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组织膨胀(第3/5页)

城市生活其实是隐姓埋名者的生活,似乎也是抽象的生活。人们确实保持相互联系,却不是以独立完整的人格出现,而是作为经济功能的化身出现;当他们不工作的时候,则以寻欢作乐的不负责任的形象出现。

因为这样的生活方式,个人易于感觉孤独、卑微,他们的存在已然不再有任何意义。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人类群居生活的程度只能算中等,还不是一种彻底群居的物种。这么说吧,人更像狼或者大象,而不是蜜蜂或蚂蚁。最初,人类社会与蜂巢、蚁垤毫无相似之处,它们不过是一些集群[8]。别的不提,文明其实就是指的这么一个过程,它把原始人的集群转变为类似于这些群居昆虫一样粗糙、呆板的有机共同体。

现在,人口过剩的压力和科技的日新月异,正在加速这一“文明化”的过程。白蚁窝看来是可以在人类中建成的,在某些人眼里,它甚至是令人艳羡的理想文明呢。当然,不用说也知道,这个理想文明事实上是绝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在群居昆虫和我们这种不那么热衷群居的、脑容量硕大的哺乳动物间存在一条巨大的鸿沟,即使后者再竭尽全力模仿前者,也无法弥补这一鸿沟。人类不管多么努力,也无法创建一个社会有机体,他们只能创建一个个组织。如果他们试图创建一个社会有机体,在此过程中,他们也仅仅是创建一个独裁体制。

《美丽新世界》呈现了一幅想象的、有点粗鄙的社会风俗画,在那个社会里,人类像白蚁一样重建了自己的生活,几乎达到了最大的相似性。而现在,我们正被强迫走向“美丽新世界”,这一趋势甚为明显。不那么明显的是,其实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就可以拒绝与强迫我们的那些盲目的势力合作。不过,目前这种抵制的欲望并不那么强烈,也没有那么普遍。正如威廉·怀特[9]先生在他那本有名的著作《组织人》里所说的,新的社会伦理体系正取代旧的社会伦理体系,后者认定,个人价值是首位的。但新的社会伦理体系的关键词却是:“自我调节”和“适应”“社会导向的行为”“归属感”“社会技能的获得”“团队精神”“集体生活”“集体忠诚”“群体动力学”“群体思维”和“团队创造力”。它有一个基本假设,社会整体比微观的个体有更大的价值和重要性,个体天生的生物多样性需为单一性的文化让步,集体的权利则远胜十八世纪甚嚣尘上的“人的权利”。根据这一新的社会伦理,基督宣称安息日特为个人制定,实乃大错特错,与之相反,个人是为安息日而存在,故此务必牺牲其遗传特质,假装自己为善于交际的标准个体,而团体活动的组织者则视这样的个人为团队目标的践行典范。

这典范之人显示出了“动态一致性”(何等标致的术语):对集体高度忠诚,毫不松懈地渴望着贬抑自己,渴望着被接纳。这典范之人亦必有典范的妻子,极其热爱社交,有无穷的适应能力,她不仅深信丈夫应首先忠诚于集体,而且她自己效忠集体时还格外活跃呢。正如弥尔顿评论亚当和夏娃时说的那样:“他只为上帝而存在,她则通过他而臣服于上帝。”只是有一点,这典范之人的妻子与我们的女祖宗相比还是每况愈下的。需知,上帝曾应许夏娃和亚当可以无拘无束地享受“青春纵乐”,我以为,上帝也不曾驱逐亚当远离其白皙的配偶,而夏娃,也从不曾拒绝那夫妇之爱的神秘仪式。然而今天,据《哈佛商业评论》的一位作者所言,为达到当代社会伦理提出来的典范要求,男人努力奋斗,而其妻子,“绝不可占据丈夫太多的时间,也不可要求丈夫与其分享太多的乐趣,因为当他一心一意地集中于自己的工作,他的性活动的重要性也必定降到次要的位置”。僧侣宣誓要清贫、服从、贞洁。而今日的典范男人可以发家致富,却一样要宣誓服从(墨索里尼所言不错[10]:“他毫无怨言地服从于权威,凡事皆恭敬等候上级吩咐。”),而为了雇佣他的集体的荣耀,他甚至随时准备好将夫妻白头之恩弃如敝屣。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九八四》里,党的成员们被迫服从一种性爱伦理,甚至比清教徒的还要严酷苛刻。《美丽新世界》与之相反,所有人都可以无限制地享受性爱。奥威尔的小说描述的是一个一直处于战争状态的社会,统治者的首要目标自然是为了政权的顺畅而行使权力,其次是确保臣民们始终处于紧张状态——发动了这场持续战争的统治者们需要这种状态。于是,通过消灭性欲,长官们可以使其追随者保持必需的紧张感,同时以最令人满意的方式满足自己贪婪的权力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