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尔·科尔布(第2/11页)

年轻的格尔拜森人想干商人这行当,他认为在德赖斯兄弟的商号里当一名学徒,前途并不光明。德赖斯兄弟俩的银行和商号是老行当,并享有盛誉。兄弟俩每年都要从这所学校的毕业班中挑选一至两名最好的学生到他们的商号里当学徒。因为学徒时间为三年,因此商号里的学徒通常为四至六人。商号对这些学徒只管饭,不发工资。三年期满后,这些学徒可以拿到一份学徒结业证书,这可以作为全国通用的就业证明。

这一年,埃米尔·科尔布是唯一的新学徒。对此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光荣,相反觉得他要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因为作为新来者,他得为所有的年长的师兄们擦靴子,哪怕是只比他早进一年的师兄。无论是哪个师兄,只要有什么事怕做,或者想捉弄他,就大声叫唤埃米尔,他的名字就像勤杂工手中的铃,不时地响起,忙得这个年轻人很少有什么空余时间在地下室一角,在油桶后面,或者在阁楼上的空箱子旁,去憧憬那光辉的未来。在这种严酷的生活中,能稍稍得到一些补偿的,只是对美好未来的向往,还有那不赖的伙食。德赖斯兄弟只雇用了一名费用较高的见习生,他俩利用学徒为他们赚了不少钱,他们很会精打细算,但在伙食方面对下面的人并不苛刻。小科尔布每天三顿饭都能吃得饱饱的。尽管吃得不错,但他不久便学会诅咒伙食,这只属于学徒们的一种习惯,就像他早晨习惯于擦靴子,晚上习惯于吸偷来的烟一样。

自从上了班,就如同进了地狱,并且他从此还得同自己的好朋友分手,这的确使他很苦恼。弗朗茨·雷姆皮斯被他的父亲安排到外地当了一名学徒,有一天,雷姆皮斯来与他告别。弗朗茨安慰他说,他们俩可以不断地通信。但这对于一贫如洗的科尔布来说等于白说,因为他还不知道买邮票的钱在什么地方。

不久,雷姆皮斯果真从莱希施德滕寄来了一封信,他在信中炫耀,为了庆贺自己参加工作,在当地举办了一次宴请。这封信激起了科尔布认认真真地写一封长长的回信的欲望,他花了好几个夜晚起草这封信。信虽然写好了,却因没有邮票而无法寄出去。但他终于将回信寄出了。他这样评价第一次失足,第一次失足是为了珍贵的友谊,这似乎可以推去一半的责任。他得去邮局寄几封公函,因为时间比较急,大师兄将邮票直接交给他,让他贴在公函上寄出去。埃米尔利用这次机会,将一枚漂亮的新邮票贴在给弗朗茨的回信上,这信就放在他贴胸的口袋里,而有一封公函则没贴邮票就直接投进了邮筒。

做过这件对他来说特别危险又特别诱人的事,他就越过了一条界限。虽然以前他也像其他学徒一样,对主人的一些小玩意儿常常顺手牵羊,比如几只李子或一支香烟。每个人都若无其事地偷点甜食,他们往往做出敏捷的动作,作案者还自鸣得意,显示出自己和这商号及其货物的所属关系。而偷邮票则另当别论了,它是值钱的东西,性质要严重多了,还没有习惯和先例可以原谅。年轻人自从干了这个勾当以后,心一直在乱跳,好多天里,他无时无刻不在提心吊胆,担心他干的事会被揭穿。这件事对于放荡不羁的、在家里的时候就偷吃东西的科尔布来说,是有生以来头一次真正的偷窃,是一次令人毛骨悚然的冒险事件。而有些人做出的事更加冒险,罪恶也更加深重。

埃米尔担心事情被揭穿,但日子一天天过去,太阳每天照常升起,商号里的业务也每天照常进行,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埃米尔·科尔布似乎不要承担什么责任了,悄悄地从别人的口袋里捞好处,作为一条摆脱困境的出路,也许是一条为他准备的通向幸福的道路,他好像发现了这个可能。因为他认为,要想通过工作获取报酬来享受生活,那可是一条弯路。他考虑的是目的而非手段,那些似乎可以不受惩罚而可以获取各种好处的经验必定大大地诱惑着他。

他抵御不住外界的诱惑,对于出身贫苦、处在他这种年龄的小男子汉来说,所需要的东西实在太多了,穷人家的孩子一直给这些东西以双倍的重视。埃米尔·科尔布开始打算捞取不义之财的时候,当他似乎不再有可能拥有镍币,更不用说银币的时候,他就贪婪地对准了许多过去几乎没有想到过的小东西。他有个师兄叫费尔贝,他有一把带着锯齿和用来划玻璃的小钢轮的小折刀,尽管他并不需要锯子,也不用划玻璃,但他还是想把这件精制的东西占为己有。星期天,如能戴上蓝色的或棕色的领带,这似乎也不坏,如今英俊的学徒们戴上这种颜色的领带成了一种时髦。当然,更令人气恼的是,他看到十四岁的工厂学徒下班后便去喝啤酒了,而一个比他们长一岁的学生意的学徒站在柜台前,虽然比他们高大许多,却长年累月进不了酒馆。而交女友的情况呢?人们不是看到有些尚未成年的编织工或织布工,已在星期天挽起女同事的胳膊闲逛了吗?而一个年轻的商人,在他的三至四年的学徒生涯中,在他有能力为一个漂亮的姑娘支付骑旋转木马的费用,或者能请她吃一只“8”字形烘饼之前,他必须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