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窃之信(第4/7页)

我大吃一惊,而那位警察局长则完全像是遭了雷击。他好几分钟没吭一声,而且一动不动,只是大张着嘴不相信地盯着我的朋友,那对眼珠仿佛都快从眼窝里迸出来了。过了一会儿他似乎多少恢复了神志,抓起一支笔,接着又踌躇了片刻,狐疑地看了我朋友几眼,最后终于填了一张5万法郎的支票,签上名后隔着桌子把它递给了迪潘。迪潘仔细地看过支票并将其夹入了自己的钱包,然后他用钥匙打开书桌的分格抽屉,从里面取出一封信交给警察局长。这位官员大喜过望地一把抓过信,用颤抖的手把它展开。匆匆地看了一眼信的内容,然后急急忙忙、跌跌撞撞奔向门边,终于不顾礼节地冲出了我们的房间和那幢房子,自从迪潘要他填支票时起,他就没说过一个字。

他走之后,我的朋友开始解释此事。

“巴黎的警察自有他们的能干之处。”他说,“他们坚忍不拔,足智多谋,聪明老练,而且完全精通他们那行似乎应该具备的知识。所以当G向我们讲述他搜查D那些房屋所用的方法时,我完全确信他已经进行了一次符合要求的调查,就他所做的努力而论。”

“就他的所做的努力而论?”我问。

“对,”迪潘道,“他们不仅采用了他们最好的方法,而且其实施过程也无可挑剔。要是那封信藏在他们的搜寻范围之内,这些家伙毫无疑问会把它找出。”

对他所言我只是付之一笑,可他却显得相当认真。

“所以,”他继续道,“那些方法本身是好的,实施过程也无可指责,其不足之处就在于那些方法不适用于此案此人。一套良策妙法在这位局长手中就像一张普罗克儒斯忒斯[56]的床,他总是把他的计划斩头削足地硬塞进去。可对手中正在处理的事情,他总是不断重复着要么操之过急要么浅尝辄止的错误;连许多小学生都比他会推理。我曾认识一个8岁左右的孩子,他玩‘猜单猜双’的游戏几乎是百猜百中,赢得人人叹服。这种游戏很简单,是用弹子来玩。游戏的一方手中捏弹子若干,要求另一方猜出弹子是单数还是双数。猜的人若是猜对便赢得一颗弹子,若是猜错便输掉一颗。我说的那个孩子把全校所有的弹子都赢了过去。当然他有他猜测的原理,而这个原理仅在于观察和估量对手的机灵程度。比方说他的对手是个十足的傻瓜,这傻瓜伸出握紧的手掌问,‘是单是双?’我们这位小学生猜‘单’并且输了;可他第二次就赢了,因为他当时寻思,‘这傻瓜第一次已出了双数,而他那点机灵只够他在第二次出单数,所以我要猜单’,结果他猜单而且赢了。但若是遇上个比前一位傻瓜稍聪明一点的笨蛋,他就会这样来推究,‘这家伙看到我第一次猜的是单,他这第二次的第一冲动也会像刚才那个傻瓜一样,打算来一个由双到单的简单变化,但他的第二念头会告诉他这变化太简单,因而他最后会决定照旧出双。所以我要猜双’,于是他猜双而且赢了。那么,这名被他的伙伴们称为‘幸运儿’的小学生的这种推理模式,归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只是推理者将其智力等同于他对手的智力所产生的一种自居心理。”我说。

“正是,”迪潘道,“当我问那孩子他凭什么方法产生出保证他成功的那种精确的自居心理之时,我得到了如下回答:‘我要想知道任何一个人有多聪明,有多傻,有多好,有多坏,或是他当时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我就让我的脸上尽可能惟妙惟肖地露出与他脸上相同的表情,然后我就等着,看脑子里出现什么念头似乎与那种表情相配,或是心里产生出什么感情好像与那种表情相称。’这位小学生的回答便是拉罗什富科[57]、拉布吕耶尔[58]、马基雅弗利[59]和康帕内拉[60]所具有的全部假深奥之基础。”

“如果我对你所言理解正确的话,”我说,“这种推理者将自身智力等同于对手智力的自居心理,依赖于对对手智力估量的准确性。”

“就其实用性而言,这种准确性是关键,”迪潘回答,“而警察局长和他手下那帮人如此屡屡失误,首先是因为缺乏这种自居心理,其次是因为对对手的智力估计不当,更正确地说是由于压根儿没去估计。他们只考虑自己的神机妙算,在搜寻任何藏匿之物的时候,他们想到的只是他们自己会采用的藏匿模式。他们在这一点上是对的,那就是他们的神机妙算忠实地体现了大多数人的锦囊妙计,可要是遇上罪犯的计谋与他们的心路相异,那罪犯当然会挫败他们。若那计谋高他们一着,这种挫败更不可避免。即便那计谋逊他们一筹,这种挫败也屡见不鲜。他们进行调查的原则始终一成不变,即使被某种紧急情况催迫(被某笔高额赏金驱使),他们充其量也只会把他们习惯的那套老办法铺得更开,拉得更长,而不会去触及他们的原则。比如在这次D案中,他们的所作所为有哪一点改变了其行动原则呢?钻孔、刺眼、测量、用放大镜观察、把房屋表面划分成编上号的一个个平方英寸,这一切,除了说是那个或那套搜寻原则在运用时的变本加厉之外,还能说是什么呢?而这种原则难道不是建立在那位局长在其长期的公务中所习惯的对人类心智的一整套看法?你难道没有看出,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任何人要藏一封信,即便不是不折不扣地藏在椅脚上钻出的空洞里,至少也是藏在那个念头所启示的另外某一个洞穴或角落?你难道没有看出,这种秘密的藏物之处只适合一般情况,而且只被智力平平的人采用,因为在所有的藏匿物品案中,物品的这种藏法(以这种秘密的藏法)总是最先被假定并被推测出的;因而所藏物品之发现并不依赖搜寻者的敏锐,仅仅依赖他们的细心、耐心和决定;而每逢案情重大,或者说因为巨额赏金使案情在警方眼中显得重大,还从不知道有过失去这种细心、耐心和决心的时候。你现在肯定已明白了我要说的意思,假若那被窃之信藏匿在那位局长搜寻范围之内的任何地方,换言之,假若其藏匿原则包括在警察局长那套原则之中,那它的被发现就会是一件毫无疑问的事。可这位局长大人已完全被弄得莫名其妙,而他受挫的间接原因就在于他推测那位大臣是个白痴,因为该大臣素有诗人的名望。白痴皆诗人,警察局长这么认为,并因此而得出诗人皆白痴的结论,从而彻底地犯了一个全称肯定判断之谓项周延的逻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