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刚才说性格因历练而坚强,真是一点也不错:自从打卡入住沃特金·巴塞特爵士的乡间别墅,我经历的各种荣辱兴衰一点一滴地塑造着我,使我从一个感性的俱乐部常客、“不乐哇儿地爷”[1],摇身一变而成为铁打的汉子。若是某位初来乍到不了解此间传染病院的情况,毫无防备地收到我刚刚收到的这条消息,估计就要一翻白眼,昏厥在座椅里。但本人呢,一桩接一桩的破事儿已使我变得坚毅强悍,对托特利庄园的生活节奏见惯不惯,因此面不改色地应对困境。

我也不是说自己没有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像长耳大野兔一屁股坐在仙人掌上。反正我起身后没有浪费时间作无谓的颤抖,而是立即走过去把门锁死。我闭紧嘴唇,一脸苍白地走回吉夫斯身边,他已经把警盔从行李箱里拿了出来,正若有所思地拎着松紧带,任由它荡来荡去。

他一开口我就听出他出发的角度不对。“少爷,也许较为明智的办法,”他口吻中有一丝淡淡的责备,“是选择一个恰当的藏匿地点。”

我摇了摇头,也许还笑了一笑——当然是惨笑。敏锐的头脑使我直击问题根本。“不是我,吉夫斯,是史呆。”

“少爷?”

“放警盔的人不是我,而是史呆·宾。她本来放在自己的卧室里,因为担心被搜,上次见她的时候,她正想着什么地方更安全。看来这就是她的结论了。”

我叹了口气。“你说女孩家的怎么会有史呆这种心态,吉夫斯?”

“这位年轻小姐行为举止的确出人意料,少爷。”

“出人意料?她就算直接住进科尔尼精神病院,谁也不会多问一句,他们保准铺上红毯欢迎。我越想这个小虾米,就越胆战心惊,窥想一下日后,就忍不住浑身发抖。这个现实不得不面对,吉夫斯——史呆这个从衬底往外纯粹是软垫病室的料,马上要嫁给哈·品克牧师,这位老兄呢,也是进圣餐的人里头数一数二的笨坯,并且想来——这个现实也得面对——这二位的结合也不愁收不到祝福。这就是说,不消多久,家里就会有小脚丫啪嗒来啪嗒去。令人犯寻思的是,靠近这些脚的主人是否有性命之忧?假设——这个假设也是迫不得已——他们继承了这一对父母共同的疯傻劲儿。吉夫斯啊,我就是怀着一种亲切的同情设想奶妈呀,女教师呀,私校老师呀,公学老师啊,什么的,他们掉以轻心地承担了照看史黛芬妮·宾和哈罗德·品克混合体的责任,殊不知要面对的可比烫山芋还要烫手。不过呢,”我话锋一转,停止了推想,“这个话题虽然叫人着迷,但和正题却完全不贴边。咱们得心系警盔,时刻不忘奥茨加巴塞特喜剧二人组随时可能过来搜查。你有什么建议?”

“令人颇费踌躇,少爷。此物体积不小,一时想不出切实可行的藏匿地点。”

“是。这破玩意儿差不多占了满屋子,啊?”

“毋庸置疑,十分引人注目,少爷。”

“是。官爷们可谓费尽心思,才给奥茨警官打造了这顶警盔。他们旨在为他营造一个令人瞩目的形象,不能让他顶在头上像顶了一粒花生米呀。他们成功了,这么个头盖儿,连密不透风的森林都藏不下。哎,好吧,”我说,“咱们也只有随机应变以礼相待啦。不知道这两位老兄什么时候来呢?我看是不一会儿的事儿。啊!要是猜得不错,这就是末日之手了,吉夫斯。”

我以为这个拍板的,也就是刚刚拍板门的这位是沃特金·巴塞特爵士,但我猜错了。门外传来的是史呆的声音。

“伯弟,让我进来。”

虽然我此刻最巴不得见的人就是她,但我并没有立刻敞开大门。谨慎起见,我先盘查一番。“你带着那只臭狗没有?”

“没有。管家带它出去遛了。”

“那你可以进来。”

等她进来就会发现伯特伦叉着双臂,冷冷地和她对质。可她似乎没注意到我令人生畏的仪态。

“伯弟亲爱的——”

一声野兽的咆哮从伍斯特唇间清晰地传出,将她的话拦腰截断。“少来什么‘伯弟亲爱的’。我只有一句话要问你,小史呆,听好了:把警盔放在我行李箱里的人是不是你?”

“自然是我。我来就是为了跟你说这事儿。还记得吧,我当时在想什么地方合适,颇有点绞尽脑汁,最后突然有了。”

“于是我可有了。”

我尖刻的语调似乎让她很诧异。她用女孩子特有的好奇目光打量我——杏眼圆睁那种。

“你不会介意的吧,伯弟亲爱的?”

“哼!”

“可为什么呀?我还以为你很乐意帮我一把呢。”

“哦,是吗?”我故意话中带刺。

“要是沃特金舅舅在我屋里搜出来,这个险我可冒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