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

春天的一个天气极好的星期日,发生了一件事。他们围着摆好早饭的桌子而坐,大家在为外祖父服丧,其他的都照旧。除了他的母亲和妹妹们之外,还有难以对付的艾达姨妈,如今她跟他们同住。另有一位汤克斯小姐,是吉蒂在家政学校结识的朋友,看来她确实是该校所提供的惟一具体的成果。艾达与莫瑞斯之间的那把椅子是空的。

“哦,德拉姆先生订婚啦。”正在读信的霍尔太太大声说。“他母亲多么友好啊,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彭杰是他们家的庄园。”她对汤克斯小姐解释。

“妈妈,这不会给维奥莱特留下印象的,她是个社会主义者。”

“我是吗,吉蒂?好消息。”

“你的意思是说,坏消息,汤克斯小姐。”艾达姨妈说。

“妈妈,新娘子是何许人也?”

“你成天拿‘何许人也’来打趣。”

“啊,妈妈,说下去,她是谁呀?”艾达把不服气的话咽了回去,问道。

“安妮·伍兹小姐。你可以自己读嘛。他是在希腊遇见她的。安妮·伍兹夫人,H·伍兹爵士的女儿。”

对社交界的情况了如指掌的女人们大声提出质疑,接着就发现德拉姆太太是这么写的:“现在我告诉您那位小姐的芳名:安妮·伍兹,H·伍兹爵士的女儿。[1]”

然而,即使这样,还是不同凡响,在希腊结识这一点也富于浪漫主义色彩。

“莫瑞斯!”姨妈的声音穿过一片喧哗传了过来。

“唉!”

“那孩子怎么还不来?”

莫瑞斯靠着椅背,向后仰,朝天花板喊道:“迪基!”他们接受了巴里大夫的请求,留他的年轻侄子在家里度周末。

“他又没睡在上面的屋子里,喊也没用。”吉蒂说。

“我上楼去看看。”

他在庭园里吸了半支香烟,就回来了。这个消息使他心绪烦乱,它来得那么无情,谁也没做出这与他有什么关系的反应,从而给了他不亚于消息本身的痛苦。这确实与他无关,现在,德拉姆太太和他母亲是主角。儿子们的友谊以悲剧告终,她们之间的友谊却延续下去了。

他想着:“克莱夫总该写封信来的。看在过去那段交情的分上,他也该写。”这时姨妈打断了他的思路:“那个孩子始终没有来。”她抱怨道。

他面泛微笑,站了起来。“这怪我,我忘记啦。”

“忘记啦!”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到他身上。“你是特地去的,竟然忘记啦?哦,莫瑞,好个可笑的小伙子。”他离开了屋子,背后是一片诙谐的侮弄。他差点儿又忘掉了。“我得到那儿去办事。”他这么想着,极度的倦意袭上心头。

他以年长者的步伐迈上楼梯,到了楼梯平台,深深地吸了口气。他尽情地伸开双臂,这是个生趣盎然的早晨——是为了旁人的。为了他们树叶飒飒地抖动,阳光倾泻到房子里。他猛敲迪基·巴里的房门,好像不用费力气,房门就已经开了。

头天晚上少年参加了舞会,仍在酣睡。他躺在那儿,浑身一丝不挂。他不知羞耻地躺着,阳光拥抱着并且穿透了他。他双唇微启,上唇的汗毛金光闪闪,无数根毛发光彩夺目,肉体是柔和的琥珀色。在任何人眼里,他都是美的。至于莫瑞斯呢,他有两条通向这个少年的路,少年就化为现世的欲望了。

“九点多了。”莫瑞斯好不容易才说出这么一句话。

迪基呻吟了一声,将被子一直拽到下巴那儿。

“早饭——起来吧。”

“你在这儿待了多久?”他说着睁开眼睛。现在只看得见他的眼睛了,这双眼睛凝视着莫瑞斯。

“一小会儿,”他歇了口气才说。

“我非常抱歉。”

“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晚起——我只不过是不愿意你错过大好的天气而已。”

楼下,女眷们正沉迷在贵族崇拜中。吉蒂问他,知不知道伍兹小姐的事。他回答说:“知道。”这句谎言标志着开辟了新纪元,接着就传来了姨妈的声音。“那个孩子永远也不来了吗?”

“我告诉他,不用忙着下来。”莫瑞斯说,他浑身发颤。

“莫瑞斯,你这个人不大能干,亲爱的。”霍尔太太说。

“他是来做客的。”

姨妈发表意见说,客人首先有义务去遵守主人的家规。迄今他一次也没有顶撞过她,然而现在他说:“这里的家规是每个人爱做什么做什么。”

“八点半吃早饭。”

“是为了那些愿意的人。还没睡够的人愿意在九点钟或十点钟吃早饭。”

“谁家也不能继续这样下去,莫瑞斯。你会发现,任何仆人也留不住。”

“我宁可听任仆人辞工,也不让我的客人被当作学童那样来对待。”

“学童!呃!他就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