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项狄传》序[1]: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位这样的叔叔(第2/5页)

我们不应忘记,这种“关乎一切”实际上遵循着确定的逻辑。作家很有可能会把所有内容都塞入一部小说里。但即便如此,只要作家偏离了主题,花过多时间表述他要说的东西,或者添入了不必要的细节,我们读者就会开始厌烦,并且失去耐心。(在《项狄传》中,不耐烦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斯特恩老喜欢说他写作是为了驱赶无聊。)斯特恩之所以可能在书中写尽一切(尽管该小说的叙事结构不同寻常,但仍能激起我们的兴趣),就是因为我之前提到的奇特的声音。这本书是奇谈与假意说教的糅合,前一分钟我们在听托比叔叔的冒险经历,下一分钟我们则又会看着特里斯特拉姆的父亲在星期天给爷爷的钟上发条。随着尚未出生的特里斯特拉姆·项狄逐渐与小说家斯特恩合为一体,当作者开始讲述特里斯特拉姆的故事时,作者头脑中转瞬即逝的想法也就都为我们大家所知晓了。

那么跟我们说作者的故事

劳伦斯·斯特恩是一位贫困潦倒、未受任命的军官之子。1713年,他出生于爱尔兰,并和家人一起在爱尔兰和英格兰多个驻军城镇度过了幼年岁月。十岁以后,他再也没有回过爱尔兰。十八岁时,他的父亲去世,家中越发贫困。一位远亲希望这个男孩能在教堂谋个职位,于是在他的帮助下,斯特恩得以继续在剑桥学习神学和古典文学。毕业时,出身寒微的他在几位有亲戚关系的著名神职人员帮助下,进入了英国国教会。二十八岁时他与伊丽莎白·拉姆利结婚。他的孩子中只有女儿莉迪亚得以幸存。1760年,斯特恩发表了《项狄传》,时年四十七岁。在此之前,除了妻子的忧郁症,他的生活里没有任何引人关注的事情。

不管是属于英国国教会还是属于逊尼派,牧师的故事自然会体现明确的、来自圣典的道德标准。因此,牧师讲故事总是带有目的,那种目的是我们的道德家和有社会责任心的评论家们想在文学中寻找的。我们听努鲁拉伊玛目大人的星期五布道,是因为他有目标、有道德经验要传授,而其他方面的重要性则在其次,如他的技巧、他的眼泪、他打动或吓唬我们的能力、他的声音,以及他叙述的本事,等等。因此,斯特恩表现出了令人吃惊的新颖和创意:尽管身为牧师,他还是发明了一种可以称为“没有目的的故事”之形式。他的写作不朝向某个特定目的,即授人以经验教训,而仅仅是为了讲故事本身的快乐。更有甚者,他使用这种现代人酷爱的写作方式竟然是有意而为的。没有目的不是失败,因为这其中已经包含了目的,它本身就是目的。这就是他与那些只会胡扯的空谈者的差别,尽管在他的声音和举动中,也有不少东西会让人联想到空洞的闲聊。

毫无疑问,斯特恩激起了愤怒和嫉恨。他所生活的社会看不惯牧师们不但写毫无目的的小说,而且还将其送往伦敦出版,供大家广泛阅读。那些不能欣赏他嬉戏玩笑式机智的人攻击他;无数气愤、心怀妒忌的爱管闲事者攻击他;他受到了多方指责:写淫秽作品;对于一个牧师来说,小说内容过于琐碎;小说没有意义;嘲弄宗教;语法运用蹩脚;句子破碎不整;编造意义不明的字眼等。

这些攻击从未停息。同时,斯特恩还要应付家庭问题和自己日益恶化的身体状况(上了年纪的他染上了肺结核)。但他的头脑仍像往常一样敏锐,总喜爱嘲弄各种事物。作品第一次获得成功后,他又加写了几卷,并开始与女性读者建立起“感情联系”。斯特恩的书开始热销,他喜不自胜急忙赶赴伦敦,惟恐别人不知道。在一个与土耳其相似的国家里,斯特恩的做法真是古怪透顶,想想这里的宗教保守分子、传统主义者、不苟言笑的民族主义者,以及沉闷无趣的雅各宾派吧。斯特恩大概很乐于让人知道,某些聪明的读者懂得欣赏《项狄传》,同时,有些作家也受到了他的影响。

那好吧,但是,《项狄传》的主题是什么?

我可以明确地说,如果你已经觉得不耐烦了,并开始问自己,眼前这个介绍何时能结束,那么你将永远不会有耐心读完小说本身。但在你的坚决请求下,我现在给第一卷各章节作个分析:

1.叙述者站在介于作者和特里斯特拉姆本人之间的某处娓娓而谈,为我们描述了他出生时的恶劣环境。 

2.作者谈论的侏儒——那个小个子男人,所指的,其实是那枚使他变成了受孕胚胎的精子复制品。

3.我们发现,下一章发生的故事是由托比叔叔告诉作者的。

4.作者说,我对故事开始的方式很满意。接着,他又跟我们谈到了他母亲怀上他的那个夜晚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