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部 第一章

威尔逊坐在贝德福德旅馆的阳台上,裸露出来的白里泛红的膝盖顶着铁栏杆。这是一个星期日,大教堂的钟声叮叮当当地响着,招呼人们去做晨祷。在邦德街的另一边,穿着深蓝色运动罩衫的年轻的黑人姑娘们坐在中学临街的窗边,正在进行一项似乎永远也做不完的工作:想个法子把她们的金属线般刚硬的头发卷起来。威尔逊捋着他前不久才蓄起来的上须,一边等着自己要的杜松子酒,一边梦想着。 他对着邦德街坐着,脸侧向一边,望着大海。从他白皙的皮肤可以看出,他从大海那边来到这个港口该是多么新近的事,他对街对面的女学生缺乏兴趣同样也说明这一点。他好像晴雨计上的一只落在后面的指针,在它的同伴早已移向“风暴”之后,自己却仍然指着“晴朗”。阳台下面的街道上,一些黑人职员正向教堂走去,但是他们穿着湛蓝和鲜红色的亮丽夺目的午后礼服的妻子们一点也没有引起威尔逊的兴趣。阳台上,除了一个留着大胡子、裹着头巾、向威尔逊招揽给他算命的印度人以外,就只有威尔逊一个人:这不是白人到旅馆来的时刻——他们现在都在五英里外的海滩上,但是威尔逊还没有汽车。他感到自己几乎无法忍受孤寂。学校两边的铁皮屋顶都向大海一边倾斜着,当一只秃鹫落下来,威尔逊头顶上的波纹铁皮就发出一阵哐啷哐啷的响声。 从停泊在港口的一支商船队里走下三个高级船员,沿着码头踱了过来,立刻有一群戴着学生帽的小男孩把他们围住。小孩们像唱儿歌似的反复喊着一句话,隐隐约约地传进威尔逊的耳朵里:“船长要基格基格[1]吗?我姐姐是漂亮的中学女教员。船长要基格基格吗?”大胡子印度人望着写在信封背面的几个计算式紧皱着眉头——是占星术的公式还是计算花销的数字?当威尔逊低头再向大街望去的时候,几个船员已经从孩子们的包围中冲出来了,可是,这群小学生又把一个没有结伴的水手簇拥起来。他们像打了胜仗似的领着他向警察局附近的一家妓院走去,好像是在送他去托儿所。 一个黑人仆役拿来了威尔逊要的杜松子酒,威尔逊一口一口地慢慢呷着,因为他没有别的事可做,除非回到他那间肮脏、闷热的房间里去读小说——或者读一首诗。威尔逊很喜欢诗,但是他只是暗地里啜饮着,仿佛在服一剂什么药水。不论走到什么地方,他总是随身带着《黄金诗库》[2],不过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饮一口朗费罗,再喝一口麦考莱和曼甘[3]:“继续诉说吧,如何才华虚掷,被出卖的友情,爱情中遭尽戏弄……”威尔逊欣赏的是浪漫主义的诗篇。为了装点门面,他手边总有一本华莱士[4]的作品。他热切地希望自己在表面上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他蓄着胡须就像系着某个俱乐部的领带一样——这是表示他是一个普通人的最好的标志,但是他的一双眼睛却泄露了秘密——一双棕色的小狗似的眼睛,一只雪达犬的眼睛,这双眼睛这时正忧郁地凝视着邦德街。 “对不起,”一个声音说,“你是威尔逊吗?” 他抬起头来,看见一个中年人。他穿着人人必穿的卡其短裤,生着干草颜色的长睑。 “是的,我就是。” “我能坐在你这张桌子吗?我是哈里斯。” “欢迎你,哈里斯先生。” “你是非洲联合公司新派来的会计吗?” “是的。喝一杯酒吗?" “我想喝一杯柠檬汁,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中午我不能喝酒。” 印度人从他的桌子边站起来,满怀敬意地走过来说:“您记得我,哈里斯先生。也许您愿意同您的朋友讲讲我的才能,哈里斯先生。