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吉夫斯,”我说,“我有话直说你不介意吧?”

“自然不会,少爷。”

“听了我的话你不要伤心哪。”

“绝对不会,少爷。”

“那好,我说了——”

不对——等会儿,先别挂线。我把故事讲坏了。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反正我每次说故事都会遇到这么个难题,那就是不知道该打哪儿起头是好。起头这件事谁也不想搞砸吧,因为一失足就掉下去了。我是想说,要是起头起得太长,想渲染一下所谓的“气氛”,用诸如此类的文学手法,那就进不了正题,客官们可就要走人了。

但与此相反的问题是,要是像烫了脚的猫似的嗷一声跳进正题,听众却又茫茫然不知所谓。大伙儿都要扬起眉头,搞不懂你在讲什么。

我要叙述的这桩案件,情节错综复杂,当事人包括果丝·粉克-诺透、玛德琳·巴塞特、我家表妹安吉拉、达丽姑妈、汤姆叔叔、大皮·格罗索普,还有大厨阿纳托。但用上述对话来作开场白,我发现自己犯下了这两大失误中的后者。

我得稍稍往回倒一倒。经过一番通观全局、左右权衡,我断定这场事件的始作俑者(这个词应该没用错),就是戛纳之行。要是没去戛纳,我就不会结识那位巴塞特,也不会买那件白色晚礼服,安吉拉呢,也不会碰上她那条鲨鱼,而达丽姑妈也就不会赌百家乐牌。

的确,完全可以肯定,戛纳正是“不完达普义”[1]。

这就行啦。容我先交代一下事实。

我动身去戛纳,但吉夫斯没有随行,因为当时正值六月初,他表示不希望错过雅士谷赛马会。与我同行的就剩达丽姑妈和她的千金安吉拉。安吉拉的未婚夫大皮·格罗索普本来也打算一起来的,但末了发现脱不开身。达丽姑妈的丈夫汤姆叔叔则留在了家里,因为他最受不了法国南部的风气,给多少钱也不成。

所以这就是开篇布局——达丽姑妈、安吉拉表妹和本人,在六月初左右启程前往戛纳。

目前为止一切还都清楚明白吧?

我们在戛纳逗留了大概两个月,其间达丽姑妈赌百家乐输了个精光、安吉拉玩滑水板差点被鲨鱼一口吞掉,除此以外我们都玩得很尽兴。

七月二十五日,一身古铜色而健美的我陪同姑妈及其女动身返回伦敦。七月二十六日晚七时抵达维多利亚车站。七时二十分许,大家互道珍重后分手,两位女士钻进达丽姑妈的汽车,返回伍斯特郡的居所布林克利庄园,并准备一两天内接待大皮。而我则返回公寓,扔下行李,梳洗一番,穿好西服打好领带,准备出门去螽斯俱乐部填肚子。

我在公寓里洗刷了久欠打理的皮囊,一边用毛巾擦拭干净,一边跟吉夫斯聊这聊那,就在这期间,吉夫斯突然间提起了果丝·粉克-诺透。

据本人回忆,我们的对话大略如下:

本人:啊,吉夫斯,又一切如常了哈?

吉夫斯:是,少爷。

本人:我是说又回来啦。

吉夫斯:不错,少爷。

本人:感觉走了好久哇。

吉夫斯:是,少爷。

本人:赛马会好玩儿吗?

吉夫斯:非常尽兴,少爷。

本人:赢到了吗?

吉夫斯:十分令人满意,多谢少爷。

本人:那敢情好。吉夫斯,园子里有什么动向?我不在的这段日子,有谁致电拜访什么的?

吉夫斯:少爷,粉克-诺透先生是府上常客。

我不禁一愣。其实说张口结舌也不为过。

“粉克-诺透先生?”

“是,少爷。”

“你说的不是粉克-诺透先生吧?”

“是,少爷。”

“粉克-诺透先生不会也在伦敦吧?”

“正是,少爷。”

“哎呀,见鬼了。”

至于我为什么觉得见鬼了,原因如下:我认为吉夫斯的供词相当不可信赖。这位粉克-诺透呢,属于人生之旅中难免时不时遇到的几位怪客之一。他受不了伦敦,所以任凭身上爬满青苔,常年住在林肯郡一个偏僻的村落,就连每年伊顿对哈罗公学的板球比赛也不肯来看。有一回我问他,手上是不是有大把时间不知如何消遣,答案是否,因为他院子里有个池塘,他就专门研究水螈的生活习性。

是什么风把这位老兄吹到伦敦城里来,我还真想不出。我原本可以打包票,只要水螈的供货没出问题,凭什么也没法把他从乡下抖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