在手里,锯木屑在地板上,我的鼻孔满是霉旧的老酒铺的味道。

饮酒欲其实不强,而我也没真打算付诸行动,不过倒因此想起我对简的许诺。因为不是觉得非喝不可,所以实在没有必要找她,但我还是决定找她。我花了一毛钱,在市立总图书馆附近拐角的电话亭拨了她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