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白亩庄园的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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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她父亲的女儿。从一开始,大家就这么说她。首先,阿尔玛的长相和亨利一模一样:姜黄色的头发,红润的皮肤,小嘴,粗眉,饱满的鼻子。对阿尔玛而言,这是颇不幸的境况,尽管她花了几年时间,才意识到这一点。亨利的脸孔更适合成年男人,而不是小女孩儿。亨利自己可不反对这种情况;亨利喜欢看自己的形象,无论在什么地方看见(在镜子里、在肖像中、在一个孩子的脸上),因此他始终非常满意阿尔玛的长相。

“这孩子是谁生的,这还用说吗?”他会自诩道。

何况,阿尔玛像他一样聪明,而且体格强健。她是不折不扣的小单峰驼——不知疲倦,毫无怨言,从不生病,固执顽强。这女孩从开始学会说话起,就无法把争论搁在一旁。要不是她母亲不断磨去她性子里的狂妄,她很可能变成一个蛮横的人。事实上,她只是个性很强。她想要了解世界,她养成追根究底的习惯,仿佛在每种情况下,世界各国的命运都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她迫切地想要了解,矮种马为什么不是小马;她想要知道,为什么在炎热的夏夜,手划过床单时会冒出火花;她不仅想要知道蘑菇究竟是植物还是动物,在得到回答时,还想要知道为什么可以肯定这件事。

对于这类没完没了的追问,阿尔玛有一对合适的父母去回答;只要她郑重地提出问题,一定能得到解答。亨利和比阿特丽克斯都无法忍受枯燥乏味,因此鼓励他们的女儿有探究的精神。甚至连阿尔玛的蘑菇问题,也获得了一个严肃的回答。(这次是由比阿特丽克斯回答,她引用备受尊崇的瑞典植物分类学家卡尔·林奈 ,说明如何区分矿物和植物,识别植物和动物:“石头生长。植物生长、生存。动物生长、生存,而且感觉。”)比阿特丽克斯不认为四岁大的孩子年纪还太小,不适合讨论林奈。事实上,几乎从阿尔玛能够自己站起来的时候,比阿特丽克斯就开始给她正规的教育。如果别人的小孩一学会说话,就能教他们念祷文和教义问答,比阿特丽克斯相信自己当然也能教孩子学会任何事情。

因此,阿尔玛在四岁以前就认识数字——用英语、荷兰语、法语和拉丁语。拉丁语的学习尤其注重,因为比阿特丽克斯相信,凡是对拉丁语一窍不通的人,都不能用英语或法语写出精确的句子。同时,阿尔玛对希腊语也提早涉猎,尽管不太迫切(就连比阿特丽克斯也认为,一个孩子不该在五岁以前学希腊语)。比阿特丽克斯亲自辅导她聪慧的女儿,而且很满意。不亲自教孩子思考的父母,是不可原谅的。比阿特丽克斯同时还相信,人类的智力发展从公元二世纪起就逐渐恶化,因此她喜欢单独为她女儿在费城开办一所私人雅典学堂的感觉。

女管家汉娜克觉得,读这么多书,可能让阿尔玛年幼的女性大脑超出负荷,但是比阿特丽克斯什么也听不进去,因为比阿特丽克斯自己接受的就是这种教育,就像范·迪文德家每一个孩子——无论男女——自古以来的做法。“别傻了,汉娜克,”比阿特丽克斯责备道,“历史上没有哪个吃得饱、体质好的聪明女孩曾经死于学问过多。”

比阿特丽克斯对实用的推崇超过空话,对教化的推崇超过趣味。她对任何所谓“无害的娱乐”都持怀疑态度,对任何愚蠢或下贱的东西都相当厌恶。愚蠢和下贱的东西包括:酒馆;涂脂抹粉的女人;选举日(总是有暴徒闹事);吃冰激凌;去冰激凌店;圣公会信徒(她觉得他们是变相的天主教徒,其信仰,她认为,有悖于道德和常理);茶(荷兰好女人只喝咖啡);冬天驾雪橇没给马系铃铛(你听不见它们从背后靠近);便宜的管家(不合算的交易);给佣人朗姆酒当报酬的人(因此助长当众酗酒);遇上麻烦来求助于你,却拒不听劝的人;除夕夜庆典(不管敲不敲钟,新年总会到来);贵族制度(贵族身份的认定应依据行为,而非继承);被过度赞赏的孩子(品行良好本是预料中事,不该得到奖励)。

她奉行格言“苦中作乐”——工作本身即是奖励。她相信对感官保持无动于衷,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尊严;事实上,她相信对感官的淡漠,正是尊严的定义。最重要的是,比阿特丽克斯将体面和道德奉为圭臬——不过,假使被迫从中择一,她或许会选择体面。

她把这一切,努力教给女儿。

至于亨利,显然他对古典著作教学帮不上忙,不过,他十分感激比阿特丽克斯对阿尔玛的教育。身为一个聪明却没念过书的植物专家,他始终觉得希腊语和拉丁语就像两根高大的铁柱,将他挡在知识门廊外;他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像他一样被挡在门外。事实上,他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被挡在任何东西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