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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作的第一天快结束了。把所有那些新信息吸进了脑子里,埃莉感到它快要爆炸了。扎克在房子里进进出出,接见客户,要不就是出去见客。他的工作生活一片混乱,而他的电话几乎没停过。她打印报告,处理电话,为即将到来的苏黎世和马德里行程做安排,熟悉所有重要的商业日志,还有办公室的总体工作。

扎克在楼上开电话会议,五点十分时门铃响了。打开前门,埃莉发现自己面对着一个优雅迷人、光彩照人的红发女孩,她穿着合身的灰绿色亚麻平布裙。

“嗯,你好。这么说你就是新来的秘书啰?”她全身上下打量着埃莉,涂了睫毛膏的眼睫毛扑闪个不停。“爱丽丝?”

“是埃莉。”

“对。跟芭芭拉不太一样。我是路易莎,扎克跟你提过我吧。”

他没有,但埃莉婉转地没说。她认出路易莎就是那天她在报亭碰到的人,路易莎没有认出她她并不吃惊,她看上去就不像是会记住人的人。她有可能是扎克的女朋友。鲁的运气真背,她一直很想知道扎克是否单身。

接着她们听到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电话会议显然结束了。扎克出现了。

“亲爱的,嗨。”路易莎走上前去用一个吻迎接他,这个吻清楚地表明了他是属于她的。如果不是扎克身子往后躲,微微侧头,阻止了在公开场合表露感情,她本来会得逞。要么她就是想展示她的所有权。埃莉想着如果她说“听我说,没关系,你不必担心我,我对他真的没兴趣”是否能解决所有麻烦。

但不行,这种话是不能说出来的。相反她说:“我已经预订好了航班和酒店,所有要签字的文件也准备好了。”

“太好了,谢谢。来吧。”扎克前面带路来到厨房说,“是时候你和某位见见面了,你将会和它成为老朋友。”

“谁?”

他咧嘴笑道:“我的毕生挚爱。”

埃莉猜不出究竟是谁,而路易莎则翻了个白眼。在面试时,扎克曾问过她喜不喜欢狗。然后他说起“爱慕”,但她至今还没见过它。现在她就要见到了。

“杰拉尔丁去布赖顿看望朋友回来了,她刚打电话来说‘爱慕’要过来。”他们听到房外某个地方传来有节奏的咔嗒声。扎克顿了顿说,“5……4……3……”

“身上可千万别沾满了泥巴。”

“2……1…… ”

又一声咔嗒,就要到了。狗拍打着门,后门开了,路易莎后退到墙角,一条毛儿蓬乱的狗冲进厨房,高兴得直叫唤,它先是狂喜地围着扎克跳了一阵,然后跳进了他的臂弯里。

“我没有吓着,”路易莎自欺欺人地说,“只不过我脚上的这双长袜是8旦尼尔 的。贵死了。”

所以这就是“爱慕”了,扎克的挚爱。一只三岁大、毛发蓬乱、没礼貌的小猎狗,“爱慕”就像在格拉斯顿伯里疯玩了一整周派对的臭小子。它有一双充满活力的双眼,耳朵一边高一边低,神情无忧无虑。更别提它那浓密的眉毛和乱糟糟的胡子了。当它在扎克的臂弯里扭动时,更是感到分外开心。

嗯──毫不奇怪,路易莎看上去很不高兴。

“我去楼上等,”她大声说,“别太久,好吗?我们要在六点十五去见德拉维特夫妇。”

“我很快就上去。”是她的想象,还是在路易莎走出房间的那一刻扎克真的明显放松了?转过身来,他指着狗说,“‘爱慕’,跟埃莉打声招呼。”

如果“爱慕”真能跟她说哈啰她会更喜欢这个小东西。但它呼哧呼哧嗅个不停和摇尾巴的样子还是打动了她,它的一举一动无不表明很高兴见到她。扎克把它放到地上,埃莉蹲下身好和这只小狗好好会会。

“它太可爱了!你好,宝贝,我即将和你做朋友!你太讨人喜欢了。”当“爱慕”把前爪放在她手上,兴奋地舔着她的脖子时她在“爱慕”身上也印下一连串亲吻。她说,“它在两个家里住不会弄糊涂吗?”

“爱慕”是分时段在两个家里住的。两年前,扎克的邻居杰拉尔丁说她非常想养一条狗,但她腿脚不灵便,这个主意就显得非常不切实际。而扎克反过来告诉她他也一直想养条狗,但苦于要长时间工作,而且经常要出差,这就意味着没法悉心照顾动物。第二天,他以真正实业家的做派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之策,一周后“爱慕”就正式进入了他们的生活。

“结果证明很好,它在两个家里都自得其乐。杰拉尔丁大部分时间都在家,我们在厨房里装了配套的活板。”扎克朝窗外点点头,示意她看他有意降低了的将他们两家花园分开的部分院墙。“‘爱慕’想换个环境的时候它就可以跳过来。如果我工作很忙,它就能回去看看杰拉尔丁,让她陪陪。如果它想出去散步,它就到我这里来。我们共同承担宠物费用,告知彼此谁喂它,以免它长得像只水桶。”他看着埃莉挠“爱慕”滑稽的耳朵,眼神变得温柔了,就像个骄傲的父亲。“它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