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猿意马(第3/22页)

“那么杰米呢,她的出身又如何呢?”

于是他开始讲述,毫不吝啬口才地对我大讲特讲起她的成就:关于金凯德,那是休斯顿的一所贵族私立学校,她在那里毕业并代表全班致了告别辞(15);关于她在哈佛时如明星般的大学生涯,毕业时的成绩又是全班最优秀的;关于里弗奥克斯,那是休斯顿知名的高档住宅区,她家就住在那里;关于休斯顿乡村俱乐部,她不情愿地在那里参加了她首次的社交舞会,后来她常在那里打网球、游泳;关于她母亲,她是个传统保守的人,她总是想方设法去迎合她母亲;关于她父亲,他是个脾气古怪的人,她从来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取悦他;关于他们第一次一起去休斯顿过圣诞节时她带他看过的著名景点;关于她儿时在那里玩耍的地方,他要她带他去看,他想看丑陋的休斯顿峡湾在黎明时展现出的凶险之美,她曾满不在乎地和她那个狂浪的姐姐一起在那儿的浑水里游泳,她的这个姐姐,他告诉我,就像老一代的休斯顿人那般把“峡湾”一词发音为“瞎玩”。

我不过是让他介绍一下她,他却给了我一篇洋洋洒洒的演说辞,就像是在某幢大楼的落成典礼上的发言。他会来这么一场饱含感情的表演一点都不奇怪——在一个超级情人的眼里,他心爱的姑娘在那里长大的水牛城(16)就是一个世外桃源——然而,他对杰米及她在得克萨斯(17)度过的少女时代所表现出来的热情也实在太赤裸裸了,就好像他是在向我讲述他关在监狱里还朝思暮想的心上人。也可以说是我在监狱里朝思暮想的心上人。那简直就是一曲伟大的男性情爱之歌:他对妻子的崇拜构成了他生活中最为强劲的纽带。

在他接着向我讲述他们一起漫步去拜访她的家人时,他的语气渐渐转为哀伤。

“里弗奥克斯,也就是她家住的地方,在休斯顿属于一个特别的地方。那是个古老的街区,有许多古老的建筑,尽管有些很漂亮的老建筑已经被拆除改建为麦宅(18)。杰米家是仍对休斯顿的往昔存有依依不舍之情的少数家庭之一。华美的豪宅,高大的橡树,芬芳的木兰,零星的松柏。精心修剪的大花园。成群结队的园丁。都是墨西哥人。每到礼拜四和礼拜五,大街上就会排满载着园丁和工匠们的皮卡。他们是来整理花坛、平整草坪、栽培苗木的,这些工作都是为了周末将要举行的聚会派对而准备的。我们漫步在里弗奥克斯的老城区,这里是靠石油发家的家族居住的地区,他们已在这里繁盛了两到三代人。我们漫步走过古老的住宅区,沿着一条有些繁忙的街道走去。接着我们就来到了峡湾,这条峡湾由里弗奥克斯起直流到下游的一座公园,你沿着公园再走上好几英里,就能到达闹市区。或者,我们也可以沿着峡湾走过去再走回来。天刚蒙蒙亮,天气凉爽,舒适宜人。里弗奥克斯的这个地区极其宁静朴素——这里的人们不会大肆挥霍地消费,也不会在麦宅前停满各色梅赛德斯(19)——是个非常美丽的地方。我们尤其喜爱这里的一座玫瑰园,它是这个社区的公共场所,由社区居民共同维护保养。我喜欢在早晨和杰米一起慢跑着穿过这个玫瑰园。玫瑰园后面往峡湾去的地方有几幢古老的家宅,要想看见峡湾并沿着它慢跑,就必须离开里弗奥克斯地区。接下来经过的就是休斯顿的其他地区。里弗奥克斯地区是休斯顿的内岛,是一个和谐繁荣的港口,在这里居住着古老的大家族和新近的暴发户,他们属于休斯顿的上流阶层,而这座城市的其余地区则大多炎热、潮湿、平坦、丑陋——写字楼旁边居然会有文身馆,摇摇晃晃的危楼里有运动鞋商店,总之,一切都乱糟糟地混杂在一起。对我而言,这座城市最美的地方是那座古老的墓园,墓园里栽有历史悠久的栎树,杰米家有几位逝者就被埋葬在这里。墓园位于峡湾的下游,就在靠近闹市的地方。”

“杰米家是属于古老的大家族呢,还是新近的暴发户?”我问比利。

“是古老的大家族。古老的大家族靠的是石油,而新近的暴发户靠的是技术。”

“古老的大家族究竟有多古老呢?”

