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4/9页)

莫尔顿从烟雾缭绕的小屋里出来继续绞尽脑汁。他身穿衬衣,露出内凹的膝盖和圆滚滚的粗腿,来回踱着步;他眯起大脸膛上的那双眼睛,望着小镇,好像它完全是个喧闹的交易场所。他倒了一杯酒,烟则一支支抽个不停。斟酒,点烟,吸烟,弹灰,以及从他那具有讽刺意味的鼻孔中往外喷烟,这似乎包含了他认为真正有价值的全部东西。他厌烦极了。他懂得怎样让我领略他这种特有的持续甚久的心境——这段由烟灰、冰淇淋、烟蒂、柠檬皮和粘手的杯子构成的紧张而空洞的时间。像所有人一样,他存心要别人分担他的命运,而且以和他共事来迫使你跟他产生同感。莫尔顿甚至坦然自白,他说,“厌烦是一种力量,博林布鲁克。厌烦的人比别的人行动更快。在你厌烦的时候,你才会受人尊敬。”这个小鼻子,粗大腿,向后弯的手指被烟熏得焦黄的人,他慨然对我解释说,他认为这些话比之于他以前说的,对我更有作用。我没有跟他争辩,他洋洋得意,自以为已说服了我,其实他也不是犯这种错误的第一个人。谈天说地是他能周旋自如的事情,所以他想让他的现实生活都像谈话一样。我看出了这一点。

“好啦,我们休息一会吧,先来玩一玩二十一点。”他的衬衣口袋里带着一副纸牌。他吹去了桌子上的烟灰,开始洗牌。他发现我的眼睛仍望着远处的群山,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他用温和的口气说:“对,她是在那边山上,来,老弟,发牌。好,自己拿。要加额外赌注吗?我敢打赌,不出十分钟就会由我来坐庄了。”

莫尔顿是个打牌的老手,特别是扑克牌,起先我们在欢乐酒吧玩,后来欢乐酒吧埋怨我们玩得太久,一直玩到深夜,于是我们便转移到那家肮脏的中国馆子。没过多久,我便开始把我的全部时间花在赌博上了。古代的休伦族人好像认为赌博是治疗某些疾病的良方,也许我就得了其中的一种病。莫尔顿一定也是如此。他得不断地进行赌博。我跟他比掷比索,纸牌比点数,玩弹子机——他把这叫做弹球戏——甚至用小陀螺玩捻转儿。玩扑克我手气好,技术也高明,我这套本领是在一所有名的学校里学的,这就是艾洪的台球房。莫尔顿叫苦连天地说,“老弟,你一定跟打扑克的卡帕布兰卡[1]学过本领。我看不出你什么时候使诈哄人,因为你看起来总是那么天真无邪。没有人能真正天真到那种地步。”他说得对,虽然我本想说我确实想尽量打得好一些。我自己就知道这一些。可是我的天哪!他说我假装老实!啊,手段高明的装假大师到处有的是!要是造化要我们像蠕虫、甲虫那样生活和行动,凭借模仿手段来逃避姬蜂,蒙骗其他敌人——好,那没关系!不过那不是我们的问题。

在西亚面前,我也表现得规规矩矩,就像没事似的。可我心里明白,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差了。要是我没流露出因此引起的灰心失望,我只要用一张杰克(J)便能虚张声势地唬住莫尔顿了,这是轻而易举的事。

为什么要捉这么多蛇呢?她为什么偏要去捕蛇?她带回来鼓鼓囊囊一袋又一袋的蛇,我一见了它们就肠胃翻腾,恶心想吐。而她对它们竟那么好,我看除了怪癖之外不可能是别的。你还得当心,不要惹得它们冲撞玻璃板,那样会使它们的嘴撞伤,难以治愈。除此之外,它们的鳞片中还生着寄生虫,得撒上药粉,或者用红药水清洗;有的还得给它们吸桉树油的吸入剂,以治疗肺病,因为蛇常常会生肺结核。最艰苦的要数蜕皮,它们扭曲着身躯挣脱不掉那层表皮时,那模样就像分娩一样,甚至连它们的眼睛,也会蒙上一层污浊的乳白色浆液。有时西亚用镊子助它们一臂之力,或者用湿布盖在它们身上使表皮变软,或者把那些较不安分的放进水里,水上放块小木头,在它们游累时,便可把它们的小脑袋趴在上面休息。但它们总有一天会露出新貌,那新生的皮肤和宝石般的光泽,就连我这个它们的敌人,都觉得好看极了。我常爱看它们蜕皮,当它们从旧皮中钻出时,全身绿色中点缀着点点红斑,犹如石榴子或闪闪发光的金甲壳。

在这段时间里,西亚和我相互之间都不很满意。我讨厌毒蛇,也不满她对毒蛇的那股亲切劲。我觉得自己被夹在两种怪癖之间,处在她的怪癖和镇上旅游旺季时的疯狂怪癖之中。可我对她只字未提。她要我陪她一起出猎,我推说我身体尚未完全康复。为此她两眼望着我,事情明摆着,我虽然瘦得皮包骨头,病容满面,可是整天酒不离口,牌不离手,憋着一肚子气站在她的面前,我们俩又怎能达成什么补救的协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