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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忧这种倾向的刑政局局长正木亮,于1945年2月28日向各刑务所所长发出书面警告,要求严格控制特警队员的人选,加强任命后的领导监督,如果队员出现不端行为,立即取消队员资格。

战争结束后,特警队员制度的弊端更加突出。

由于战败,看守们处于迷茫状态,特警队员的日子反而过得有滋有味。看守们只能吃粗劣的伙食,在繁忙的工作期间还要去努力寻找粮食,但获得的食物少得可怜,身体也很瘦弱。相比之下,特警队员除了比看守优越的犯人伙食之外,还会在伙房里偷吃,体格远胜于看守。特警队员挑选的都是能压服普通犯人的人物,在犯人中自然有很多团伙关系,旧军人的数量减少了。他们虽然是看守辅助人员的角色,在犯人们面前却更像是君临天下,只优待臭气相投的犯人,对其他犯人却以苛刻的态度对待。

面对这样的倾向,行刑局局长冈田善一向各刑务所所长指示,重新讨论特警队员的选拔方法,并严格加以培训。

札幌刑务所在所长的正确领导下,没有出现特警队制度的弊害。特警队员中也有团伙关系的犯人,但所里规定要将汇报监视结果作为义务,严格服从看守的命令。职员出差去远地领取犯人的食物时,特警队员也跟着同去,扛着货物回到刑务所。他们忠实地遵循看守的辅助角色。可是,他们中也有人收受犯人送的食物等,作为其回报为犯人谋取好处。犯人去参加国铁苗穗机关区的煤炭装卸劳动,有嫡亲者将寿司悄悄地塞给犯人,也有特警队员视而不见。发现这些情况后,刑务所立即罢免这些队员,由其他服刑成绩好的犯人代替。

特警队制度是在战时设置的怪胎,战争结束后,司法省内部对它的批评声日益高涨。

札幌市内秋风乍起时,龟冈从所长那里得知静冈刑务所发生了罕见的大暴动。那是特警队制度本身具有的矛盾爆发了。

静冈刑务所于1945年6月19日遭到空袭,东海地区遭受了大约一百一十架B29的夜间攻击,结果大半办公室和工厂、四栋机关宿舍被烧毁,静冈市区也化为焦土,职员几乎都遭受了损失。烧剩的监舍定员是三百一十人,但这些建筑中关押着超过两倍的犯人六百三十七人。与此相反,看守却只有七十三人,其中三十六人是录用不到一年的新手,监管能力很差。加上他们房屋被烧,有的人以临时居住的身份处于缺粮少食、精神迷茫之中。因此犯人的监管大多由特警队员承担,刑务所方面从队员中选出班长、副班长,以他们为主采取自治态势。

班长、副班长大多是有团伙关系的累犯,所以他们渐渐地炫耀自己的权力。他们崇尚武力,也有胆识,对看守无意中流露出妄自尊大的态度,看守因惧怕他们甚至处于向他们献媚的失常状态。

1947年9月6日下午1点左右,文书课收发室职员在办公室走廊里被判刑五年、累犯七次的I喊住。

“我的假释许可证出来了吗?”I问。他是特警队员中最有权力的第一工厂的班长。

职员看见过I的假释许可证从司法省送到了文书课,但不知道上面的指定日期是10月17日。

职员回答说“已经送到了”,I欢天喜地地回到第一工厂,召集在工厂里劳动的所有犯人和其他工厂的班长们进行道别,还把随身物品集中整理好等候传唤。可是,接到传唤的是决定那天假释的其他犯人。

他已经向犯人们道过别,因此下不了台。他火冒三丈,于下午4点左右带着八名班长率先冲进戒护办公室,接着又闯进刑务所所长办公室,强行要求所长立即假释。

所长说假释日期是司法省行刑局局长定的,自己没有这个权力并拒绝了他的要求。以I为首的班长们不理会所长的说法破口大骂,在走廊里的数名犯人也闯进房间举起椅子开始胡闹。正好结束工厂里的劳动回监舍的数十名犯人听到所长办公室里的喧闹声,便与I他们相呼应,抄起堆放在狱内的方木料、圆木等建筑材料就开始砸办公楼的窗玻璃,破坏走廊、板壁等。接着他们闯进所长办公室殴打所长,把他踢翻在地,扯掉他的衬衫让他赤裸着上半身。文书课收发室的职员也遭到暴打,头部受了重伤。

任保安负责人的戒护课课长平时就常常默许特警队员自由行动,所以仰仗着他们的好意像被他们保护着似的从办公楼躲到了工厂里。其他看守和职员害怕犯人们的举动只是袖手旁观。只有总务课课长挺身而出保护所长。

所长随总务课课长一起逃到大门附近,但手持菜刀从伙房里出来的犯人们堵在大门口,无法逃到狱外。一名暴烈的犯人用菜刀想要刺所长,因此所长不得已只好说道:“假释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