“呃,也不能算很古老,因为休斯顿本身就是一座比较年轻的城市。不过,只要提到像杰米的祖父那样的石油大亨,就会产生一种历史感。”

“那么,这个休斯顿的古老家族是怎么看你这个犹太小子的呢?”我问。

“她的父母并没有大惊小怪。只是,她的母亲哭了。要说她父亲的表现,那才叫登峰造极。在杰米回到家里告诉他我们订婚了之后,他就双手抱住头,随后,只要一提到我的名字,他就会摆出这个姿势。她在东部曾给他发过电子邮件,而他故意连着三四个礼拜不理她。她每隔一小时就会看一下收件箱,可他就是不回邮件。这个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粗鲁的暴君。一个滑稽的父亲。自私、鲁莽、脾气暴躁。毫无理智。盛气凌人。恶劣透顶。总之,在他身上我找不到任何优点,他简直是个彻头彻尾的呆瓜、混蛋。你想想:为了叫他的亲生女儿伤心,他故意不回她的邮件,他这是在处心积虑地利用女儿的孝心,好让她觉得自己这样行事是不对的。他想要把她压扁了。当然啰,他也想把我给压扁了。我从来也没见过他,他也没有见过我,可他就是想伤害我。以前有谁想故意伤害我吗?在我的记忆中,祖克曼先生,一个也没有。可是,这个畜生觉得他完全有权利去伤害一个他女儿爱着的人!你看,杰米是个好女儿,一个非常好的女儿——她想尽办法要去爱这个一意孤行的人,她确实努力了,尽管她厌恶这个欺负她母亲的人,也厌恶他的政治观点及他那帮傲慢的右翼朋友。在连着三个礼拜的沉默之后,他终于给她发了一句话的邮件:‘我爱你,甜心,可我不能接受这个小伙子。’可是,杰米·洛根是个勇敢的人,又自尊又勇敢,尽管这个老头执掌着经济大权,尽管他在露骨地暗示,如果她非要嫁给这个犹太人,他就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她依然毫不动摇。她坚持了下来,以至于这个偏执的狗杂种不得不做出选择,要么收回他的敌意接受我,要么失去他这个优秀的亲生女儿。如果她的年纪不到二十五岁,如果她缺乏勇气,如果她不是那么独立,她就会屈服于她父亲的意志。可杰米是个无与伦比之人。杰米不是一个桀骜不驯之人,也不会装腔作势,也不缺乏荣誉感,也绝不会屈服于任何她反对的事物。杰米是天底下最好的姑娘。她对我说,‘我爱你,我要你,我不会因我父亲的钱而做他的奴隶。’她几乎对他说了拿上他的臭钱滚蛋的意思,所以,最终还是她把他给压扁了。哦,祖克曼先生,看着杰米挺身而出反抗父权,真是太让人佩服了。尽管你也许会想,早在她和我好上之前,她父亲就应该已经习惯了这档子事。这是个杰米和犹太人的时代。如今连乡村俱乐部也让犹太人加入了。在她祖父的时代,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就是近在十五年前,在她父母那一代,那也是无法想象的。这一切都是最近才有的事。就像犹太人和黑人也可以在金凯德上学。那也可算是新鲜事物。犹太少女是杰米在学校时的学友。你可以想象这个暴躁的急性子有多么喜欢这种事。不过,犹太人都很聪明,也很有才干,他们不会为了要讨人喜欢而尽力隐藏起自己对书本的热爱。杰米的一个犹太女友的哥哥——纳尔逊·斯派尔曼,他进了休斯顿的另一所知名的预备学校,圣约翰学校——做了她两年的男朋友,直到她在金凯德毕业的前一年,他去了普林斯顿大学。杰米在这个极其保守的地方为人处事小心谨慎,在这里得到社交界的认可意味着一切。这是个橄榄球校队队员会投票评选返校节(20)皇后的学校,这里的姑娘可不能被人看见和公立学校的小子们混在一起,她们只能和金凯德或圣约翰的男生在一起玩。金凯德的男生都喜欢骑彪马车(21)、打猎、看球赛,每个人都想上得州大学。在这里,男生们喝酒是很普遍的行为,而大多数家长都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