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

黑塞(1877-1962)出生在德国许瓦本地区小城卡尔夫一个传教士家庭,父母和外祖父母曾长期在印度传教,使黑塞自幼受到东西方不同思想文化的熏陶,如作家自己所描述:“这幢屋子里交错着许多世界的光芒。人们在这屋里祈祷和读《圣经》,研究和学习印度哲学,还演奏许多优美的音乐。这里有知道佛陀和老子的人,有来自许多不同国度的客人,有外国的衣服和异国的香气,有皮和藤做的奇妙箱子。”这种世界性气氛对他一生都有重大影响。

黑塞禀赋优异,童稚年代便意识到了自己倾向写作的诗意天性,他说道:“我很幸运,早在学生时代开始之前就已学到对于生活有重大意义和价值的东西。……我熟悉我们的家园故土,熟悉那些鸡舍、树林、果园以及手工业作坊,我认识树木、鸟类和蝴蝶,我会唱歌,会吹口哨以及其他许多对于人生有价值的事情。……我从十三岁就明白自己要就是成为诗人,要就是什么都不是。”然而,不了解儿子的父亲却强制他学习神学,以致年方十五的黑塞违抗父亲意志逃离神学院而独立谋生,从一八九二年至一九四年,他一面在工厂当学徒工,在书店当小伙计等,一面如饥似渴地大量阅读书籍,为日后文学创作奠定了基础。

黑塞的文学生涯始于诗,成名作却是一九四年问世的长篇小说《卡门青特》。同年,黑塞与钢琴家贝诺利结婚,并自城市移居农村。一九四年到一九一九年是作家第一个创作丰收时期,重要作品有:小说《在轮下》、《今生今世》、《邻居们》、《弯路》、《克诺尔普》等,诗集《在途中》、《孤独者的音乐》等,散文集《印度之旅》等。黑塞的早期著作大都充盈着大自然的清香,显示出作者内心与外部世界的和谐联系,与之同时,这位喜爱孤独思索的自然之子却也早早发现,一切生物都在阳光下按照各自的生命规律活着,唯有人类却受自己所制定框架的约束,屈从于未必全都正确的种种条规,便用自己的笔进行反抗,以维护个人的价值,《在轮下》是突出的例子,而本集首篇《狼》则从狼的符合自然本质之美,写下了黑塞第一篇“狼”主题作品。

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包括伟人,能够挣脱自己等级的局限和摆脱时代的烙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炮火惊破了黑塞的田园梦,他又从农村走进城市,在瑞士伯尔尼从事战俘救济工作,但由于撰写反对战争的文章,导致“在自己祖国的报刊上被宣布为叛徒”。妻离子散的遭遇几乎使黑塞精神崩溃,迫使他对一切进行重新思考。作家独特的“通向内在之路”诞生于他试图越出西方文化范畴,让自己成为一个“扩展了的西方人”,成为“另一个我”的渴望,他说道:“一种作家的职业已经不是一种辅助道路,而几乎是一种目的”,“我已经成为作家,但是我还没有成为一个人”。

一九一九年春天,黑塞结束战事职务,孤身一人离开伯尔尼返回农村,后定居在瑞士,开始新的文学生涯。小说《德米安》、《席特哈尔塔》、《荒原狼》、《纳尔齐斯和歌尔德蒙》等,论著《望入混沌》、《查拉图斯特拉的重归》、《观察集》等,散文与诗集《流浪》等都是这一创作阶段的重要作品。《荒原狼》用一个半人半狼文学形象图解了一种本能与理性,兽性与人性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依赖的现象,是一个西方知识分子对自己所处文化环境的批评。然而,情况就像德国学者品图斯所分析:“一切都是自我透视,自我记述,对于自我所作的粉碎性解剖:绝非出于对分析解剖有兴趣,而是由于一种渴望,一种想让自己成为和谐的人的愿望;由于想寻找自己、最本质的自己的渴望。”《荒原狼》最终达到了康德名言的境界:“每一种破坏都是向高级生命的过渡。”黑塞另一部以印度为背景的《席特哈尔塔》则是他“进行试验,把我的信仰写成了一本小说”,“我努力探索一切信仰和一切人类虔诚善行的共同之处”。小说主人公启程于婆罗门和佛陀,却结束于“道”,符合黑塞在《论老子》一文里的观点:“深信人类即使由于种族和文化的分裂而互相陌生和敌视,却依旧具有发展共同理想目标的可能性。”

一九三一年冬,黑塞在独居多年后与交往已久的女友,犹太裔的艺术史家多宾结婚。三十年代初,希特勒在作家故土已露倒行逆施端倪,也许就是黑塞老年创作大都以寻求东西方综合途径为主要目标的原因。《东方之旅》和《玻璃球游戏》是黑塞晚年的代表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玻璃球游戏》一书是作者对自己漫长一生所受精神痛苦进行沉思后的结晶。作品虽然以长篇小说形式出现,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长篇小说,它用一系列象征和譬喻编织起一种哲学上的乌托邦设想,虚构了一个发生在二十世纪后未来世界的寓言。黑塞笔下,现代社会的病根在人性,而不在物质文明,因而不论是《东方之旅》,还是《玻璃球游戏》,其主人公都永恒处于启程状态,因为他们出发去寻找的是一种“不局限于一个国家,也没有任何地理限制的人类灵魂的故乡和青春”。意味深长的是,《玻璃球游戏》的写作和希特勒的暴行几乎同步,十二年后,黑塞最终赢得了胜利,第三帝国于一九四五年彻底灭亡,而《玻璃球游戏》则在一九四六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