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重返巴黎

我的生命开始了。

——玛丽·卡萨特

“我从未见过巴黎像这个圣诞节这么迷人,”小亨利·詹姆斯在给《纽约论坛报》写的第四封“信”中写道,“天空反射着光,空气温和纯净……这是在大街上度过的日子,全世界的人都出来了。”

他第一次到巴黎是在12岁时,当时他和全家来欧洲旅行。20年后的现在他又回来了,要写一部小说。为了弥补开支,他每月给《纽约论坛报》写两封信,这为他赚取每周10美元不菲的收入。

他的第一封信是1875年11月22日写的,在其中他强调说任何一个到过巴黎的美国人回到巴黎之后会对“典型的巴黎事物有一种特殊的敏感”。他写了夏尔·加尼埃的新歌剧院,这座终于完成了的建筑“显然是巴黎建筑的奇观”,大仲马的儿子小仲马的新戏剧正在法兰西剧院排练。

在第四封信中他赞美了法国“惊人的弹性”。

经受了史无前例的重击和耻辱,掠夺、玷辱和经济上的大抽血——这些都不过是昨天的事情。巴黎今天从外观上看一样的闪光,一样的繁荣,充满了特殊的天赋,就像她的天空从未有过一片乌云一样。

詹姆斯在艺术上的修养,不亚于他在音乐和戏剧方面的知识。他怀着钦佩之情描写了法兰西剧院里悬挂着的几幅画,特别是卡洛吕斯·杜兰画的一位女士肖像,画上的这位女士正在摘手套。詹姆斯说,在17世纪西班牙大师迭戈·委拉斯凯兹的所有现代模仿者中,杜兰“无疑是最成功的”。

詹姆斯12岁就和他的哥哥威廉在卢浮宫度过了许多时光。他们“一遍又一遍地看”画,同时在想他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而现在他32岁了,事业很成功,已经发表了几十篇评论、游记和24篇短篇小说,第一部长篇小说《罗德里克·郝德森》就要出版了。他这次来巴黎就是要写第二部小说《美国人》,故事的开始是在卢浮宫,主人公克里斯托弗·纽曼靠在方厅里一个“宽敞的”沙发上,想着穆里罗的《圣灵怀胎》。

他还没有想要在欧洲住下来。在不平静地渡过了大西洋和短暂地在伦敦停留给他的衣橱添置新品之后,他没费什么事儿就在离旺多姆广场一个街区的卢森堡街(现在的冈本街)找到了一所合适的公寓——两个卧室、客厅和厨房。这条街相对安静,他的窗户朝南,可以享受充足的阳光。“如果您见到我,就会说我很富有。”他给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的父亲写信说。他继承了父亲的财富,父亲很关心家里的钱是怎么花的。詹姆斯让他放心:“想想这多好呀,并不贵。”

他一周又一周地写信——给父亲、母亲、姐姐爱丽丝、哥哥威廉,真实地描述他在巴黎的新生活。特别是,他对于见到的那些法国作家感到很兴奋,包括埃德蒙·德·龚古尔、埃米尔·左拉、古斯塔夫·福楼拜和他最喜欢的俄罗斯作家伊万·屠格涅夫。他还向母亲报告说,他已经“完全融入了”美国人的圈子,参加了两个舞会和一次聚餐。他知道这会让她高兴的。不过参加这样的活动不对他的口味。

他非常地想家,在给父亲的信中说:“我焦急地等着威廉的来信,他在星期天您给我写信之后就给我写信。告诉母亲也让她给我写信,我离开家后就接到过她的一封信,那似乎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他总是在给母亲的信结束时写:“向所有的人转达我的爱。”

他来巴黎是为了工作的,巴黎是“一个工作的好地方”,他向《大西洋月刊》的主编威廉·迪恩·豪威尔斯保证说。豪威尔斯将会以连载的形式出版他的新小说。

和詹姆斯本人不一样,小说的主要人物纽曼是第一次来巴黎,纯粹是为了娱乐来的:“我想得到作为人能够得到的最大享受。人、地方、艺术、自然、一切。”詹姆斯把他描述为一个瘦高个子、阳刚气十足的南北战争退伍军人,在生意上很成功,有足够的钱,也舍得花钱,法语很糟,但一定要有魅力的女人相伴。这一切和作者大不相同,詹姆斯是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由于身体虚弱免服兵役,从来没有做过生意,一天也没有过,个子不高,也不阳刚,似乎对女人除了擅长和她们进行精神方面的对话之外也没什么感兴趣。不过,他和小说中的主要人物一样,在法国的这个首都待的时间越长,巴黎就越吸引他。

“我该怎么和您说呢?”他在4月的一个早晨给豪威尔斯的信的开头写道,“我的窗子开着,春天的气息很浓了,老巴黎的温柔的繁忙之声传进了我照满阳光的屋子……”

几周之后,他写信告诉哥哥威廉:“春天已经安下身了,很可爱。这让我特别喜爱巴黎,让我在这里有了家的感觉……我写了很多琐事……”他知道,威廉能明白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