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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一年,兴国大伯伯的身体也坏了。他越来越瘦,瘦得要脱形了,面色黑沉沉的。人们背地里传话,晓得吗,酒鬼不好啦。

小区里的人都叫他酒鬼。但小孩不能喊他酒鬼大伯伯,他若听见了,冲你圆眼睛一瞪,叫啥?你就只好改口,兴国大伯伯。吃晚酒的时候除外。

酒鬼一天要吃两遭酒,一顿早酒,一顿晚酒。三伏天那会,或许过午也在吃。

早酒设在小区对过的馆子店里,八仙桌都是摆在马路上的,上班的车一辆辆经过,瞧见桌上的鲜猪肉羊肉配白酒,就一定能瞧见酒鬼们大清早就红着的脸。他们吃得很慢,咪一口,夹点菜,说几句话,再咪一口,就这么一直吃到小学生中午放课回来。晚酒反倒来得清淡些,啤酒花生米,有时多加个冷碟,加盘熟食,自家楼下或是闵珠的杂货店门口,搬一条长板凳,几个酒鬼边吃边聊天,和下班的人一拨一拨打招呼。人们笑说酒鬼好像交警一样,上下班路上躲不掉。

吃晚酒的时候,你喊他酒鬼大伯伯是不要紧的。那会他总是晕乎乎的,说胡话,很大声。他就要讲世道杂乱,讲时运不济,讲自己这么聪明怎么会养了个戆蠹儿子。吃得晚了,老马从楼上开窗户大叫一声,兴国!好回了!

酒鬼就大声喊回去,老太婆,等一歇!

过一会,老马喊,碗端上来!

酒鬼端上去,留下酒瓶继续喝。

大家心里都有数,酒鬼两手一摊,万事不管,老子儿子全扔给老母,自己就是吃酒度日子,多多少少份生活都是吃老酒丢掉的。如今当了个保安,走走形式,值值夜班,一点基本工资,也不过是自己吃光用光。他同老马讲,我不来拿你一分钱,你也别来管我,我么,不图啥,吃酒吃到死就好了。

结果真的要吃死了。

从兴华大伯伯老婆那里漏出口风,酒鬼生了肝癌,查出来哪还有救。人们并不心疼酒鬼,好像他吃酒吃死本是个理所应当的归宿,他们只是更加可怜老马。一间屋檐下,爷孙三代人坏掉两个,叫一个老人家心里怎么苦去。

然而老马仍旧每天打扮得干净利落,来去匆匆。她早一趟晚一趟路过大门口,有时买点菜,有时直接回。若有人问起,就简单应上几句,不问起,也并不多说。她的马夹袋里总是隐约露着大包小包的尿不湿和医院开好的纸药袋子。我想徐爷爷说的大小姐样子,意思约莫在这里吧。

老马那只狗,和她一样,清清爽爽的,改由阿弟牵着整日在小区里晃来晃去。阿弟不知道苦,总是手指撸着路边的矮树丛,一路笑,一路自己唱唱山歌,说些胡话。

直到老马的声音从阳台出来,阿弟,好回了!阿弟就乖乖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