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3/4页)

我将汽车停在三棵郁郁葱葱、亭亭如盖的橡树下,朝发出打网球声音的地方走去。我听到恼怒的声音:“又平了!”是布兰达在喊叫,好像她已经是汗流浃背了。我把汽车慢慢地开上砾石路,又听见布兰达在喊:“我领先一分。”我拐弯时弄了一裤脚的砂石,这时我又听见“赢了。”当我走近时,只见她球拍飞舞,在空中一下一下熟练地接着球。

“喂,”我喊了一声。

“嗳,尼尔,让我们再赛一局。”她说。布兰达的话好像惹恼了她的对手,后者是一头棕发的漂亮姑娘,但个儿没有布兰达那么高。她停下不去找从她身边飞过的球,却向我和布兰达瞪了一眼。我很快就理解了其中的缘由,布兰达已五胜四负,她对再打一局便可决定胜败有绝对的把握,这种自负神情引起了她的对手对我俩的恼怒。

果然,布兰达最后取胜了,虽然比赛的次数比她预料的多几场。那个听上去像叫辛普的姑娘,在打成六平时显得快活异常,而布兰达则前前后后,东蹦西跳,只见她那闪烁发亮的眼镜、皮带扣、袜子和运动鞋在暮霭中晃动,有时还可看见球在空中飞舞。随着夜幕的降临,布兰达在网前冲杀得更狠,简直令人有点难以理解,因为刚才还有点余晖的时候,我注意到她退在后面,击回一球之后,即使还需奔跑,她也按兵不动,也许是她不愿意距离她对手的球拍太近的缘故。一股想永葆她青春之美的强烈欲望似乎压倒了她每分必争的热情。我想,如果她的脸颊被网球击中,留下一块红肿的话,那她定会比在世界上失掉所有的比分更伤心。暮色激励她大显身手,她更猛烈地抽打着,最后,辛普只能用脚跟奔走。球赛完了,辛普没有接受我提出来送她回家的好意,并借用凯瑟琳·赫本演的某个老电影中的台词作为托辞,说她可以走回家,显然她的家不会远于附近灌木丛一带。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虽然我对此十分烦恼,但我肯定她的烦恼尤甚于我。

“她是谁啊?”

“劳拉·辛普森·斯托劳维奇。”

“你为什么不叫她斯托劳?”我问。

“辛普是她在本宁顿时别人这么叫的,傻瓜。”

“你在那里上学吗?”我问。

她撩起衬衫擦擦汗水,“不,我在波士顿上学。”我不喜欢她的这个回答。只要有人问我在哪儿上的学,我就会脱口而出“鲁特格斯大学的纽瓦克学院”。可能我会说得太响、太快、太激动,可我就是这样说。布兰达立即使我想起了那些来自蒙特克莱尔,鼻子长得像哈巴狗的小杂种,他们在假期中到图书馆来,在我借书给他们时,他们站在一旁,扯着他们的特长围巾,一直让它们垂到脚跟,暗示他们在“波士顿”和“纽黑文”的名牌大学上学。

“是波士顿大学的吗?”我问,眼睛转向几棵树。

“在哈佛的拉德克利夫学院。”

我们仍然站在球场上,边线已用白粉划好。球场后面的灌木丛中,萤火虫在沉闷的空气中飞舞,划着“8”字形线路。夜色突然降临,树叶也随之闪闪发光,好像刚被雨水淋过一样。布兰达步出球场,我紧跟其后,仅一步之隔。现在我开始对黑暗也适应了。她也不再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了。由“波士顿”而惹出的怒气也烟消云散,我喜欢上她了。

这次她没有用手捻自己的臀部,但贴身的卡其短裤穿与不穿一样,使它原形毕露。她小领子的白马球服背上有两个湿三角,如果说她真长一对翅膀的话,那就是她长翅膀的地方。她束着格子呢的皮带,白色的袜子,白色的运动鞋。她一边走着,一边拉上球拍套子。

“您想马上回家吗?”我问。

“不。”

“我们在这儿坐会儿吧,这里很舒服。”

“好的。”

我们在草坡上坐下,几乎可以背靠着草地。我们这种坐的角度似乎像是在夜观天象:一颗新星正在诞生,月亮由半圆形变为圆形。布兰达一边讲话,一边扯拉着球拍套上的拉链,第一次显出忸怩不安之态,这使我也紧张激动了。对此,我们都已有准备,似乎没有这次会见也同样会如此。

“你堂妹多丽丝长得怎么样?”她问。

“她长得很黑——”

“她是不是——”

“不,”我说,“她脸上有点雀斑,乌黑的头发,高高的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