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中古城市(第16/17页)

来到山村后,我们一直窝在屋子里,只看到乌云覆盖的山峰,以及一簇簇丛生在那片绿油油湿漉漉牧草地上的紫色野花。我们也看到几栋早已沦为废墟的建筑物,那是被一九四七年入侵的巴基斯坦部队放火劫掠夷为平地的废墟。其中一幢规模宏伟、气象万千的木造建筑物,从屋顶一路崩裂下来,乍看之下就像一个巨大的玩具。夜晚,风起时,听到它那残破的彩色玻璃窗,咯吱咯吱响个不停,真会让人做噩梦。

亚齐兹是否在村子周遭走了一趟?难道他有一位特别的朋友,居住在古尔玛格村?他在这儿有个女人吗?这一整天,他的心情起伏不定。早晨,他还是旅馆里一个手脚利落、办起事来讲求效率的仆人。坐在车站等公共汽车时,他那张原本充满期待的脸庞,却渐渐变得木然,一副昏昏沉沉、神志不清的模样。直到坐上汽车,双手紧紧搂住那个装着三明治的篮子,他才稍微放松心情,有一搭没一搭跟我们闲聊。下了车,我们骑上小马,穿过松树林一路朝古尔玛格村行进。刹那间,亚齐兹整个人全都变了——他变得非常活泼调皮,活像一个淘气的小顽童。只见他跨坐在马鞍上,颠一颠,跳两跳,手里不断挥舞着马缰,啪嗒啪嗒直响。好一会儿,他只管策马来回奔驰,把山中其他马儿惊吓得四处逃窜。我终于明白:吸引他前来古尔玛格村的就是这群小马。看来,他身上还残留着游牧民族的血液。即使穿着皮鞋,一旦跨上马鞍,他就不再是一个小丑似的旅馆侍应生,连他身上穿着的那条宽宽松松、裤脚尖细的长裤,也变得甚是帅气,因为那正是中亚细亚骑士的服装。第二天,我们离开村子到山中游玩。一有工夫,亚齐兹就骑上马,即使在最陡峭最崎岖的山径上。一跨上马鞍,他就变成一个神采飞扬、意气风发的小伙子。每当马儿失蹄,在山路上滑一跤,他就兴奋地扯起嗓门大声叫嚷:“哇,哇!别急,别急嘛!”他变得很健谈。他跟我们谈起一九四七年的印巴战争。根据他的说法,入侵的巴基斯坦部队笨到把黄铜看成黄金而争相抢夺。他为什么不喜欢走路呢?亚齐兹终于告诉我们原因:有一年冬天,他离开原来的雇主,到克什米尔河谷来找工作,身上一文不名,他只好徒步穿越覆盖着积雪的巴尼哈尔山隘,结果生了一场大病。从此,医生不准他再走路。

在我们眼中,亚齐兹是一个千面人,具有多重性格。我们最喜欢看他跟我们的朋友(山中别墅的主人)打交道,看他如何在他们身上下功夫。他使出当初在我们身上用过的一招:一面以仆人之礼伺候他们,一面评估他们身为主人的分量。朋友家里有一群仆人,并不需要亚齐兹服侍,但不知怎的,亚齐兹却跟他们攀上关系,变成了他们最信赖的仆人。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求取某种报偿。他只是遵循自己的本能和直觉。亚齐兹不识字,是个大文盲,然而他却能把旅馆的客人当作观察和研究的对象。这些人也是他的职业,毫无疑问也是他的娱乐。这样的邂逅和人际关系,构成他的生活圈子。生活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中,他的反应被训练得异常敏锐。(他体察到我们的感觉,二话不说,就“正式地”把旅馆的厨子打发走,叫他另谋高就。他还对我说:“这是为了他好,你应该替他高兴。”可怜那个厨子莫名其妙被炒鱿鱼,只能在他背后诅咒他。)亚齐兹那口英文,全是用耳朵学来的:听别人怎么说,他就怎么说。一般印度人学英文是通过书本,发音非常怪异。亚齐兹说起英文来,咬字就比许多印度大学生精确得多,口音也比较地道。他讲英文,有时难免犯错。譬如,他总是把any当成some:anybody don’t like ice⑥——但这种错误却也显示他对英文这种偶尔听人家说说的语言,具有惊人的学习能力。最让我诧异的是,我在平日言谈中使用的一些字眼和词组,几天后就会从亚齐兹口中说出来,而这家伙模仿我的腔调和发音,竟也惟妙惟肖。如果他识字,能读能写那还得了?可是话说回来,亚齐兹身为文盲,不是反而使他的知觉变得更加敏锐吗?他精通人情世故,善于跟人打交道,一如这个地区的统治者(他们也是文盲):锡克教徒领袖兰吉特·辛格和“查谟与克什米尔联合邦”的建立者古拉布·辛格。在我们看来,文盲是一种缺陷。但对居住在一个比较单纯的世界里的天资异常聪颖的文盲来说,识字也许是一种累赘,反而会使人们的情感和知觉变得更加迟钝。也许,在他们眼中,读写能力只是抄写员应该具备的谋生技能。

返回斯利那加途中,我发觉,亚齐兹刻意装出一种表情,准备面对他的雇主巴特先生:他不再有说有笑,兴高采烈。他绷着脸孔,闷声不响,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一坐上公交车,他就把行李一股脑儿往自已身上堆放,尽量把自己弄得很不舒适。下车后,他脸上那副表情会让每一个人都相信:这趟古尔玛格村之旅,非但不能纾解他在旅馆工作的劳累,反而让他觉得更加疲倦。在我们面前,他刻意表现出很不耐烦的模样,简直把我们当成他的一大负担。说不定他跟我们一样,一想到回到旅馆就会再看见那位印度教圣人和他那群门徒,心里就觉得很烦。我搭乘出租马车,沿着湖畔林荫大道回到旅馆时,亚齐兹忽然对我说:“巴特先生告诉我,你不肯支付我的向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