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逝水时光(第2/20页)

这不单纯是一种解脱感。这种任务曾让我感觉到压力,就像是我不太爱吃的早餐鸡蛋卷。我终于忍不住吐了出来。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我不能再做这种事情了。

庙里没有前台电话可以叫车,因此我只好耐心等待路过的车,准备回加勒(2)的小旅馆待着,那里闷热、潮湿,到处都是蚊子,只有天花板上挂着个风扇。但在联系上海德里希之后,我又改变了主意。

“你做了你该做的?”他在电话里问我。

“对。”我答道,起码结果是一样的,而且他也只是关心结果,“人已经死了。”然后我问了自己一直在问的那个问题:“你找到她了?”

“没有。”他的回答也和往常一样,“我们暂时还没找到。”

暂时还没,这个“暂时”已经拖了几十年了。但这次,我的回应和之前不同。

“海德里希,拜托你了,我想过正常的生活,我不想再做这些事情了。”

他疲惫地叹气:“我确实应该先见见你,这件事实在拖得太久了。”

[洛杉矶,两周前]

海德里希回到了洛杉矶。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他就没在这一带活动过了。因此他觉得这里比较安全,路上不会碰到以前认识他的人。他在布伦特伍德(3)有一栋大房子,作为我们这些“信天翁”(4)的根据地。布伦特伍德镇对他来说几近完美,房子外有高墙篱笆遮挡,内有灌木掩映,将房子与外界完全隔离开来,完美地阻挡了一切路人窥伺的视线。

我看到海德里希的时候,有点惊讶。他坐在泳池边的太阳椅上,腿上放着个笔记本电脑。虽然他看起来和以前没什么不同,但我还是敏感地注意到了其中的差别。他看起来变“年轻”了。他还是那个年迈的有关节炎的患者,但是比他一个世纪前给人的感觉更年轻一些。

“嘿,海德里希,”我说,“你看起来气色不错。”

他平淡地点了点头,好像对这种话习以为常:“我打了肉毒素,还做了提眉手术。”

他应该不是在开玩笑。他之前做过整形外科医生,并且为了避免碰见以前的顾客,在迈阿密退休后,他搬到了洛杉矶。现在,他用的名字是哈利·西尔弗曼。(用他的话:“西尔弗曼,这个名字好听吗?是不是有点像一个老牌超级英雄?跟我的风格有点像!”)

我坐在椅子的另一侧。他的用人罗塞拉端来两杯橙红色的冰沙。我突然注意到海德里希干瘦的手,上面的黄褐斑和青蓝的血管,泄露了他的真实年龄。脸会撒谎,手不会。

“沙棘果味冰沙,听起来很怪吧?吃起来更怪!尝一尝吧!”

海德里希是个坚持得让人惊奇的人。我觉得他好像一直都是这样。从1891年,差不多一百年前,他当时还在卖郁金香的时候开始,好像就是这种性格的人,让人觉得古怪。他比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老,但是也比我们更能接受每个时代的新鲜事物,赶上潮流。

“是这样,”他说,“在加利福尼亚,唯一让人觉得你在变老的事,就是你看起来更年轻了。假如你40岁还不做医疗美容,人们反而觉得可疑。”

他跟我说,他原来在圣巴巴拉市待了几年,不过后来厌倦了。“圣巴巴拉是个不错的城市,假如出行再方便一些简直就完美了。但是太完美了就很平淡,没有一丝惊喜。我原来住在山里,每晚都喝当地产的红酒,那样的生活无聊得让人发疯。一潭死水让人无端地生出恐惧。我已经活了七百年,那还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恐惧。我经历过战争、革命,但只有在圣巴巴拉,虽然我每天过得舒舒服服,但心里却有一种没有缘由的焦躁,感到自己困顿不堪,身陷此处。而洛杉矶给我另一种感觉,洛杉矶能让我的心迅速平静下来,我跟你说……”

“平静?那感觉应该不错。”

他端详了我一会儿,好像我是一件值得琢磨的艺术品。“你过得还好吗,汤姆?你在外面想过我吗?”

“差不多吧。”我答道。

“是吗?冰岛感觉如何?”

去斯里兰卡做任务之前,我在冰岛生活了八年。

“很孤独。”

“但我觉得你在多伦多待过之后,一直渴望孤独。你曾说真正的孤独就是在人群里。汤姆,这就是我们的常态。我们生来就是独行者。”

我因他的话而沉默,酝酿了很久自己的措辞。“我不想再这样了,我想摆脱这种状态。”

他的反应平淡无奇,眼睛都没抬一下。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粗糙的手掌和浮肿的关节上。“汤姆,没有‘摆脱’一说,你知道的。你是信天翁,不是朝生夕死的蜉蝣。你是信天翁。”

他话里的意思很简单。过去,在人们的认知里,信天翁是一种很长寿的鸟。不过事实上,这种鸟的寿命也就是六十年左右,有种更少被提到的格陵兰鲨,大概能活四百年。还有一种名为“明”的蛤类动物,经鉴定后,被确认为世界上最长寿的动物,超过500岁,因其生长初期正好处于中国明代而得名。就寿命而言,我们是信天翁,其他人类是蜉蝣,这个对比恰如其分。短命的水生昆虫可能在一天内就能从出生到死亡,完成一个生命循环。一些更低级的种类,这个过程甚至只要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