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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社会地位的风气,已将它那铅灰色的外套笼罩整个国土……谁能极度虔诚地、专心致志地崇拜那个伟大的女神,谁就能在竞赛中取胜。

——勒士利·斯蒂芬《剑桥随笔》,1865

资产阶级……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

——马克思《共产党宣言》,1848

查尔斯与欧内斯蒂娜的父亲的第二次正式会面,远不如第一次愉快,但是责任完全不在弗里曼先生一方。尽管弗里曼先生内心深处对贵族颇为反感,认为他们是一群游手好闲的寄生虫,但是他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却是个势利鬼。他在每一个细节上刻意装出一副绅士派头,而且做得极为认真,就像他在关照自己蒸蒸日上的其他事业一样。他很自觉地认为自己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绅士,也许只有从他过分追求绅士外表的决心中,我们才能觉察到他内心仍存有某种程度的怀疑。

刚跻身上层中产阶级者是很累人的。从社会地位看,他们觉得自己是新兵,但是他们心里很明白,在他们自己的商业领域里,他们已是大权在握的长官。有些人悄悄地改变自己的形象,全面地追求(像乔罗克斯先生①那样)真正乡村绅士的娱乐、财产和风度。另一些人——如弗里曼先生——试图给予绅士这一名称新的含义。弗里曼先生在萨里的松树林里拥有一幢新盖的住宅,但是经常住在那里的并不是他自己,而是他的妻子和女儿。他的行为表明,他堪称现代富人的先驱者,上下班往返于城市和郊区之间,不过他只在乡间过周末,而且多数是在夏天,其他季节很少去。现代绅士打高尔夫球,洒玫瑰香水,喝杜松子酒,搞通奸,弗里曼先生当时样样不差,而且都做得很认真。

诚然,利润和认真(顺序不可颠倒)可能是他的座右铭。从一八五○年到一八七○年,社会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重心从制造业转向商业,从生产者转向顾客,他就是借此机会发家的。他从首次出现的消费大潮中赚了大钱。为了回报这一历史机遇,他刻意模仿前辈清教徒式的暴发户,不打猎寻欢,而是致力于与社会罪恶做斗争,私生活过得极为严肃,极为正派。当代的实业界大亨从事艺术品收藏,以慈善为名掩盖其绝妙的投资。弗里曼与之异曲同工,他为基督教普及会和其他激进的慈善机构慷慨解囊,大量捐款。用我们现在的标准衡量,他的学徒、见习生等人员,其居住条件极为恶劣,所受的剥削极为残酷。但是从一八六七年的标准看,弗里曼的企业已属十分先进,堪称同业之模范。他进天堂之后,将会留下一支快活的劳动大军,他的继承人仍可继续从他们身上获取利润。

他的表情像小学校长一样严肃,两只灰眼睛目光犀利,凡受其监视者人人自危,仿佛觉得自己是曼彻斯特产品中的次品。他认真倾听查尔斯带来的消息,但他不露声色,待查尔斯解释完毕之后,神色庄重地点了一下头。接着是一阵沉默。此次见面的地点是弗里曼住宅里的书房,就在海德公园近旁。从书房看不出他所从事的职业。四壁皆是书架,藏书琳琅满目,令人肃然起敬;一尊马库斯·奥里利厄斯 ②的半身像(或许是帕默斯顿勋爵③在沐浴?);一两件不甚清晰的大型雕刻,到底是狂欢节还是战斗场面,难以辨认,不过它们给人的印象是: 初始人类的境况与当今环境的距离十分遥远。

弗里曼先生清了一下嗓子,目光盯着他的书桌上的红色和烫金摩洛哥革,像是要开口做出裁夺,但却改变了主意。

“真是出乎预料,太出乎预料了。”

又是沉默。查尔斯觉得既好气又好笑。他知道面前这位厉害的老爷子不好对付。但是事情是他自己惹起来的,对老爷子的表示不满意的反应,也只能是自食苦果,默默忍受了。其实,弗里曼先生内心深处的反应谈不上什么绅士风度,更多是出于一个商人的考虑,因为他脑子里立即想到的是,查尔斯此次前来找他是为了向他讨更多的嫁妆。满足对方这一要求对他来说轻而易举,但此时他又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可能性:查尔斯早已知道他的伯父可能是要结婚的。弗里曼先生唯一讨厌的事情是在大笔交易中被击败,眼下这笔交易毕竟关系到他最钟爱的东西。

最后还是查尔斯打破了沉默,“我不用说你也知道,我的伯父做这个决定十分突然,我也极为吃惊。”

“当然,当然。”

“但是我觉得自己有责任立即向你报告这一情况,当面向你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