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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蠢货!他简直受不了这些白痴们。当他们执行任务时,尤其是生命和自由还处于险境的时候,时刻保持警惕、谨慎和处于警戒状态是非常重要的。

米格尔向来谨慎。尽管他的名字出现在南、北美洲和欧洲一些地区警方“头号通缉犯”的名单上,还包括国际刑警组织,却从未被捕。在西半球,他受重视的程度与他在大西洋彼岸的恐怖组织兄弟阿布·尼达尔一样。关于这点,米格尔颇感骄傲,但是他从未将那种骄傲变成自负,这也是他时刻提防的事情之一。尽管他参与了许多起骚乱,但他还只是一个30多岁的年轻人。从外表看,他一直显得很平凡,长相尚可,与他擦身而过的路人可能会以为他是一名银行职员,最多是一个小店的经理。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因为他善于在看起来不重要的事情上下功夫。他还养成了对陌生人彬彬有礼的习惯,但绝不是为了留下深刻的印象——大多数人遇到他都是出于偶然,并不认识他,也很容易忘记这回事。

在过去,这种平凡就是米格尔最大的幸运,他看起来不像是有权威的人。他的指挥力只在被指挥的人面前显现,而且从不会有纰漏。

米格尔从事这项任务的一大优势在于,他虽是哥伦比亚人,但是长相和口音几乎与美国人无异。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20世纪70年代初,米格尔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留学,主修英语,练就了一口美国人一样的口语。

上学时,他用的是自己的真名:尤利西斯·罗德里格斯。

他的父母很有钱,支付了他在伯克利的学费。米格尔的父亲,是波哥大的神经外科医生。尽管他希望自己唯一的儿子也能跟随自己学医,但米格尔对此毫无兴趣。相反地,20世纪60年代末,儿子预见到哥伦比亚会发生根本上的变革——从一个繁荣的拥有诚实法律基础的民主国家变成一个那些富得流油的犯罪分子的非法避难所,国家将处于专制、野蛮和恐怖的统治下。新独裁者的生财之道就是大麻,之后就是可卡因。

这就是米格尔的本性,即将到来的转变并不会使他烦恼,他所渴望的是亲身经历这场变革。

同时,在伯克利他沉迷于独来独往,他发现自己完全没有良知的概念,能够快速果断地杀人,且事后不会感到后悔和不快。

第一次发生在和一个年轻女人上床之后,他们之前在伯克利的街道上相识,当时他们俩从公交车上下来,从车站往回走的时候,聊天中发现两人都是大一新生。她看起来很喜欢他,还邀请他去她的公寓,就在电报大道尽头的奥克兰市。那时艾滋病恐慌年代还远未到来,这样的邂逅再平常不过了。

一番激情之后,他睡着了。等他醒来时,发现那个女孩正在悄悄地翻他的钱包。钱包里有几张假名的身份证——从那时开始,他已经在为走上国际化的犯罪道路做准备了。那个女孩对于那些证件很感兴趣,他意识到,她可能成为一个举报者。

他从床上起身,抓住那个女孩,把她勒死了。他还记得当时她挣扎时疑惑的表情,然后她绝望地看着他,丧失意识之前一直在默默恳求。这件事后,他发现杀死她并没有为自己带来麻烦。

但是冷静的米格尔,还是计算着自己会被抓的概率,结果是零。公交车上,他们并没有坐在一起,事实上,他们互不相识。而且,不太可能有人看到他们从车站往回走。在他们进入公寓大楼坐电梯上到四层的过程中,没有遇到任何人。

他不慌不忙地用一块布擦掉可能留下的指纹。然后,用手帕包住自己的右手,关掉所有的灯,锁上门离开了公寓。

他没坐电梯,而是走紧急楼梯下楼,看了一下大厅没人,就快速地出来了。第二天以及后来的几天,他关注着当地报纸对死去女孩的报道。但是直到快一周之后,女孩已经部分腐烂的尸体才被发现,两三天之后,由于没有任何进展和线索,报纸对这个新闻也失去了兴趣。

无论调查怎样进行,都没有查到他与这起谋杀有什么关联。

米格尔在伯克利的剩下几年里,还犯下两起谋杀,都发生在旧金山湾区的另一边。与其说是谋杀,倒不如说是针对陌生人的“寻乐杀人”,尽管他认为这是在为他日后成为雇佣兵而磨炼技能。他做事计划周详,以至于在两起案件中,他没有丝毫嫌疑,甚至连被警察问话都没有过。

从伯克利分校毕业后,米格尔回到哥伦比亚,毫不犹豫地加入了疯狗一般迅猛发展的贩毒集团。他有飞行执照,曾几次将古柯膏从秘鲁运到哥伦比亚进行加工。很快,凭借与臭名昭著却很有势力的奥乔亚家族的交情,他能够参与更加重大的行动。这就是M19的大屠杀和1989年末开始的麦德林贩毒集团的“全面战争”。米格尔参与了所有大规模的杀戮,当然还有很多小规模的,从很久以前,他就不知道自己已经杀了多少人了。不可避免地,他的名字传遍了世界,但由于他一丝不苟的防范,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