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马丁·伊登打海上归来,怀着恋人的欲望,回到加利福尼亚。他积蓄的钱全花光了,就上那艘找宝藏的帆船去当水手;找了八个月还没找到宝藏,这个探险队就在所罗门群岛上散了摊儿。大伙儿在澳洲领了解散金,马丁马上搭一条远洋轮船回旧金山。这八个月不但使他挣到了好些钱,可以在陆地上待好几个星期,还使他进行了大量的学习和阅读。

他的头脑是学生的头脑,他学习的能耐,有他那不屈不挠的性格和对罗丝的爱情作为后盾。他把带在身边的语法书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他精力充沛的头脑掌握了它。他留意到同船的伙伴们讲起话来不顾语法,打定主意在心里矫正他们话里的粗糙的地方,自己重新说一遍。他乐不可支地发现,自己的耳朵愈来愈灵敏,在养成对语法的感觉了。双重否定式像不谐和的和弦般叫他听来刺耳,可是,因为缺乏练习的机会,这种刺耳的话往往就是从他自己嘴里漏出来的。他的舌头不肯一下子就学会新的花巧呀。

他把语法一遍遍读过以后,就着手读词典,每天在他的词汇里加上二十个单词。他发现这可不是桩轻松的工作,于是在掌舵轮或者值班守望时,经常一遍遍温习那张越来越长的注音和词义的表,每次上床,总是一遍遍默记着,直到睡熟为止。为了使自己的舌头习惯于罗丝所讲的语言,他一遍遍默念着never did anything,if I were和those things等短语,和它们的不少变体。他把and和ing念上几千遍,着重地读出d和g来;叫他惊奇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英语,竟渐渐比高级船员们本身以及出钱举办这次探险的房舱里那帮绅士冒险家讲得更纯粹、更正确了。

船长是个眼光没神的挪威人,他不知打哪儿弄到了一部莎士比亚全集,自己可从没看过,因为马丁替他洗衣服,作为报答,他让马丁看这些宝贵的书本。有那么一段时期,他沉浸在这些剧本里,沉浸在那许多简直不费力气地印在他脑海里的心爱的段落里,整个世界仿佛脱胎换骨地成为伊丽莎白时代的悲剧或喜剧的形式,而他自己也用无韵诗的格式来思想了。这一来训练了他的耳朵,使他能敏锐地鉴赏高尚的英语;同时这还把不少古词、废词灌输到他的头脑里。

这八个月被充分利用了,他除了学到正确的语言和高深的思想以外,还对自己了解了不少。原来因为懂得太少而产生自卑感,如今却产生了对自己的力量的信心。他感到自己跟同船水手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并且聪明地认识到,这种差别在于潜在的能力,而不在于已有的成就。他做得到的事,他们也做得到;可是他感到心里有一团混沌的酵母在活动,它跟他说,除了已有的成就以外,他还能干更多的事。他被世界那出奇的美景弄得心绪缭乱,巴不得罗丝在身边跟他一块儿享受。他打定主意要把南海美景的一鳞半爪讲给她听。这一想,他身子里的创作欲猛地燃烧起来,怂恿他为了比罗丝更广大的群众,把这种美景复制出来。于是,一个伟大的念头光辉灿烂地诞生了。他要写作。他要成为全世界的人用来观看的一只眼睛,用来倾听的一只耳朵,用来感受的一颗心脏。他要写作——什么都写——诗歌和散文、小说和描写文,还有莎士比亚写的那种剧本。这是事业,也是赢得罗丝的道路。文学家是世界闻名的大人物,他以为,他们远比挣三万块钱一年、只要愿意就可以当上最高法院法官的勃特勒先生之流来得出色。

这念头一诞生,就主宰了他,于是回旧金山的航程就像在一场美梦中了。他发现自己有不少意想不到的力量,不禁心醉神迷,觉得自己什么都干得成。在辽阔而寂寞的海洋里,他获得了正确观察事物的能力。他第一次明白地看清了罗丝和她的世界。这整个世界轮廓分明地浮现在他脑海里,像一件具体的东西,他可以把它捧在两只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个仔细。这个世界里多的是朦胧而模糊的地方,可是他一眼看到了整个,并不只看到局部,他还看到了征服这世界的方法。写作!这念头在他心里真像是一团烈火。他要一回去就动手写。他第一篇要写的就是这次宝藏探寻者的航行经过。他要把这篇东西卖给旧金山的一家报馆。他不打算事先跟罗丝说什么,等她看到他的名字出现在报上,准会又惊奇又高兴的。他一方面写作,一方面还可以继续学习。一天有二十四个钟点哪。他是战无不胜的。他懂得怎样着手工作,随便什么堡垒都会在他面前崩溃的。他可以不用再出海——去当水手了;那一刹那,他看到了一幕幻景:一艘蒸汽游艇。别的作家不是都有蒸汽游艇的吗!当然啰,他警告自己,不会一下子就成功的,要慢慢来,有一段时期,要是能靠写作挣一点钱,够他继续学习下去,他就该心满意足了。跟着,相当日子以后——究竟多长可很难说得准——等到他学到了很多、作好了准备以后,他会写出伟大的作品,于是他的名字就会挂在每个人的嘴上。可是比这还要伟大,无限地伟大,最最伟大的是,他可以证明自己是配得上罗丝的。成名当然是好事,可是他是为了罗丝才有这美妙无比的梦想的呢。他可不是什么沽名钓誉的人,只是一个天字第一号的恋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