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囚车直到六十年代初都没有太大的改变。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坐囚车是跟我父亲一起,要不是这次风波对我而言有一种象征意义,我不会在这里说。

当时的情况很平常。我十八岁,还是未成年人。我父母离异,但还住在同一栋楼里,我父亲和一个麦秸色头发的女人住在一起,她很神经质,长得就像如假包换的麦琳娜·德蒙吉奥。我跟我母亲住。那天我住在同一楼层的父母吵了起来,就为了那一点点在几次法律程序之后法院判我父亲必须付给我的抚养费。塞纳大法院。上诉法庭第一附加庭。判决送达当事人。我母亲要我去按我父亲家的门铃,让我跟他要那笔他应该付给我的抚养费。很不幸的是除此以外我们没有别的活路。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了。我按了他家的门铃,本想跟他好好说,甚至想跟他说很抱歉打扰他。他当着我的面,把门啪的关上了;我听到那个假麦琳娜·德蒙吉奥大喊大叫,又叫警察又叫救命,说有个“小混混到她家捣乱”。

几十分钟后,警察到我母亲家找我,我和父亲一起上了候在楼房前的囚车。我们面对面坐在木头长条凳上,各由两名看守看着。我在想这是不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样的经历,我父亲二十年前就经历过了,一九四二年二月的那个夜里,他被犹太问题警署的便衣警察押上了囚车,跟我们现在坐的这辆也差不多。我在想他当时是否也在想这件事。不过他假装不看我,避开了我的目光。

我完完全全记得当时的路线。塞纳河边的码头。然后是圣父街。圣日耳曼大街。红灯停,在双叟咖啡馆露天座附近。透过有铁栏杆围着的窗玻璃,我看到顾客坐在露天咖啡座上晒着太阳,我很羡慕他们。不过我冒的风险也不算什么:幸运的是,我们处在一个平庸而宁静的时代,也就是之后所谓的“光辉三十年”的时代。

不过,我很惊讶我父亲曾经在占领时期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看到我被囚车带走并没有流露出一丝的抗拒。他就在那里,面无表情地坐在我对面,神情中带着一丝厌恶,他对我不闻不问,好像我是鼠疫患者,我很害怕到警察局的那一刻,根本不指望他对我有一丝的同情。让我觉得更加不公正的是,我当时刚开始写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在书中我体会到他在占领期间所感受到的不自在。几年前,我在他的书橱里翻几本四十年代出版的排犹作家的作品,他当时买了或许是试图理解这些人到底为什么排犹。我猜想他是被对这个假想、虚幻的魔鬼的描写吓了一跳,它令人恐惧的影子在墙上游走,鹰钩鼻,猛禽一样的爪子,被各种邪恶腐蚀的造物,一切罪恶的源头。我呢,我想在我的第一本书里回敬所有那些因为我父亲的缘故侮辱我、伤害我的人。用语言把他们永远地钉在书本里。今天我感觉自己的计划很幼稚:那些人大多数都已经失踪、被枪杀、被流放、老糊涂或老死了。是的,真可惜,我来迟了。

囚车停在修道院路,圣日耳曼德普雷区警察局门口。看守把我们带到警长办公室。我父亲用干巴巴的声音向他解释说我是个“混蛋”,从十七岁开始就时不时地“跑到他家里闹事”。警长对我说,如果下次再犯,他就把我留在这里——他说话的口气像在教训一个少年犯。我想如果警长真的像他所威胁的那样做了,把我送去拘留所,我父亲也不会举手反对的。

我们走出警察局,父亲和我。我问他是不是真的有必要把警察招来,在警察面前“控告”我。他没有回答。我不怪他。因为我们住在同一栋楼里,我们一起默默地往回走,肩并肩。我差点就想提一九四二年二月的那一晚,当时他也被带上一辆囚车,我还想问他刚才是不是也想到了这个往事。不过跟我比起来,也许这件事对他而言没有那么重要吧。

一路上我们没有跟对方说过一句话,哪怕上楼到各自离开都没有。接下来的那一年我应该又见过他两三次,有一年八月,他抢走了我的军人证,想强迫我加入何伊的兵营。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