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4页)

他跟罗丝待在一起的那些钟点是他唯一快活的时候,说起来可也不是每分每秒都快活的。他老是被一种叫人苦恼的不安情绪所折磨着,这种情绪比他没有得到她的爱情时更叫人心痒难熬;因为,虽然他如今得到了她的爱情,但是得到她本人的希望却还是那么渺茫。他要求她等上两年;时光跑得飞快,他却一事无成。再说,他老是记着这一点:她不赞成他在干的事。她没有直截了当地这么说。然而她转弯抹角地使他知道,就像她亲口说出来一样的明白、肯定。她并不感到愤慨,而只是不赞成罢了;虽然,换了别的心地没那么善良的女人,怕会感到愤慨,她呢,却至多感到失望罢了。她失望的原因是,她着手塑造的这个男人竟然不肯听人塑造。她起先发现他是相当肯听人任意塑造的素材,后来,他可变得愈来愈倔强,不肯让她照她父亲或者勃特勒先生的形象来塑造了。

他的伟大和坚强的品质,她都看不见,或者更糟的是,她全看走了眼。这个男人是十分肯听人任意塑造的,因此他在人生的任何角落里都可以生活,但她却以为他任性而执拗得厉害,因为她没法把他塑造得使他肯生活在她那个角落里,实在她也只熟悉这一个角落。她无法了解他那奔放的思想,因此,每逢他的想法使她摸不清头脑时,她就认为他古怪。对别人的想法,她就从来不会摸不清头脑。她始终能了解她父亲和母亲、她弟弟们和奥尔奈;因此,她不了解马丁的时候,就认为毛病准出在他身上。思想褊狭的人妄想当多方面的人的导师,总免不了会发生这种悲剧。

“你崇拜正统思想,”有一回,他们谈论普莱普斯和范德尔瓦特时,他对她说。“我承认,拿他们当权威来引用,他们是再出色不过的——美国的两位头儿脑儿的文艺批评家。我国的每个教师都把范德尔瓦特尊崇为美国批评界的老前辈。可是我读过他写的东西,我以为那真是头脑空洞的人的十全十美的杰作。是啊,他大不了是个言语无味的老冬烘,多亏葛莱特·伯吉斯想得出这么说。普莱普斯呢,也不见得高明多少。就拿他的《毒芹》来说吧,写得可真是漂亮。连一个逗号用得不对头的都没有;讲到格调——啊!——那真是崇高,太崇高啦。他是美国稿酬最高的批评家。可是,苍天在上,他压根儿算不上什么批评家。英国人写的批评文章要好得多呢。

“可是问题是,他们唱着迎合大众的论调,他们唱得那么漂亮、那么循规蹈矩而踌躇满志。他们写的书评叫我想起英国人的星期日。他们是大众的传声筒。他们支持你那些英语教授,你那些英语教授也支持他们。他们脑瓜里没有一丁点儿自己的独特见解。他们只懂得正统思想——事实上,他们自己就是正统。他们脑筋迟钝,正统思想很容易在他们脑瓜上打上烙印,就像酿酒厂的招牌给印在一只啤酒瓶上一般容易。他们的功用正是抓住所有进大学的青年,把他们头脑里可能有的那一丁点儿独特见解清除干净,然后打上正统思想的烙印。”

“我以为,”她回答,“我这样拥护正统思想,比你这样像个南海小岛上的打破偶像的野人般到处撒野,总要更接近一点真理吧。”

“打破偶像的工作是那批传教士干的,”他笑了。“不幸的是,传教士全在国外的异教徒中间传教,弄得国内一个都不剩,没人来打破这对古老的偶像,范德尔瓦特先生和普莱普斯先生了。”

“还有那班大学教授呢,”她加上一句。

他断然有力地摇摇头。“不,理科教授可以存在下去。他们实在是了不起的。可是把十分之九的英语教授——那批目光短浅、像鹦鹉般学舌的小人的头脑给打破,才是桩好事呢!”

这段话对教授们未免太苛刻了,而在罗丝看来,这简直是亵渎。她情不自禁地把那班干净整洁、学问渊博、衣着称身、讲起话来声调抑扬有致、吐露着教养和文化气息的教授跟这个简直难以形容的小伙子放在一起衡量,这个小伙子,不知怎么着,她可爱着,他的衣服永远不会称他的身,他的结实的肌肉说明历经艰辛的劳累,他讲起话来愈讲愈激动,不肯心平气和地说,偏要出口骂人,不肯冷静沉着地讲,偏要大动肝火。他们至少挣着可观的薪水,又是——是啊,她不得不正视这事实——又是上等人;他呢,可一个子儿也挣不上,跟他们是两路人。

她不去估量马丁所说的话,也不根据这些话来判断他的论点到底对不对。她以为他的论点是错误的,这一结论是把外在的因素作比较而得出的——不错,她这是不自觉地进行的。他们,那班教授的文学见地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是成功者。马丁的文学见地是错误的,因为他卖不掉自己的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们“干得成功”,他可做不到。再说,他不多久前还站在这间起居室里,脸红耳赤、手足无措,被人作介绍时慌忙答礼,忐忑不安地望着周围的小摆设,生怕自己那一摇一摆的肩膀会把它们给碰个粉碎,问起史文朋死了多久,并且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他读过《登峰造极》和《生之礼赞》——他这样一个人会是正确的,那才好像讲不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