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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井向住持反复询问,虽说容貌相似,但说话带东京口音,而且衣着和体格都有不同点,因此断定不是佐久间。

搜查本部再次移回警察署内,从这时起,发现疑似佐久间男子的情报不断传来,每次都派警察去查看,但全都认错了人。同时,市内也流传着佐久间用菜刀刺杀警察逃跑的谣言。

太阳下山,市民都将房门关得紧紧的,路上行人绝迹。街角由手提灯笼的自警团把守,侦查员对空房、仓库、空船、房屋的地板下面等处进行了彻底检查。

樱井开始对柳町分所报告的越狱时间产生怀疑。如果在那个时间段逃跑,理应会被大批去海边干活的人看到,但没有人说看见过疑似逃犯的人。

他向警察部部长和警察署署长建议重新向看守讯问,得到他们的同意后立即赶往柳町分所,在分所长在场的情况下,向两名看守进行了讯问。他的关注点集中在凌晨1点交班后睡觉的看守身上,终于打探出一个时间上的空白点。

看守害怕会被追究责任,所以讲话支支吾吾,在樱井的追问下像挤牙膏似的被迫承认有违纪现象。按规定,交接班时他应先叫醒接班的看守进行移交,移交结束后再去如厕等,然后在值宿室里睡觉。但据他说,他想早点睡下,常常是在交接之前先去如厕,回来后叫醒接班看守移交后,便直接去睡下了。

估计在他如厕时没有人巡查,处于无监视状态,佐久间便在这期间逃跑了。樱井心想,佐久间肯定是在暗中观察看守们的动静,知道这名看守的交接班方式与其他看守不同,便趁他值夜班的时候越狱逃跑了。

樱井立即返回搜查本部,讨论到最后,在他的坚持下,县内全境处于戒备状态,发布命令设置第三号警戒线,翌日凌晨4点警戒线全部配置完毕。

这天情报也是源源不断地送来,下午3点收到可信情报,说有一名容貌、衣着与佐久间完全一致的男子进入了山里。

搜查本部断定那名男子就是佐久间,便动员一百九十名警察、五十名消防队员,最迟于20日凌晨4点同时进山搜索。结果一队警察在山里的公共墓地发现了饿得精疲力竭的佐久间,并将他逮捕。

早上8点,警方用汽车将佐久间押送到青森警察署,市民都拥到警察署前围观,接着在押送到柳町分所的时候,市民数量更是有增无减,到了进退不得的程度。

青森警察署开始对佐久间的越狱进行调查,樱井也在场。

正如樱井的推断,越狱时间是看守去如厕的凌晨0点50分到1点,显然是翻越外墙逃走的。

关于配制钥匙,他采用的方法令人咋舌。他在洗澡时将嵌在手提桶上的铁箍偷偷折下,带回房间里藏起来。接着在洗澡后回房间时,将被热水泡软的手掌用力按在锁眼里获取钥匙的形状,然后在洗澡时装作清洗臀部的模样,将铁箍在水泥地板上摩擦,制作出钥匙。当巡查的看守在走廊里走远后,他将复制的钥匙插进锁眼里,证实能打开,然后等交接班前必定要如厕的看守值班的那天夜里付诸行动。同时他还说,这位看守对他极其严厉,所以趁他值夜班的时候逃脱,是想把这名看守逼入窘境。

樱井领教了佐久间的策划能力和精明的头脑。

为了防止佐久间再次越狱,柳町分所把他关入单人牢房以后,还给他戴上了结实的皮手铐,并增加看守严加看管。同时,将玩忽职守的那名看守免职,另一名看守因为凌晨1点接班后,直到5点半也没有发现佐久间不在牢房,也被追究责任,受到两个月减薪两成的处分。

青森地方法院重新开庭对佐久间进行审理。不料在一个酷暑的夜里,在巡查中窥探佐久间房间的看守意外发现,应该戴着皮手铐的佐久间正掀去被子,双手伸向两边睡着觉。

看守大吃一惊,跑到办公室按响了警铃。听到警铃响起,值班看守长以及看守们跑到牢房前一看,却见佐久间又被皮手铐紧束着双手手腕躺着……

面对这起意外,狼狈不堪的柳町分所连脚镣都给佐久间戴上了,看管得更加严了。

8月28日,佐久间在青森地方法院接受了无期徒刑、同案犯十年徒刑的宣判。佐久间对此判绝不服提出上诉。11月5日,宫城控诉院(14)宣布维持一审判决,此为终审判决。

佐久间被关押在宫城刑务所,1940年4月转到东京小菅刑务所。


(1) 青森:位于日本本州岛最北端的青森县,与北海道隔海相望。

(2) 函馆港:位于日本北海道函馆市南端。

(3) 网走:网走市,位于日本北海道东北部的小城市,北面毗邻鄂霍次克海。

(4) 手足铐:手铐和脚镣之间有铁链连接的戒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