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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最好去换身衣服,出发了。”扎克依然穿着带“爱慕”去溜达的运动衫和牛仔裤。他指着办公桌上的文件夹,“这里有很多工作需要你跟进,有什么问题给我打电话。如果我的手机关机了,就留言,我会给你回的。”

“行,好的。噢,淘气小子,快别那样了!”

要是这话是对他说的就好了,但她说的是“爱慕”。这会儿它正疯狂地到处扒寻(也许是发现了一只蜘蛛),把自己缠在办公桌下的一团电线里了。说时迟那时快,眼看打印机就要掉下去了,埃莉纵身一跃,飞扑上办公桌,及时抓住了。

“好身手,让我来。”他身子越过她把打印机拉回到安全地带,扎克的手无意中碰到了她的手臂,一阵肾上腺素猛蹿过他的血管。哎呀,他一时意乱情迷,就好像回到了十四岁。    

“瞧,都弄好了。‘爱慕’,你现在别再给我捣乱了。”他把小狗举到和眼睛平行,说,“要乖乖的,好吗?埃莉待会儿会再带你去溜达一下。”

他一说到溜达,立即引起了心不在焉的“爱慕”的注意,它突然恍然大悟,兴奋地狂吠了一声。

“不,不,冷静,我们才刚回来。”扎克不知埃莉私底下是不是觉得他是个疯子,那样子跟“爱慕”说话。“行。那稍后见,乖乖的。”

埃莉已经开始拆邮件了。她抬起头,开心地说:“我们会尽量努力。”

甚至她的嘴形都令人无法抗拒,她说“努力”这个词时,小嘴漂亮噘起。现在她又笑了,但依然没有流露出丝毫那种意思。

走出办公室,扎克故作随意地说:“那明天见了。”

天哪,这样杜绝调情,只能当朋友,还要不要人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