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海和命运随着同样的微风波动(第5/14页)

犯下的每一桩罪恶好比一张期票,不知道哪一位大人物是付款人。现在这张加盖不吉利的“国王的命令”背书的期票到期了。

女王安妮在保守秘密方面,特别没有女人味儿,关于这件大事,她请求大法官供给她一份叫做“御耳边的报告”的秘密报告。这一类的报告在君主专制时代特别盛行。在维也纳有“御耳顾问”,这是宫廷里的一位重要人物。这是查理曼王朝遗留下来的官职,在古《巴勒登宪章》里叫做auricularius[13],负责替皇帝做密探。

女王很信任英国的大法官古柏男爵威廉,因为他跟她一样近视,甚至比她还要厉害,他曾写过一篇回忆录,开头是这样的:“所罗门手下有两只鸟,一只是叫做‘户特布特’的田凫,能够说万国方言,另外一只是叫做‘西姆尔康伽’的鹰,它那两只翅膀的影子能够遮住两万人的游行队伍。天意也是这样,不过形式不同罢了。”云云。大法官证实了这是一个被拐走,造成残废,现在被人找到的封爵的继承人。他没有怪詹姆士二世,不论怎么说,詹姆士总是女王的父亲。他甚至还找到替他辩护的理由。第一,在君主政体的国家里流行着两个古老的格言:E senioratu eripimus. In roturagio cadat[14]. 第二,国王有把子民弄成残废的权利。张伯伦曾经证实这一点[15]。“Corpora et bona nostrorum subjectorum nostra sunt[16],”詹姆士二世说,这是一位博闻强记的国王。为了王国的利益,他曾经挖掉几个皇族公爵的眼珠。某几个离王位太近的亲王被放在两只褥子中间巧妙地闷死,说是中风而死。所以说把一个人弄成残废比闷死好多了。突尼斯的国王把自己父亲姆莱-阿桑的眼珠挖出来,皇帝也没有因此不接待他的使臣。所以说,国王可以跟废除一个官职一样,废除一个人的肢体,等等,这是合法的,云云。不过一个合法的行为并不排斥另外的一个:“如果一个被扔在水里的人回到水面上来,没有丧命的话,这是上天改变国王的行为。如果继承人又回来了,那就把他的冠冕还给他得了。诺宋伯国王阿拉爵士就是这样登上王位的,他以前也干过跑江湖的行当。对格温普兰也应该这样做,他也是一个国王,意思是说他也是一个爵士。在不可抗力下,不得不从事一项下贱的职业,不会使纹章黯然无光;证据是:阿布多罗宁国王当过园丁,圣若瑟当过木匠,神仙阿波罗当过牧羊人。”总之,这位博学的大法官的结论是:应该把原来的财产和爵位还给这位假名叫格温普兰的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不过有一个条件:“必须和恶棍阿尔卡诺纳对质,并且被他认出来。”这样一来,这位大法官,宪法上的“君王的良心守护人”,把女王的良心给安抚下来了。

大法官在附记里说,如果阿尔卡诺纳拒绝回答,应该使他受到“严酷无情之刑”,要达到《阿代尔斯坦王宪章》所要求的“死亡般冷冰冰的审判”的程度,在第四天对质;不过有点麻烦的是,如果受刑人在第二天或者第三天一命呜呼,就不能对质了;可是应该根据法律办事。法律的弊病也是法律的一部分呀。

不过话又说回来,大法官认为阿尔卡诺纳一定会认出格温普兰来的。

安妮对格温普兰的畸形作过一番适当的了解,她因为不愿意让她继承克朗查理家财产的妹妹受到损失,幸灾乐祸地决定约瑟安娜公爵小姐嫁给新爵士,也就是说,嫁给格温普兰。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的复位也是很简单的事,因为他是合法的继承人,而且是直系血亲。关于旁系亲属要求继承有问题的或者in abeyance[17]的爵位,必须征求上议院的意见。远的且不去说它,一七八二年汤麦斯·斯特卜来顿要求继承保蒙子爵,一八〇三年可敬的坦威尔·布里治要求继承钱多斯子爵,一八一三年陆军中将科理斯要求继承潘白里伯爵,等等,都经过这道手续。不过这儿完全不同。没有任何纠纷;显而易见是合法的;他的权利是一目了然的;用不着去找上议院;女王在大法官的协助下,能够承认这位新爵士。

巴基尔费德罗负责一切。

因为他的缘故,这件案子一直在偷偷地进行,严格保守秘密,所以不管是约瑟安娜也好,大卫爵士也好,对在他们脚底下进行的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连一点风声也没有听到。约瑟安娜目空一切,跟悬崖一样容易遭到封锁。她把自己孤立起来。而大卫爵士又被打发到佛兰德斯海岸去了。他马上要丧失自己的爵位,可是却一点也不知道。我们再补充一个细节。一个姓赫里布尔东的舰长,把法国舰队困在离大卫爵士指挥的英国海军停泊站十海里的地方。下院议长潘勃洛克伯爵上了一个奏章,建议把赫里布尔东提升为海军中将。安妮划掉赫里布尔东的名字,换上了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为的是让他在知道他丧失了爵位的时候,能够得到一点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