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完颜鸿烈(第4/5页)



  洪七公怜才心起,就给完颜鸿烈打了个电话,大大赞扬的那个学生,完颜院长放下电话傻傻的在椅子上坐了三分钟,一句话也不说。

  “你要是成绩能跟人家一样我也方便啊,”完颜鸿烈恨铁不成钢的跟儿子唠叨,“你看看人家大三已经参加了三个项目,全部科目成绩都是优秀,在实验室里跟硕士生做一样的实验,英语和德语都流利读写,还在学阿拉伯文……”

  “化学系那边没这种变态吧?”杨康含着半根香蕉傻了眼,“这种怎么听着跟外星人一样?”

  “洪七公还能说假话么?”完颜鸿烈很失落的上班去了。

  “没听说郭靖他们那级有这种暴猛的人物啊?”杨康嘟哝。

  最后他翻开老爹的皮包,找到那份推荐材料,上面有两个熟悉的名字,一个是他自己的,另一个是——“林平之”。

  杨康皱着眉头沉默了许久,说:“靠!”

  林平之和杨康之间的区别,不会比令狐冲和王语嫣之间的区别小。

  虽然同是习惯在一教自习,但是自习风格截然不同。楼下卖卖可乐的谭婆最熟杨康,因为杨康只要坐着看一小时书就会说屁股痛,不能不下去买一杯可乐,在楼门口站着喝,一边喝一边思考,思考他今天晚上是不是该早点回去。

  而打扫卫生的谭公最熟林平之,因为晚上十一点半他扛着扫帚和箩筐进教室的时候,肯定是林平之在保留坐位上翻书。等谭公扫到他脚下,他才会一声不啃的挪一个位置。这一圈游击打下来,直到谭公关灯,林平之才背起包,踩着黑灯的一刹那回去了。

  此时杨康已经和令狐冲们从王语嫣的小腿讨论到了铁木真后宫的三千个女人。

  谭公和谭婆有个孙子谭处端,那时候上高三。谭公以林平之为榜样,对孙子谆谆教导:“娃嘞,好好搞,那样的娃才能上汴大!”

  谭处端以此励志,好好搞了一把,终于考上了汴大。结果进校第一天自习就看见一个萧瑟的人抱着杯可乐,在楼门口不停的嘟哝:“早点回去吧,早点回去吧,早点回去吧……”

  谭处端发觉自己被爷爷骗了。

  “跟我去洪七公家转转!”完颜鸿烈在傍晚堵住了回家拿换洗衣服的杨康。

  他拿着抹布,小心的擦擦晶莹的酒瓶,拍了拍,递给儿子。

  两瓶轩尼诗捧在手里,杨康几乎想撒手去逃亡,他明白老爹的心意,此去便是跟洪七公摊牌。若是好说好散则罢,若是不对,没准当场就是火并王伦,生物学院和化学院从此就变成寇仇。即使被一千头左黑龙围堵,也比硬着头皮去面对洪七公要好。

  “不错,这个样子好,”完颜鸿烈给杨康整了整衬衣领子,满意的看着儿子。

  杨康却是不能逃亡的。那两瓶巴卡拉水晶酒瓶的“永恒”轩尼诗干邑是完颜鸿烈藏了好几年的,据说市面上少说也要上万一瓶。虽说不是自己花钱买的,不过完颜鸿烈还是珍若拱璧,过年打扫卫生拿出来擦擦,说好酒,世界限量生产的,黄药师家也没有。

  杨康曾经说我们过年开了它算了,完颜鸿烈说以后有用的,然后小心的藏在柜子里,好像那个院子里埋了黄金的守财奴。不过这次守财奴是一点没犹豫,拍拍杨康肩膀说,儿子,送这两瓶酒没错的,洪七公最喜欢喝酒。

  杨康却知道完颜鸿烈也很喜欢喝酒,尤其是西域洋酒。

  户口本上虽然写着完颜康,不过杨康知道自己其实跟这个老爹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关系。有时候杨康觉得完颜鸿烈在学校里做事确实是又够卑鄙又够狠,有些看不上他,不过杨康却从来没说过半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竞赛得奖考试优秀回到家里一报告,完颜鸿烈都是满脸得意,说,好儿子。

  好儿子……所以杨康是不能逃亡的,他无路可逃。

  “上!”杨康甩了甩头发,“老爹你先,我殿后!”

  父子两个出门去了。完颜鸿烈满怀希望,并没想到儿子做了多大一个决定。而杨康的决定只是这次做个好儿子给完颜鸿烈看看算了。

  “管他妈多卑鄙多无耻多黑暗,”杨康毕业以后给令狐冲说起这件往事的时候说,“他不是我老爹么?”

  事情出乎想像的顺利。

  洪七公彻底被两瓶干邑给打倒了。这事他本来也抹不开完颜鸿烈那边的面子,林平之虽然是化学系的人,成绩确实也极好,不过谁也没说成绩好就该出国,杨康的托福还高得吓人呢。洪七公倒不是蝇营狗苟之辈,不过谁都知道完颜鸿烈平生两怕就是儿子和老婆,这次不给完颜鸿烈一个方便,以后怕真是不好见面了。而且洪七公就是嘴软,吃喝以后就立场不坚定。这次他摸摸水晶酒瓶,就醺醺然有了醉意,嘴里说完颜院长你也喜欢喝酒,怎么能这样呢,手上却把酒瓶摸个不停。完颜鸿烈给儿子悄悄比个眼色,满脸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