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十一月的此刻》(Now in November)即便在今天带给人的感觉,也和当年约瑟芬·约翰逊的编辑,克里夫顿·费迪曼,发现它时的感觉一样:惊艳。作者在二十刚出头的年纪就拥有超越时空的乡村生活智慧,谙熟预言家式的创作手法,这让我们想起了玛里琳·鲁宾逊的《基列家书》(Gilead),不过,在约翰逊的这部处女作中牧师没有什么作为,因为上帝在这幅日渐衰败的风景画中始终是缺席的。

故事情节很简单。20世纪20年代,由于阿诺德·霍德玛恩无法继续在城市生活,他和妻子薇拉以及三个女儿凯琳(不祥的“黑暗的边缘”,阿诺德版《李尔王》里的贡纳莉)、玛格丽特(叙事者)和茉儿(勤劳的女主人公),选择回到了乡村。故事从他们新生活的开端讲起:果树落下的叶子,被冬天的风卷起。然后土地重回生机一片。自然界的复苏也预示着家庭生活的改善。但是这种自然的美很快又被恐惧压制:令人难以承受的抵押贷款,无情而冷峻的催债(“一个小的花体签字”比一棵树或一间马厩都值钱)侵蚀着人们的心,更糟的是,阿诺德还“没有农民该有的那种对自然的顺从”。

格兰特·科文是当地牧师的儿子,三十多岁,在阿诺德不堪农活重负时以雇工的身份走入了霍德玛恩家。格兰特的出现以一种不同的方式唤醒了三个女儿。他长相并不英俊,但是健康聪明,既有独特的见解又懂得尊重雇主,遇到和雇主意见不一致时,他总是能有策略地说服雇主而从不引起争论。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他很自然地成为霍德玛恩家三个女孩子关注的焦点。凯琳被无法表达的欲望折磨,麦格深深地陷入了令人绝望的单恋,而茉儿,最小也是身心最健康的孩子,却成为格兰特单相思的对象。

麦格的爱情最触动人心:她爱,却无法得到回报。她忍耐,但并不嫉恨,她希望妹妹能和格兰特实现她自己无法企及的圆满。“让我超凡脱俗吧。”她说,像是一种祈祷,但是上帝没有回应她。这个家庭没有能够融入附近的教会,甚至后来她们前去参与集会时还被拒绝领取圣餐。麦格自我认识和自我否定式的宽宏大量得到的回应却是当地教会教规的拒斥,这是这部小说探究的主题。作者没有对格兰特和女孩子们进行理想化处理,她只是在再现生活:平凡的人,龟裂的嘴唇和满是水泡的双手。

《十一月的此刻》的故事情节在霍德玛恩家返乡的第十一年达到了高潮。那一年,大旱引发了大火,这一切好似出自《旧约》。情节不是重点。约翰逊曾这样对克里夫顿·费迪曼宣称,“我想要写一本书,这本书让你感兴趣的不仅仅是现在发生了什么,还包括将来会发生什么。”她做到了。她的六个主人公在季节的变换和气候的折磨中挣扎。他们为了生存而劳作,他们的生活浓缩了所有劳动人民的生活。困扰着他们和邻居们的干旱不只是字面意义上的干旱,更是当时罪恶的社会体制的体现。

约翰逊试图“通过人物的描写再现生活的本质”。她对小说创作的条条框框不感兴趣。书中鲜有悬念、反讽或戏剧性的反转。这部小说是单向度的,一切都必然发生,就像人类本身的成熟和季节的更替一样。在日复一日的乡村繁重劳动中,身体生长成熟,情感和性欲也同时生长成熟,这就是本书的情节。乡村生活能够获得的回报在劳作中,在播种中,在田间管理和收割中:因为土地贫瘠,鲜有回报,但还是要努力生活。自然界一直在变幻的风景,在叙事者的眼里有种奇异的效果:“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房子,甚至我们的思想,就像是一种大地不得不忍受的疾病。”她描写不同季节和天气中的世界,想展现的却是自己的政治思考。黑人邻居的搬迁,穿着紫罗兰色绒布领大衣的乞丐,揭示的都是一种政治现实,一种不人道的现实。较之于直接提出自己的观点,约翰逊笔下的生活百态更让人信服。如果愿意,我们可以把这本书当作一种政治寓言来读,但是如果这样做的话,我们就低估了这位年轻女士运用语言来笑对那个世界时所展现的想象力。

约瑟芬·约翰逊年幼时就表现出了艺术家和作家的天赋。她的笔记本就像是素描画册。二十多岁时,甚至就在进行小说和诗歌创作并开始构思第一部小说《十一月的此刻》时,她还报名做志愿者,到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给残障黑人儿童设立的免费学校和特纳学校中,为这两所学校绘制壁画。她在华盛顿大学学习了三年,主修英语和艺术。1930年她得到了自己需要的教育后离开了学校,没有获得学位。

约翰逊1910年生于密苏里州的科克伍德,并在圣路易斯附近的房子里长大。她有四个姐妹。在她的记忆里,房子的周围有大片的橡树林,有池塘,池塘里还有大胡子海神尼普顿,手持1904年圣路易斯世界博览会上展示的三齿鱼叉;记忆里还有位于郊区的带阁楼的房子,还有她爸爸在光秃秃的山上建造的石头房子,房子远离树林,离灯火辉煌的圣路易斯十五英里,满眼都是乡村的景色和广袤的天空。这些房子,有的她亲自去过,有的出于想象。她生活的时代正处于大萧条时期,世上有那么多穷人,有些她亲自拜访过。为穷人争得权益成为她追求的事业,她参加各种激进组织,为反对“利益至上的体制”而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