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4/8页)

好了,只要有时间,我们多少都能赶上那些传说中的人物。

在我看来,这只鹰是在壮年时期,那老头说的大致上没错,尽管他大概少说了八个月之多。美洲鹰在完全发育成熟之前羽毛都呈黑色,它们要经过多次换毛后才能长出白色羽毛来。我们这只鹰还没有白羽毛,等到羽毛变白时,头就很难看了,现在它还只是个黑太子,不是王。不过它矫健威武,昂首向前,全身黑色中掺有丝丝淡黄和白色羽毛,两眼炯炯发光,如同闪亮的宝石,那丝丝的眼缝只能表明它的凶残,这一切有它自己的需要;因为它本身就是这一特性的化身。起初,我对它恨透了。每天晚上我们都得为它起来,这干扰了我们的爱情生活。要是我们在户外露宿,待我醒来时她往往不在身边,我会在它旁边找到她。要不就是她把我摇醒打发我去检查她的宝贝是否一切安好——足带是否还系在脚上,转环是否还穿过足带的孔,皮带是否还拴在转环上,等等。要是我们住旅馆,它也就待在我们的房间里。我不时会听到它的脚步声,还有它的拍翼抖翅声,那嘶嘶声仿佛在抖掉身上的积雪。自从买下它以后,它就成了她全神贯注、专心致志的对象,简直像她的亲生儿子,提心吊胆得都喘不过气来了。我们驱车行进时,她时时从座位上转过头去看它,我们吃饭时,她也如此。我怀疑在其他时间她是否也只是想着它。

它当然必须加以驯服,免得使这只凶禽成为我们的后顾之忧,让敌对情绪在囚徒和主人之间不断增长。我出于无奈,只好尽量跟它和睦相处。可是它并不要求我爱它,它所看重的是与此不同的另一点。只有肉才能使你同它达成协议。西亚倒是真的懂得怎样驯服它,当然,她有实践经验,同时她也就不得不比我多用心思。没过多久,它便开始飞到我们的手上来啄牛肉。你得习惯这一点。虽然戴着手套,在它的利爪下,你的皮肤也会起鸡皮疙瘩,它曾多次把我们的手抓伤。我还得使自己习惯它用喙子贪婪地啄肉的模样。不过,后来待我看到兀鹫争食兽尸的情景,才感到我们的鹰确实宝贵,它的啄食模样要尊严得多。

我们就这样穿越得克萨斯州,天气炎热。我们每天要停车数次来驯鹰,待我们到达靠近沙漠的拉雷多时,它已肯从旅行车顶上飞到我的手上或她的手上了。它展翅飞来像一片阴影——埃特纳火山般的羽毛,利喙大张——那股气势真让人胆战心惊。可是它不像你看到的别的动物那样有准备动作,往往在升空飞回车顶之前,就直接排出一大摊粪便。西亚对它的进步欣喜若狂。我对它也爱得发疯,这有许多原因,其中主要的是,我对她的驯鹰成就深为钦佩。

狩猎的鹰必须戴头罩,西亚已经把它准备好。这是一只用拉绳抽束的有簇饰的罩子,在放开老鹰让它在空中盘旋搜寻猎物之前,你可以拆下或拉松绳索。可是只有把鹰完全驯服,它才能戴上头罩。我让鹰停在我的胳臂上,一连四十来小时不合眼。它就是不肯睡,西亚就只好让我一直醒着。这是在新拉雷多,刚过了边境线。我们落脚在一家到处是苍蝇的小旅馆里,这是间褐色的房间,屋外粗大的仙人掌几乎爬上了窗口。开始,我在房间里踱了一会儿步,随后休息了一下,最后就在黑暗中把胳臂搁在桌子上,直到被鹰的体重压得再也抬不起来。过了几个小时后,我的整个半身都麻木了,连肩骨里都如此。苍蝇不住地叮我,因为我只有一只手空着,而且又无论如何不能惊动鹰。西亚要一个小孩给我们送来了咖啡,她在房门口就从他手中接过杯子。我看到那孩子一直朝我们打量,想弄清楚我们是干什么的,因为他知道我们带着一只鹰,也许他甚至已经看到立在我那受罪的胳臂上鹰的身影,或者是它那警觉的目光。

我们驱车来到旅店门前,一打开旅行车的后门,立即就拥上来一大群看热闹的人。不出几分钟,便聚集了五十多个成人和孩子。鹰飞到我手上来吃肉,孩子们都尖声大叫起来:“啊!快看,快看——鹰,鹰!”[7]我看我们的模样够怪的,因为我本来个子就很高,又戴了顶增加高度的帽子。下穿马裤呢的马裤,特别是我也学了西亚的样,装出一副华贵优雅、趾高气扬的样子。总之,鹰在墨西哥自古以来便受到尊敬,这是因为古老宗教的影响,以及在过去的日子里,有多少骑士手执黑曜石刀相互厮杀,卡斯蒂略曾亲眼目睹这一切。孩子们尖声狂叫“阿古依拉[8]!阿古依拉!”,鹰在我的拳头上摇晃了一下。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西班牙语,心里联想起另一个名字:罗马暴君卡利古拉[9]。我想这名字真是再适当不过了。卡利古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