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3/5页)

三个月以后,在他母亲的一个邻居的鼓动下,金鱼眼被抓到了,给送到一家收容屡教不改的儿童的教养院。他用同样的办法把一只半大的小猫活活杀死了。

他母亲体弱多病。那位想对孩子表示友好的女人供养她,让她做点针线之类的活计。金鱼眼放出来以后——他在教养院里举止行为无懈可击,他们认为他的毛病给治好了,便在五年后把他放了出来——每年会给母亲写两三封信,先是从莫比尔,后来是新奥尔良,再以后是孟菲斯。每年夏天,他回家去看她,穿着紧身黑西服,颇为富裕,不声不响,瘦小黝黑,不愿跟人交往。他告诉她他的职业是做旅馆的夜间接待员;由于职业关系,他跟医生和律师一样,要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

那年夏天,他们在他回家途中逮捕了他,说他在某时在某城杀了人,其实,当时他在另外一个城市杀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赚了钱可不知拿钱做什么,应该怎么花,因为他知道酒精会像毒药一样使他送命,他没有朋友也从来没跟女人打过交道,明知道他永远不可能——于是他说了一句“看在上帝的分上”,便打量起警察被杀的城市里那所监狱的牢房,那只自由的手(另一只手跟把他带到伯明翰来的警察的手铐在一起)摸索着从外衣里找香烟。

“让他把他的律师找来,”他们说,“让他把肚子里的事儿都说出来。你要打电报吗?”

“不要。”他说,冷漠柔和的目光短促地扫了一眼那张行军床、墙高处的小窗户和带铁栅的房门,光线正是透过那里射进屋的。他们解下手铐;金鱼眼的手动了一下,仿佛从稀薄的空气里轻快地抖出一个小火苗。他点上香烟,掐灭火柴往门口扔去。“我要律师干什么?我从来没在——这个破地方叫什么名字?”

他们告诉他。“你忘了,是吧?”

“这下他可再也忘不了啦。”另外一个人说。

“只是他会在明天早晨才想得起他律师叫什么名字。”第一个人说。

他们走出去了,留下他躺在床上抽烟。他听见砰砰的关门声。偶尔他听见其他牢房传来的说话声;走廊另一头某个地方,有个黑人在唱歌。金鱼眼躺在单人床上,穿着精光锃亮的小黑皮鞋的脚交叉着。“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说。

第二天上午,法官问他是否要个律师。

“要来干吗?”他说,“我昨天夜里就已经告诉他们了,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我不怎么喜欢你们这个城市,不会平白无故地带个陌生人上这儿来的。”

法官同法警走到一边商量了一阵。

“你最好找个律师。”法官说。

“好吧。”金鱼眼说。他转过身去对屋子里的人说:“你们这些家伙里有没有人想找个只有一天的活?”

法官用小槌敲打桌子。金鱼眼转回身子,微微耸了耸衣服绷得很紧的肩膀,一只手伸向放香烟的口袋。法官指定一人当他的律师,那是个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年轻人。

“而且我不想搞什么保释出狱,”金鱼眼说,“你得一下子解决问题。”

“反正你别想在我这儿办理交保释放的手续。”法官对他说。

“是吗?”金鱼眼说,“好了,老兄,”他对律师说,“开始吧。我这时候应该到彭萨科拉了。”

“把犯人带回监狱。”法官说。

他的律师长着一张丑陋、热切和诚挚的面孔。他滔滔不绝地说着,情绪似乎并不高涨,那时金鱼眼躺在床上抽着烟,帽子压在眼睛上,一动不动地像条在晒太阳的蛇,只是拿香烟的那只手时而动一下。终于他开口说:“听着。我不是法官。你这些话去对他说。”

“但我得——”

“当然。给他们去讲吧。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当时根本不在那儿。出去走一走,把它忘了。”

审讯进行了一天。那位警察的同事、一位卖雪茄的店员和一个女电话接线员出庭作证,而他本人的律师驳斥得底气不足,热情得有些笨拙,感情真挚但常常判断错误,在这过程中,金鱼眼半仰半躺地靠在椅子上,两眼越过陪审团的头顶望着窗外。偶尔他打个呵欠;他伸手去摸放香烟的口袋,但又缩了回来,把手随意地放在黑西服上,这只蜡制似的毫无生气的手,从形状和大小来看都像是只洋娃娃的手。

陪审团出去了八分钟。他们站着望着他,说他有罪。他纹丝不动,没有改变坐着的姿态,慢慢地在一片寂静中迎着他们的目光对他们望了一会儿。“哼,我的天哪。”他说。

法官用小木槌使劲敲打桌子;法警碰碰他的胳臂。

“我会上诉的,”律师吐露心情,在他身边大步走着,“我要跟他们斗到底,上每一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