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第五大道,圣帕特里克大教堂(第3/3页)

“我本想告诉你的,医生,但我应该为自己保留一点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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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那儿,在韦斯特波特,在那座幸福之屋里,我身上的布娃娃拆散了。就是在那里,一天上午,在桑德-康波海滨,在那个如此美丽的地方,空气那么清新,那么轻盈,那么令人激动,人都变得很苗条、漂亮和崇高了。就是在那里,我觉得自己想念亚拉巴马了,想念那个属于我的、被人厌恶的土地了。

红色的土地,用来制造红砖的沉重的黏土,城市和坚固的住房就是用这些红砖建造起来的,建在红砖上的任何东西都不会动摇,也不会让人担心。我还想念松林中黏糊糊的浓郁香味,当我还是个小姑娘时,我曾痛恨这种味道,我一直以为就是它害我得哮喘病的。除了想松林,我还想念朱丽娅姑妈做的菜,又油又甜,让人恶心可又很好吃。菜的香味充满了红砖城堡里的所有房间,彩色的墙纸、窗帘、地毯、沙发甚至连护壁板和床上的枕头都有菜味。

更糟糕的感觉是,我还想念那里弥漫着的发霉的怪味。我每次回到我所出生的房屋,那种味道都让我感到害怕,给我一种肮脏的感觉。我已经习惯了,但一回到那里,第一个晚上,就几乎把它忘了。习惯,遗忘。

我在任何地方都感到不幸福。任何地方都不能使我摆脱痛苦。

在脑体切开之前。我知道手术并不那么可怕,只是把一个锥子插进眼底的锥骨,然后往上移,进入损坏了的大脑,枕骨愈合了,然后便不再痛苦,不再忧伤和焦虑——甚至没有伤疤。只是眼睛有些肿,但几天后就会消去。“我保留了自己身上能保留的不好但活跃的东西。你明白吗,年轻人?”

在这堆奢华的垃圾场中——我们的生活——有人突然出现了,他想让我得到幸福。那是一个夜晚,司各特在玛丽别墅举办了一场招待会。那个男人名叫埃杜阿尔。埃杜阿尔·乔森。他的伙伴和战友都叫他乔。

我穿着轻柔的裙子。那么漂亮,那么鲜红。一条能把人毁了的裙子——但非常昂贵,花边是乳白色的。司各特甚至懒得去理那个胖胖的法国出版商,那是我们夏天在瓦莱斯库尔的邻居,他大喊:“太幸福了!天哪,司各特!从来没有哪个狗作家有这么漂亮这么出色的狗女人。”那个美丽的狗女人,就是我。司各特没有理他:他跟着我和乔,步步紧跟着我们,无论我们是跳舞还是走路。“他妒忌了,”我心想,“好好利用这种妒忌所带来的好处吧!”但我很快就忘了丈夫的妒忌。不到一个小时,逢场作戏的我便爱上了这个英俊的优秀男人,他说英语时带有一种非常感性的口音,让你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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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不想包我占我(这是他说的),而是想解放我(这也是他说的)。这些法国人真是古怪:把我比作一个奴隶,对我的用词就跟对奴隶使用的词汇一样,只有法国人这么粗心,能做得出这种事来。当他把我拥入他滚烫的怀里时,我已经说不出什么话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