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窃之信

智者所恨莫过于机灵过头。

——塞内加

18××年秋,一个凉风阵阵的傍晚天刚黑之际,在巴黎圣热尔曼区迪诺街33号4楼我朋友那间小小的后书房,或者说藏书室里,我和朋友C.奥古斯特·迪潘一道,正在享受着双重的愉悦,一边沉思冥想,一边吸着海泡石烟斗。至少有1个小时,我们保持着一种完全的沉默。当时在任何偶然瞩目者的眼中,我俩说不定都显得是全神贯注地沉浸在污染了一屋空气的缭绕烟圈之中。可就我自己而论,我当时是正在琢磨黄昏初临之时我俩所谈论的某些话题;我指的是莫格街事件,以及玛丽·罗热谋杀案之不可思议。所以,当我们的房门被推开并走进我们的老熟人、巴黎警察局长G先生之时,我认为那真是一种巧合。

我们对他表示了由衷的欢迎,因为此君虽说讨厌,但也颇有风趣,而且我们有好几年没看见过他了。我俩一直是坐在黑暗之中,此时迪潘起身想去点灯,可一听G的来意便又重新坐下,G说他登门拜访是要就某件已引起大量麻烦的公事向我们请教,更确切地说是想征求我朋友的意见。

“如果是件需要动脑筋的事。”迪潘忍住没点燃灯芯,并说,“那我们最好还是在暗中来琢磨。”

“这又是你的一个怪念头。”那位警察局长说,他习惯把凡是他理解不了的事情都称之为“怪”,而且就那样生活在一大堆“怪事”当中。

“非常正确。”迪潘一边说一边递给客人一只烟斗,并推给他一把舒适的椅子。

“这次是什么难题?”我问,“我希望别又是什么谋杀案?”

“哦,不,不是那种事。其实这件事非常简单,我相信我们自己也能处理得够好,不过我认为迪潘会喜欢听听这事的详情,因为这事是那么古怪。”

“既简单又古怪。”迪潘说。

“嘿,是的,可又不尽然。实际上我们都感到非常棘手,因为事情是那么简单,而我们却束手无策。”

“也许正是这事情的非常简单使你们不知所措。”我的朋友说。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警察局长一边应答一边开怀大笑。

“也许这个秘密有点儿太公开。”迪潘说。

“哦,天哪!谁听说过这种高见?”

“有点儿太不证自明。”

“嘿嘿嘿!呵呵呵!哈哈哈!”我们的客人乐不可支,纵声大笑,“哎哟,迪潘,你早晚得把我笑死!”

“你要说的到底是什么事?”我问。

“嘿,我就告诉你们,”局长答道,随之沉思着慢慢吐出长长的一口烟,并在他那把椅子上坐了下来,“我三言两语就可以告诉你们,但在我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提醒你们,这是一件需要绝对保密的事,要是让人知道我向谁透露了此事,我眼下这个位置很可能就保不住了。”

“讲吧。”我说。

“要么别讲。”迪潘道。

“这个,好吧,这消息是一名地位很高的要人亲口告诉我的,王宫里一份绝顶重要的文件被人窃走。窃件人是谁已经知道,这一点确凿无疑;他是在有人目睹的情况下窃走文件的。另外还知道,那份文件还在他手里。”

“这何以得知?”迪潘问。

“这显然是根据文件的性质推断而得知,”警察局长回答,“根据文件一旦被窃贼转手便会立即引起的某些后果尚未出现这一事实,也就是说,根据他正按照其最终必然会利用那份文件的计划在对其加以利用这一事实。”

“请稍稍讲明白一点。”我说。

“好吧,我可以斗胆说到这个程度,那份文件会使窃件人在某一方面获得某种权力,而这种权力之大不可估量。”那位警察局长爱用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大明白。”迪潘说。

“不大明白?好吧,倘若把那份文件泄露给一位我们不便称名道姓的第三者,那有位显要人物的名誉就将受到怀疑,而这一事实使文件之持有者现在能摆布那位名誉和安宁都如此岌岌可危的显要人物。”

“但这种摆布,”我插话道,“大概得依赖于窃件人确知失窃者知道他就是窃贼。可谁敢……”

“这个窃贼,”G说,“就是D大臣,他什么事都敢做,不管那是不是一个男子汉该做的事。他这次偷窃手段之巧妙不亚于其大胆。我们所说的那份文件,坦率地说,是一封信,一封那位失去它的要人独自在王宫时收到的信。她正在读信,突然被另一位要人的出现所打断,而这个高贵的人物正是她最不想令其见到那封信的人。慌乱中她未能将信塞进抽屉,只好把已拆开的信放在了桌面上。不过朝上的一面是姓名地址,因此信的内容并没有暴露,从而没引起那位高贵人物的注意。在这个节骨眼上D大臣走了进来。他目光锐利的眼睛一下子就看到了桌上的信件,认出了写地址姓名的笔迹,觉察到了收信人的惶遽,并揣摩出了她的秘密。在按他通常的方式匆匆办完几件公事之后,他取出一封与桌上信件有几分相似的信,并将其拆开假装读了一阵,然后把它放在桌上那封信旁边。接着他又就公务谈了大约有15分钟。最后告辞之时,他从桌上取走了那封不属于他的信。那信的合法所有人眼睁睁看他把信拿走,可当着那位就站在她身边的第三者,她当然没敢声张此事。那位大臣溜了,把他自己的那封信(一封无关紧要的信)留在了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