也许您这位朋友愿意看看我的这些介绍信……”一沓肮脏的信封始终攥在他的手里,“都是来自社会名流。” “走开。快滚,你这老骗子。”哈里斯说。 “你怎么会知道我姓什么?”威尔逊问。 “在一份电报上看到的。我是电报检查员,”哈里斯说,“这个鬼工作!这个鬼地方!” “我在这里就看得出来,哈里斯先生,您已经交了好运了。如果您肯同我一起到浴室里待一小会儿……” “滚开,甘加丁[5]。” “为什么要到浴室?”威尔逊问。 “他总是在那里给人算命。我想也许那是唯一没人打扰的地方。我从来没想到问他这个。” “在这里待了很久了吗?” “待了他妈的十八个月了。” “很快就该回家了吧?” 哈里斯越过铁皮屋顶凝望着港口。他说:“船去的方向都不对头。但是只要我一回到家,你就再也不会在这里看到我了。”他把声音压低,一边喝柠檬汁一边恶狠狠地说,“我恨透了这个地方。恨透了这里的人。恨透了这些讨厌的黑鬼。不能这么叫他们,你知道。” “我的佣人似乎还过得去。” “谁的佣人都过得去。那些人是真正的黑人。可是这些人,你看,你看下边那个戴羽毛披巾的人,他们连真正的黑人也算不上,都是些西印度群岛人,海岸一带都被他们霸占了。商店的职员也好,市议员也好,文职官员也好,律师也好——我的上帝。在保护领地倒没有什么。我对真正的黑人没有任何意见。上帝给了我们不同的肤色。可是这些人——噢,我的上帝!政府害怕他们。警察局害怕他们。你看看下边那个人,”哈里斯说,“看看斯考比。” 一只秃鹫扇动着翅膀,在铁皮屋顶上走动了两步;威尔逊的目光投向斯考比。他顺着这个陌生人的指点,不怎么感兴趣地望过去,他觉得这个单独走在邦德街上的身材粗矮、头发灰白的人并没有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他不知道这是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忘记的时刻之一:记忆已被刻上一个小小的伤疤,只要几件事情同时出现,这伤口就要发疼——中午杜松子酒的酒味、阳台下的花香、波纹铁皮屋顶的叮当响声,一只丑陋的大鸟拍着翅膀移到另一个栖息的地方。 “他非常喜欢他们,”哈里斯说,“还跟他们睡觉呢。” “那是警察制服吗?” “是。我们的警察大军多么伟大!‘失去了他们就永远无法找到’[6]——知道这句诗吗?” “我不读诗。”威尔逊说。他的目光随着斯考比在这条沉浸在阳光里的街道上移动着。斯考比停下来同一个戴白色巴拿马草帽的黑人谈了几句话;一个黑人警察从他身边走过,非常洒脱地给他敬了一个礼。斯考比继续走下去。 “说不定他还接受叙利亚人的贿赂,要是能知道实情的话。” “叙利亚人?” “这里是个地道的巴别塔[7],”哈里斯说,“西印度人、非洲人、真正的印度人、叙利亚人、英国人,在市政建设局工作的苏格兰人,还有爱尔兰传教士、法国传教士、阿尔萨斯的传教士。” “叙利亚人在这里干什么?” “赚钱。内地的所有商店都是他们开的,这里的商店大部分也都是他们开的。他们还做钻石生意。” “我想这里钻石很多吧。” “德国人出的价钱很高。” “他的妻子不在这里吗?” “谁?噢,你是说斯考比。当然了,就在这里。如果我有这么一个老婆,说不定我也要去跟黑人睡觉。你不久就会见到她。她是这里的知识分子,喜欢艺术、诗歌,还为船只失事的海员举办过艺术展览。你知道这类东西——飞行员写的充满异国情调的诗啊,轮船司炉画的水彩画啊,教会学校学生的烙画啊,等等。可怜的老斯考比。还要喝一杯杜松子酒吗?” “再喝一杯吧。”威尔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