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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困扰着他的通常并非冰冷的冬季。他是位民族主义者,爱国主义者,酷爱武装、胜利和征服,一个热情澎湃心地纯正的鹰派人物。他坚信,要是我们犹太人赋予自己勇气、魄力和钢铁般不可动摇的决心,等等,要是我们终将奋起不再担心异族人,我们就能打败所有的敌人,从尼罗河到伟大的幼发拉底河,建立起大卫王国,整个残酷邪恶的异族人世界,会来到我们面前顶礼膜拜。他嗜好崇高,强大,光彩照人之物——军服,黄铜号角,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旗帜和长矛,皇家宫殿和武器装备。他是19世纪的产儿,纵然他活得很长,看到了四分之三个20世纪。

我记得,他身穿浅米黄色法兰绒西装,或者是一套笔挺的细条西装。他有时在套装下面惹人注目地穿上内包缝的马甲,腰部缠一条细银链,一端伸进那件马甲的口袋里。夏天,他头上戴顶编织得松松散散的草帽,冬天戴顶系黑丝带的博尔撒利诺帽。他暴躁易怒,有突然动雷霆之怒的危险,但很快又喜笑颜开,道歉,请求原谅,表示痛悔,仿佛他的愤怒只是阵发性剧烈的咳嗽。你老远就可以一下子了解他的情绪,因为他的脸色就像信号灯一样变来变去:粉,白,红,又回到粉。多数情况下,他双颊露出心满意足的粉色,但他被人冒犯后,就会变得惨白,要是生气了,就变得通红,但一会儿过后,就又恢复到粉色,等于向全世界宣布雷雨风暴已经结束,冬天已经过去,花开大地,爷爷习惯性的喜悦在短暂中止后又熠熠生辉。他会一下子完全忘记是谁又是为什么激怒了他,风暴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像一个孩子哭过一阵后立即平息下来,绽开微笑,又高高兴兴地玩儿去了。

注 见《圣经·约伯记》第2章第8节,说的是约伯在接受试炼时浑身长满毒疮,用瓦片刮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