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4/5页)

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种女性,她们能让人一蹶不振。这么说吧,她们似乎有种本事,能让人声线麻痹、大脑化成糨糊。这位巴塞特对我就有这种影响,足以让堂堂的伯特伦·伍斯特多次接连几分钟摆弄领带、坐立不安,总而言之在她面前表现得像块呆木头。等到她先我们两周打道回府的时候,大家足可以想见,这在伯特伦看来,真是相别恨晚。

必须指出,并不是她的美貌让我舌头打结。这位姑娘还算长得不错,就是那种娇弱的、金发、大眼睛的姑娘,不过不是颠倒众生那样的。

一位平日与女性相谈甚欢的健谈者,这下子彻底粉碎破灭,是因为她的精神态度。我不想胡乱给谁安名号,因此我不敢说她是个女诗人,不过她的话语机锋就是会让人心里疑窦丛生。嗨,我想说的是,要是有位姑娘毫无由来地问你,觉不觉得星星是上帝的雏菊项链呀,你肯定是要有点想法的。

有鉴于此,她的灵魂和我的灵魂也就没法子成为伴侣了。但是换成果丝的话,那情形就不能同日而什么了。这位小姐让我碍手碍脚的方面,即她那一身显著的理想主义、多愁善感等毛病,对果丝来说可是相得益彰。

果丝生来就是深情款款的梦想家一类,不然也不可能把自己囚在乡下侍奉水螈了。可以想象,只要想办法让他吐露出胸膛里温热的字句,他跟那巴塞特就能像火腿配鸡蛋一样,一拍即合。

“她太适合果丝了。”我说。

“这真让人欣慰,少爷。”

“果丝也特别适合她。总之呢,这是桩美事,一定要全力以赴地撮合。吉夫斯,调动你的每一根神经。”

“遵命,少爷,”他忠厚地应道,“我会立即着手解决。”

到此时为止,各位一定会同意,气氛是多么完美,多么和谐啊。主仆两人友好地闲谈,日子甜如蜜。但就在这个节骨眼,我很遗憾地看到,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变故。天气陡然一变,乌云开始聚集,我们还没摸清状况,就“咣当”弹出一个刺耳的音符。类似的情况以前在伍斯特家里也出现过。

我预感到事情不妙,第一个线索是从地毯附近传来的那声纠结而不满的轻咳。容我解释一下,在我们聊天的空当,我擦干了皮囊,开始不紧不慢地穿戴,这儿套只袜子,那儿蹬只鞋,最后把自个儿塞进背心、衬衫、领带、及膝外套,而吉夫斯呢,就在旁边弯着身子开箱收拾我的行装。

他这会儿直起腰,手中提着一件白色的什物。一看到此物,我就预感到新一轮家庭危机已然来临,两个意志强大的男性之间不幸再次发生思想的交锋,而伯特伦必须牢记他那些骁勇的先辈们,并为自己的权利而战,否则就要被压服。

不知道今年夏天大家有没有去戛纳玩儿。去过的话就一定会记得,任何人,只要立志成为晚会上的灵魂和焦点人物,那他去赌场参加酒会的时候,就要例行在日常的晚装西裤上头搭一件镶铜纽扣的白色晚礼服。自打在戛纳火车站登上返程的蓝色特快[3]以来,我就时不时地担心吉夫斯会有什么反应。

在晚礼服的问题上,吉夫斯一向守旧落后冥顽不灵,之前我就因为软襟真丝衬衫跟他闹过别扭。而关于白色礼服的问题呢,虽然我说过在蓝色海岸是大肆风行——“杜色几里牙德稀客”[4]——但即便是穿着迫不及待买来的这件宝贝踏进棕榈滩赌场的时候,我对自己也不敢有一点儿欺瞒:回家以后它怕要引发一场动荡。

我已经打算坚持到底了。

“怎么了,吉夫斯?”虽然我的声音温和可亲,但是近距离观察我的双目就会发现,里面正射出刺骨的寒度。对于吉夫斯的智慧我当然比谁都心悦诚服,但是他这种反仆为主的性格倾向,我认为必须加以扼制。这件白礼服可是我的心头宝贝,我要动用伍斯特先祖大人在阿金库尔之战中大败法国佬[5]的全部精气神儿,势必为它而战。

“怎么了,吉夫斯?”我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

“少爷,恐怕少爷离开戛纳的时候无意间误拿了另一位先生的外套。”

我将寒度微微调高了一点。

“非也,吉夫斯,”我用平静的口吻答道,“你口中的这件衣服是我的,是我在戛纳买来的。”

“少爷穿过?”

“也就每天晚上。”

“但少爷一定没有打算回国也穿吧?”

我知道这是触到了症结所在。

“要穿,吉夫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