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月后

迈可

薛·布尔能完全出乎我的预料。

我本预想自己会面对一位生性残暴,有着一对火腿般的拳头、粗短的脖子和眯眯眼的莽夫。毕竟这是桩世纪罪行,一件引来纳舒厄至迪克斯维尔山口所有居民关注的双尸案。由于受害人的身份,这桩罪行更显得万恶不赦——一位小女孩和身为她继父的警察。这会让人怀疑待在家中是否安全,平常信任的人会不会哪天反咬自己一口。而且新罕布什尔州的检察官或许会因为这桩案件,于五十八年后的今天再度请求判处罪犯死刑。

媒体将此案炒得沸沸扬扬,并热烈讨论迄今尚未组成的十二人陪审团是否能顺利出庭。这十二个人最终成功找齐了。他们来到新罕布什尔州大学的单人阅览座找上我,当时我正奋笔疾书着毕业论文。一个月来,我没吃一顿像样的饭,更别提看报纸,因此我正是薛·布尔能谋杀案陪审团的最佳人选之一。

第一次被鱼贯式地带入陪审席——高等法院内的一间小房间——后没多久,我便产生一种身处自家公寓的熟悉感,怀疑是不是法警带错法庭了。被告体型虽小,比例却很均衡,这种人通常是在被视作全校笑柄的环境中长大的。他穿着一件大到几乎将整个人吞没的尼龙夹克,打得挺括的领带结从侧面突出,仿佛是受到了磁场的牵引。他戴着手铐的双手犹如小动物般蜷曲在大腿上,头发剃得几近光秃。他盯着大腿,法官提及他的名字时,那声音仿佛取暖器上的蒸汽,嘶嘶地飘过房内。

当苍蝇飞进来时,法官和律师们正在商讨家事管理的细节。我之所以会注意到这只苍蝇,起因有二:通常,新罕布什尔州的三月不会有多少苍蝇;而且我很好奇,当一个人双手被铐住、腰部被铁链捆绑时,该如何驱赶它。当昆虫停在身前的笔记本上时,薛·布尔能死命盯着它,捆绑着的双手高高举起。随着一阵刺耳的金属声,他双手用力往桌上一压,想拍死那只苍蝇。

正如我所预料,当他将拳心向上,手指一只只如同花瓣似的扳开时,苍蝇嗡嗡离去,再度去打扰其他人。

就在这一瞬间,他瞥见了我,而我明白了两件事。

第一,他吓坏了;第二,他跟我差不多年纪。

制造双尸案的这个畜生,看起来就像上学期经济课时坐在我旁边的那位水球队队长,也很像那家卖我爱吃的薄脆底比萨的比萨店外送员,甚至让我想起自己前往法院时看见的在雪中行走的男孩,我当时差点摇下车窗,问他需不需要我载他一程。换言之,假如我曾经与一位凶手擦身而过,他看起来也许并不像我认为的凶手该有的模样,而是和其他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没什么两样,甚至很可能就是我。

他现在就在十步之外,手脚都被铐上铁链。而我的工作,是决定他到底值不值得活下去。

可以告诉你,身为陪审团的一员,我跟你一个月后在电视里看到的完全不是同一回事。在往返于法庭和陪审团室的过程中,的确有不少可以向人夸耀的事。中午叫的外卖难以下咽;只喜欢听自己高谈阔论的律师们;还有,相信我,地方法院的检察官绝对不可能像电视剧《法网游龙》里的女孩一样性感。即使已经过了四个星期,来到这间法庭的我仍仿佛身处国外,身上又没有任何一本可以导览的书。而我却不能因为自己只是“观光客”,便宣称无知或装傻。人们期待我对这个世界了如指掌。

审判的第一部分已经结束,我们已经证实布尔能有罪。原告琼·尼尔森呈交了一叠如山高的证据,证明案发当时,寇克·尼尔森发现伊丽莎白和薛·布尔能在一起,看到她的内衣就在被告口袋里后,试图逮捕被告而遭枪杀。定期产检结束后返回家中的琼·尼尔森,则发现自己的丈夫和女儿都倒在了血泊之中。被告方声称,寇克因为薛的表达障碍而产生误解,最终导致两人死于枪支意外走火。相较于原告呈交的压倒性证据,这番抗辩显得无足轻重。更糟的是,薛从没为自身的权益而出庭作证。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他贫乏的表达能力……或者,因为他犯下了滔天大罪,再加上那变幻莫测的人格,让他的辩护律师都不信任他。

现在,我们即将结束审判的第二部分——判决。这部分主要是将新罕布什尔州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所有谋杀案与本案加以区分。我们知道布尔能确实犯下了罪行,那他是否应当被判处死刑呢?

这个部分有点像《读者文摘》的浓缩版。原告方再次重点申诉罪行审判时提交的证据,之后,被告会有一个机会去搏取人们的同情。我们得知,布尔能在被多个寄养家庭遣返的过程中成长。十六岁时,他在当时的寄养家庭里放了把火,在少年教养所待了两年。他的躁郁症从未接受过治疗,还伴有中枢听觉系统失调,没有能力处理过多的感官知觉,而且阅读、书写和语言表达都有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