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阿尔法和欧米加(第3/8页)

五百八十一个各色各样的十岁孩子聚在一起,其吵吵闹闹、不守纪律的程度可想而知,我们当然也不例外。小孩子天生精力旺盛,除此以外,大家更为能够互相认识而兴奋不已。整整一个小时里面,只听见双倍音量的叫喊、闲聊、争论、嬉笑,叽叽呱呱地闹个不停。在这之后我累得精疲力竭,立刻就呼呼大睡,梦也不做了,第二天醒来只觉得脑袋又涨又痛,可是我并不在意。醒来时,我得面对各种各样痛苦的事情,母亲难忘旧情,父亲日益衰竭,友情变化无常,学校里受人欺负。在睡梦中,我处于一个最令人激动的世界的中心,这个世界是别的孩子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尽管有湿婆这个人,在睡梦中还是比醒着强。

湿婆深信,由于他(或者说他跟我)是在午夜钟声中降生的,因而自然而然成为我们这群人的领袖。我得承认,有个非常有力的论据支持他这个说法。我当时就觉得——我现在仍然如此——午夜的奇迹本质上的确具有强烈的等级色彩,孩子的能力随着其出生时间离午夜时分的远近而变化,时间距离越大,其能力就显著递减。但就连这一观点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怎么能说这种话。”大家异口同声地嚷嚷着。从吉尔森林来的男孩脸上平塌塌一片根本没有五官(只有眼睛、鼻孔和一个洞算是嘴巴),他可以任意变成各种各样的相貌,还有能够跑得像风那么快的哈里拉尔,天晓得还有多少其他人……“谁说这种本领就比那种高明?”还有“你会飞吗?我会飞!”还有“得啦!还有我呢,你能够把一条鱼变成五十条吗?”还有“今天我到明天的世界里去了,你能吗?那么——”……面对着这些狂暴的抗议声,就连湿婆也改变了腔调,但他是想要找到一个新的说法,这会要危险得多——对这些孩子、对我都要危险得多。

因为我发现自己也未能免俗,一心想当领袖。说到底,是谁发现了午夜之子的?是谁创立午夜之子大会的?是谁为会议提供了场地的?难道我不是最年长的两个孩子之一吗?按照资历,我不也应该受到别人的尊敬和服从吗?给俱乐部提供住房的人不就理应掌管俱乐部吗?对这话湿婆的回答是:“算了吧,伙计。俱乐部啥子的这些废话只是你们有钱的小子的事!”不过——一时间——他给别人驳了回去。女巫婆婆帝,德里魔术师的女儿站到了我一边(就像多年以后她救了我的命一样),她说道:“喂,大家听着,没有萨里姆,我们还不知在哪里呢!我们根本没法交谈或者其他什么的,他说得不错。还是由他当头头!”我说:“不,不要头头不头头的,或许,只要把我看成是……是大哥哥就成了。对,我们是一家人,大家一样。我只是最大的,我。”对此湿婆没法争论,他只是冷笑了一声回答说:“好吧,大哥哥,现在说吧,我们该怎么办呀?”

这时候我就向大会介绍了我心中一直在叨念的想法,那就是目标感和意义感。“我们得好好想一想,”我说,“我们是为了什么目的。”

我选择了大会成员(除去马戏团里的畸形儿和孙达丽那样满脸刀疤的讨饭女孩,他们那些人失去了原有的本领,因此在我们辩论时往往一声不响,就像宴席上的穷亲戚那样)一些典型的观点忠实地记录下来:在提到的哲学和目标方面有集体主义——“我们应该找个地方住在一起,不?我们还需要别的人干什么?”——和个人主义——“你说到我们,可是我们在一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人人都各自有本领为自己所用”——孝心——“不过我们可以帮助父母亲,我们该做的就是这件事”——还有幼儿革命——“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向所有的小孩证明是完全可以摆脱父母的了!”——资本主义——“只要想想看我们可以搞什么实业呀!真主啊,我们会多么有钱呀!”——和利他主义——“我们的国家需要有特殊才能的人,我们必须问一问政府它打算如何运用我们的才能”——科学——“我们得允许别人对我们进行研究”——还有宗教——“让我们昭告世人,这样他们都会敬仰神灵”——勇气——“我们应该打到巴基斯坦去!”——以及胆怯——“噢老天哪,我们得保守秘密,想想看那些人会怎样对待我们,他们会把我们当成巫婆,用石子扔或者想出其他法子来对付我们!”还有为妇女争取权利的宣言和要求改善不可接触者的命运的呼吁;没有田地的孩子梦想分到土地:山区来的孩子希望能有吉普车;也有人狂热地追求权力。“他们挡不住我们的,伙计!我们会施魔法,会飞,会知道别人的心思,能把他们变成蛤蟆,能变出金子变出鱼来,他们会爱上我们,我们能够从镜子里面遁身还能改变性别……他们哪里打得过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