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2/4页)

我把面包掰成两半吃了。

“肉的味道好吗?”

“还可以,不错。”

“你先用土豆和面包填饱肚子,你吃不了的肉我只得扔掉了。”

她蓦地从椅子上跳起来,“盐!”她回到自己座位时,“呼”地一下把盐瓶撂在我面前——她家不用胡椒粉,因为她听盖伦·德雷克在他主持的节目里讲,人体内不吸收胡椒粉。格拉迪斯舅母要是知道她做的饭菜,经咽喉、胃到肠子,仅仅为了得到在人体内周游一圈的乐趣,那她会感到于心不安的。

“你在挑豆子吃吗?早告诉我的话,我就不买胡萝卜了。”

“我爱吃胡萝卜,”我说,“我喜欢吃。”为了证实这一点,我把胡萝卜一半塞进嘴里,另外一半塞进了裤袋。

“猪。”她说。

尽管我非常爱吃点心,特别喜欢水果,但我决定不吃,免得在这炎热的夏夜,为吃新鲜水果还是罐头水果而喋喋不休,多费口舌。不管我挑选哪一类水果,格拉迪斯舅母在冰箱里总是堆满了我不要的那一类水果,多得就象是偷来的钻石一样。“他要吃罐头桃子,而冰箱里放满了葡萄,需要尽快处理……”对格拉迪斯舅母来说,生话似乎就是处理东西。她的最大的乐趣是:清除垃圾,清理储藏室,为那些被她称之为“可怜的巴勒斯坦犹太人”准备一捆捆破烂货。但愿她死的时候冰箱空空如也,否则她在棺材里也会嚷嚷说奶酪变霉了,无核桔长毛了,扰得子孙后代永远不得安宁。

麦克斯舅舅回家了。我第二次给布兰达打电话时,可以听见厨房里“乒乒乒”打开苏打水瓶盖的声音。对方声音尖尖的,说话很简略,又显得十分疲惫。“喂,”我开始连珠炮似地说,“喂,布兰达,布兰达,我是一个您所不认识的人,您也不会知道我叫什么,但是今天下午在俱乐部时,我给您拿过眼镜……是您叫我拿的……,我不是俱乐都会员,我的堂妹多丽丝·克勒门是。我向她打听过您是谁……”我喘了口气,好让她也说说话。对方没有回音,于是我就又说了起来,“您问多丽丝吗?就是那个一直在看《战争与和平》的姑娘。当多丽丝看《战争与和平》时,我就知道已经是夏天了。”布兰达没有嘲笑我,从一开始,她就是一个很实际的姑娘。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我叫尼尔·克勒门,在跳水板上我给您拿过眼镜的。还记得吗?”她又提出一个问题来作为回答,而这个问题对长得丑和长得美的人都会带来难堪。

“你长得怎么样?”

“我……皮肤很黑。”

“你是黑人吗?”

“不是。”我回答说。

“那你长得什么样子?”

“今晚我来看您,到时您再自己瞧吧。”

“好极了,”她笑着说,“今晚我还要去打网球。”

“我以为您是去打高尔夫球。”

“我已经打过了。”

“打完球以后见面怎么样?”

“那时我肯定一身汗,”布兰达说。

这倒并不是在警告我见面时捂着鼻子转身而去。这是事实,布兰达显然对它并不在乎,但她想把情况摆明。

“没有关系,”我说,但语气中却流露出希望能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一个既不过分讲究,又不邋遢的地方。

“我开车来带您去好吗?”

她没马上回答,我听见她喃喃地说,“多丽丝·克勒门……”然后她说,“好吧,八点一刻在布里亚帕斯希尔斯等我。”

“我将开一部——”但我憋住没有讲出是哪一年制造的,“普利茅斯牌轿车去,这样您认得出我,但叫我怎么认出您呢?”我带着阴阳怪气的笑声说道。

“我浑身汗津津的。”说完她便挂断了电话。 我很快地驶出了纽瓦克。途经欧文顿、乱七八糟的铁路道口、扳道工小房、木工厂、奶油冰淇淋店和旧汽车商场。傍晚的天气渐渐变得凉爽。郊区的地面虽比纽瓦克只高了八十码,却使人感到好像更接近天堂,太阳似乎更大、更低、更圆。不久,我便驶过长长的草坪,车轮辗碎草茎上滚动的露珠;而后驶过一排排房子,门前平台上空无一人,却亮着灯,窗户紧闭,仿佛屋里的人谁也不愿意与外面的人共同体验世间的甘苦,他们把湿度不多不少地调节到他们皮肤所能适应的程度。时间才八点,由于我不想早到,就驾车在马路上兜风。这里的马路皆以东部大学的校名命名,好像这个镇多年前给马路取名时就已为这些公民子孙们的命运作了安排。我想起了麦克斯舅舅和格拉迪斯舅母,在灰暗的小弄堂合吃一枚巧克力棒糖,同坐在海滨的椅子上。习习凉风,沁人心脾,仿佛是他们幸福晚年的预兆。一会儿,我又奔驰在公园的砾石路上。布兰达正在这里打网球。汽车仪表板上的小贮物箱里纽瓦克城市地图仿佛变形成了蟋蟀,因为长达几英里的柏油马路对我来说已不复存在,夜晚的喧闹声吵得就像我太阳穴的血管正在怦怦直跳。