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第3/4页)

莫瑞斯振奋起精神来了。教区长若不是奇丑无比,他绝不会和他一般见识。但是他不能容忍那张怀着偏见嘲笑青春的脸。斯卡德收拾猎枪,搬手提箱,从小船里舀出雨水,移居海外——反正他在干着点儿什么。这时,社会地位高的人悠然自得地坐在椅子上,挑他灵魂的刺儿。要是他索取小费的话,这是很自然的事。要是他没有索取,要是他所做的辩解属实的话——那么他就是个好样儿的。无论如何他要说一说。“你怎么能知道只要他受了坚振礼,他就会去领圣餐呢?”他说。“我并不领圣餐。”德拉姆太太哼起歌曲来了,这话说得太过火了。

“然而,你是被给过机会的,牧师为你尽过力。他却没有为斯卡德尽力,因此教会该受责备。所以我才如此予以重视,而在你看来必定是琐事一桩。”

“我笨得厉害,但我认为我明白了。你想确保不让教会将来受责备,却不是惟恐他会受责备。唔,先生,这也许是你对宗教信仰的概念,我可没有这样的概念,基督也没有。”

这是迄今所说过的最辛辣的一段话。自从被施过催眠术以来,他的头脑一阵阵地异常敏锐。然而,博雷尼乌斯先生是无懈可击的。他和颜悦色地说:“不信教的人对于信仰该怎样,永远有着非常清楚的概念,我但愿自己有他一半的信仰。”说罢,他起身告辞,莫瑞斯送他穿过菜园子,抄近路而行。他们所讨论的对象正倚墙而立,无疑是在等候女仆中的一位。这个傍晚,他们二人似乎频频地狭路相逢。而今已黑暗得伸手不见五指,莫瑞斯是什么也不会瞧见的。倒是博雷尼乌斯先生低声招呼道:“晚安,先生。”于是从对方嘴里也说出了同样的话。空气中弥漫着沁人的果香。可以推测,小伙子恐怕偷吃了一个杏。尽管这么冷,当晚到处散布着香气。莫瑞斯是穿过灌木丛折回去的,以便深深吸入月见草的芳香。

他再度听见了谨小慎微的声音:“晚安,老爷。”由于对这个被上帝摈弃者怀着友好的感情,便回答说:“晚安,斯卡德,他们告诉我,你将移居海外。”

“有这个想法,老爷。”传来了这么个声音。

“喂,祝你成功。”

“谢谢你,老爷,我觉得心里怪怪的。”

“我料想是加拿大或澳大利亚吧?”

“不是,老爷,是阿根廷。”

“啊,啊,是个好国家。”

“你去过吗,老爷?”

“我宁可不去,我还是喜欢英国。”莫瑞斯边说边往前走,又和那个穿灯芯绒衣裤的人撞个满怀。乏味的谈话,无足轻重的邂逅,这一切却与晚间的黑暗和静寂协调,很中他的意。当他离开斯卡德一路走去的时候,产生了一种健康、幸福的感觉,一直持续到抵达房屋。隔着窗子,他瞧见了德拉姆太太,十分自在,松弛丑陋。他一进去,她的脸一下子绷紧了,他的脸也是这样。关于他当天的伦敦之行,他们交换了几句社交辞令,这才回到各自的寝室。

一年来他为失眠所困扰。刚躺下来他就知道自己会彻夜从事肉体劳动。这十二个小时发生的事使他感到兴奋,在他的脑子里相互冲突着。一会儿是清早启程,一会儿是与伦敦一道旅行,接受诊治,然后是归途。这一切的背后潜伏着一种畏惧:接受诊治的时候,是否有什么该说的话他没有说呢?他写给大夫的书面材料中,是否遗漏了什么重要问题呢?但那又是什么呢?他是昨天在这间屋里写出那份材料的,当时感到满意。他开始着急起来——而拉斯克·琼斯先生是禁止他自寻烦恼的。因为对思想感情等进行过分内省就更难以治愈了。按说他应该让脑子变成一片空白,接受施催眠术时的暗示疗法,决不琢磨播下的种子是否会发芽。然而他不禁忧心忡忡。彭杰非但未能使他变得麻木不仁,好像比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刺激着他的神经。彭杰给他的印象虽然错综复杂,却又何等鲜明啊。鲜花和果实怎样纷乱地缭绕在他的脑际!他从未见过的事物,诸如从小船里舀出雨水,今天晚上他却能看见,虽然严严实实地拉上了窗帘。啊,但愿能外出,到它们当中去!啊,到黑暗中去——不是把人拘禁在家具之间的房屋里的黑暗,而是他能够自由自在的黑暗!虚妄的愿望!为了把帘子拉得更严实一些,他付给了一位大夫两畿尼,不久,在这样一间屋子的褐色立方体中,被囚禁的汤克斯小姐会躺在他身旁。催眠术的酵母继续发酵,莫瑞斯的眼前浮现出变来变去的肖像幻影,忽而遂愿,忽而违背他的意愿,从男性变为女性,蹦跳着朝他正在那儿沐浴的足球场冲下来。……他半睡半醒地发出呻吟声。按说人生拥有比这无聊的事情强一些的东西,倘若他能够弄到就好了——爱情——崇高——辽阔的空间,在那儿,激情热烈地紧紧拥抱着安宁。任何科学也够不着那些空间,然而它们永远存在,有的空间充满了森林,有的顶着苍穹,那里还有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